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QSYPCS 0004-201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 中温熏煮香肠类肉制品
QSYPCS 000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SYPCS 0004-2016

中文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 中温熏煮香肠类肉制品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449KB

相关标签: 北京 农业 股份 有限公司 食品 分公司 中温 肉制品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SYPCS 0004-201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 中温熏煮香肠类肉制品 QSYPCS0004-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Q/SYPCS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SYPCS0004-2016
中温熏煮香肠类肉制品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章备案号:11010302945-2016
备案日期2016年0月08有效期:三年2016-08-01发布
2016-11-01实施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发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前言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绢写》的规定,本企业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湿熏煮香肠类肉制品》标准。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海宾
本标准批准人:张德宝
本标准Q/SYFCS0004-2016历次发布情况为:首次发布1.范围
中温熏煮香肠类肉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中温熏煮香肠类肉制品。2、术语和定义
2.1中温熏煮香杨类肉制品:
以鲜、冻音窝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脸制(或不脆制),绞碎后,加入水、辅料、再经揽拌(或滚)、乳化、充填、烤(或不烘烤)、蒸煮、烟熏(或不烟黑)、冷却、包装,105℃-118℃之间杀菌工艺加工制成,可在阴凉、通风,干燥处瑟荐的熏煮香肠类肉制品
3、技术要术
31主要原料和辅料
3.1.1各种原辅科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1.2猪肉应符合GB9959.1的规定3.1.3鸡肉应符合GB16869的规定。3.14水应符合85749的规定
3.1.B乙酰化淀粉磷酸配应符合GB29929的规定。3.1.6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3.1.7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L.8大豆分离蛋自应符合Q/HLM0001S的规定。3-1.9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3.1.10卡拉胶应符合GB15044的规定。3.1-11谷氨酸钠应符合GB/T8967的规定。3.1.12三聚磷酸钠应符合GB25566的规定。3.1.13香情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3.1.14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3.1.15谷氨酰胺转氨酶应按GB25594的规定,3.116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3.1.17红曲红应符合GB15961的规定3.1.18诱感红应符合GB17511.1的规定。3.1.19亚硝酸钠应符合GB1907的规定。3.1.20双乙酸的应符合GB255.38的规定。3.2感官要求
感宫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
外形完整、长短粗细均幻,无污物、无异物附着,无异物
检验方法
根据产品的感官指标用鼻,眼、1
3.3污染物限量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手等感觉器官对产品的外观,产品固有额色,色泽均匀一致
色泽、组织状态和风味进行评定产品固有风味,无异味、无霉变、无酸败味
咸淡适中,无异味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和符合表2的规定。表2污染量限量
销(以t)/(mg/kg)
销(cdt)/((mg/kg)
总神(以Ast)/(mg/kg)
铭(以Cr/(mg/kg)
N二甲基亚硝鼓/(ug/kg)
3.4微生物限量
3.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具体见表3的规定表3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指标
沙门氏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检验方法
CB5009.12
EB5009.15
CB5009.11
GB5009.123
GB/T5009.26
检验方法
GB4769.30
100CFU/g
GB4789.10第法
金黄色猫萄球菌
10000FU/g
备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成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为致病指标可接受水草的限量,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4.2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726的规是,具体见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南落总数FU/g
大肠南祥MPN/100g
3.5食品添加剂
检验方法
GB/T4789.3-200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关公告的规定,具体见表5的规定。表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名称
卡拉胶
亚硝酸钠
谷氮酸钠
最大使用量
(g/kg)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接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检验方法
GB5009.33
以亚硝酸钠计,线留量长
30mg/kg
三素磷酸钠
山梨酸钾
红曲红
谷氨酰胺转氨酶
双酸的
乳酸钠
乙酰化淀粉磷酸酯
4生产加工过程要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应符合GB14881GB19303的规定。5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5.1标志
GB/T5009.29
GB/T5009.141
GB/T23383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
以山梨酸计
以诱感红计
计量称重大包装产品,独立小包装产品和礼盒包装产品应符合GB7718和IGB28050的规定。
5.2包装
5.2.主顶包装使用的包装袋应符合GB9683规定要求,5.2.2外包装运输专用箱应符合GB/T6543规定要求。5.2.3选用其它包装材料应清洁、千煤、无毒、无异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条款,
5.3运输
专用运输工具,车内应清洁、干燥,无污物,并且要防尘、防晒,防雨淋,防止二次污染;并不得与其他有毒货物混装混运,严禁重压。5.4贮存
5.4.1食品仓虚应保持滑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存混放、
5:4.2食品要隔墙离地,不得接触墙面和地面。5.4.3室内应保持通风,干爆,阴宗。5.44产品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库。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