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5816-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816-2020
中文名称:废电池回收热解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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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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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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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5816-2020.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yrolysis process of waste batteries recovery.
1范围
HG/T 5816规定了废电池回收处理过程中热解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热解技术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要求。
HG/T 5816适用于废锂离子电池和废镍氢电池的热解,其他类型电池热解参照执行。
HG/T 5816不适用于铅酸电池的热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8196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 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 备选用规范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26493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3059 锂离子电池材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
GB/T 33060-2016废电池处理中废液的处理处置方法
GB/T 33062 镍氢电池材料废弃物品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
GB/T 34695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标准内容
ICS13.03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816—2020
废电池回收热解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yrolysis process of waste batteries recovery2020-12-09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HG/T5816—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天齐锂业资源循环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安徽南都华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天鸿锂清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水知音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大学、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海军、戴宏亮、刘建生、沈建中、魏琼、陈健、田吉平、刘刚锋、朱保义、陈进昭、俞明华、谢英豪、张学梅、冯炎飞、张坤、李征征、陈若葵、明帮来、张超、郭永欣、杨裴、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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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废电池回收热解技术规范
HG/T 5816—2020
本标准规定了废电池回收处理过程中热解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热解技术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锂离子电池和废镍氢电池的热解,其他类型电池热解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铅酸电池的热解。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8196
GB 8978
GB90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348
GB15630
GB1629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26493
GB/T 28001
GB/T33059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锂离子电池材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GB/T33060—2016废电池处理中废液的处理处置方法GB/T 33062
GB/T34695
GB50016
GB50140
镍氢电池材料废弃物品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bzxz.net
HG/T5019
HG/T5812
HG/T5815
YS/T 1174
3术语和定义
废电池中镍钻回收方法
含锂废料回收利用方法
废电池化学放电技术规范
废旧电池破碎分选回收技术规范GB/T34695和HG/T5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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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816—2020
4总体要求
4.1场地要求
4.1.1废电池热解作业区建筑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宜按GB/T28001的规定进行管理。4.1.2作业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空间,远离储存区,且地面应硬化4.1.3热解作业厂区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材应按GB50140的规定配备且放置在显眼、易取的位置,根据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在有效期内。4.1.4热解作业区域应按GB15630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按GB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4.1.5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热解作业厂区。4.2人员要求
4.2.1操作人员应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培训。4.2.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按GB/T11651的要求穿戴和使用防护装备。4.2.3操作人员应熟悉热解设备运行原理,具备设备设施操作与检修技能。4.2.4热解设备启动、运转时应有至少2名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和监控4.3设备设施要求
4.3.1热解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自动化程度高、热效率高、安全、节能、环保的性能。4.3.2热解装置应配备热解设备、控制系统、自动上料运输装置、尾气净化装置、循环冷却装置、自动出料及产物收集装置等。
4.3.3尾气净化装置应符合GB/T33060—2016第4章的有关要求。4.3.4热解设备宜选择天然气、电等能源进行加热。4.3.5热解装置及各操作位置应按GB8196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装置。4.3.6热解装置操作位置应具备良好的可视性,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4.4作业安全要求
4.4.1热解作业前,应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确定设备设施功能正常后方可操作;每次上料前应确保设备运转正常,物料中不应混人废电池外的其他杂物。4.4.2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划的路线到达操作平台·根据相关的管理文件进行操作。4.4.3热解设备内处于无氧或厌氧状态时,宜采用惰性气体或控制进风量等方式控制设备内气压。4.4.4设备停机全面检修间隔时长应不超过1年。停机前应确保废电池出料完全;检修前确保设备处于完全关闭状态,温度恢复至室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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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热解技术要求
5.1工艺流程
HG/T5816—2020
5.1.1热解前,废电池宜按HG/T5815和YS/T1174的要求进行放电、粗破处理,具备带电破碎技术或电池不带电时可省略放电步骤直接进行粗破。再由输送机将废电池传送至热解系统,热解产物宜冷却处理再收集。
5.1.2废电池热解工艺流程框图见图1。达标排放
尾气净化
废电池
5.2控制条件
废电池热解工艺流程框图
5.2.1热解温度:300℃~650℃。5.2.2热解时间:0.5h~1h。
5.2.3热解产物温度:不大于100℃。回收
→热解产物
5.2.4热解产物中电解液及有机物的残留率应不大于1%.测定方法参见附录A。5.3热解产物的贮存和处理
5.3.1经热解后的废电池宜按YS/T1174的要求进行破碎分选。分选得到的正极材料可作为湿法回收用的原料,宜按GB/T33059、GB/T33062或HG/T5019的要求进行资源回收利用。5.3.2热解后的废电池应按GB/T26493的规定贮存,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览存物的名称、贮存时间等。
5.3.3热解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尾气净化后收集到的烟尘应妥善处理,并按HG/T5019、HG/T5812的规定进行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利用。环境保护要求
6.1废电池热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宜参照GB/T33060一2016第4章的要求,通过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收集粉尘、尾气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GB9078和GB16297的规定执行。6.2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应按GB8978的规定执行。6.3废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厂界噪声应按GB12348的规定执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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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816—2020
A.1方法提要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电解液及有机物的残留率的测定方法试样在600℃、氮气氛围中采用无氧灼烧,30min后取出,以灼烧前后试样质量的差值计算试样中电解液及有机物的残留率,用质量分数表示。A.2
仪器设备
A.2.1分析天平:精度0.001g。
A.2.2高温炉:充人惰性气体(如氮气)气氛保护,温度可控制在600℃土20℃。A.2.3瓷埚:容积300mL,带盖。3试验步骤
A.3.1采样
在热解装置的产物收集装置中按照GB/T29090--2012的规定执行。A.3.2试验
A.3.2.1将瓷埚事先置于600℃土2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质量恒定(连续两次称量结果之差不大于0.001g)。
A.3.2.2废电池热解产物采样后,用镊子挑除试样中的外壳、极耳等,剩余试样混匀后,称取约100g(精确至0.001g),平铺于已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瓷埚中,半盖盖,将其置于高温炉中,在600℃士20℃、氮气氛围中无氧灼烧30min。取出后,先在空气中冷却约2min,再移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
重复上述灼烧步骤,每次30min,直至质量恒定。A.4结果计算
废电池热解产物中电解液及有机物的残留率以r计,按公式(A.1)计算:_m2-m)×100%
r=(1
式中:
灼烧后试料和瓷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瓷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灼烧前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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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29090—2012
电池废料的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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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8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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