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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734-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734-2020

中文名称:乳化增稠剂M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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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乳化 增稠剂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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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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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5734-2020.Emulsion thickener M.
1范围
HG/T 5734规定了乳化增稠剂M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HG/T 5734适用于非离子型的脂肪酸酯化合物,称为乳化增稠剂M。该产品可增稠各种合成乳胶、水性聚合物,是调节涂料印花浆黏度的高效增稠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 pH值的测定电 位法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5检验规则
5.1采样
乳化增稠剂M以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以每批产品中抽取10%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小批量产品采样不得少于3桶。采样前清除桶周围的尘垢,防止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采样管(勺)自桶中采样(包括 上、中、下三部分产品),采样总量不少于200g。将采样品充分混匀,分装人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加盖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等。- -瓶供检验用,另- .瓶保存。
5.2出厂检验
按第3章进行逐项检验。
5.3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5.3.1判定规则
产品应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按数值修约值比较法,与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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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1.10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734-—2020
乳化增稠剂M
EmulsionthickenerM
2020-12-09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5734—2020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界面活性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皇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瑞芳、钟莺莺、钟仁标、刘尧辉、屠浩军、师兆景。(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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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乳化增稠剂 M
HG/T5734—2020
本标准规定了乳化增稠剂M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非离子型的脂肪酸酯化合物,称为乳化增稠剂M。该产品可增稠各种合成乳胶、水性聚合物,是调节涂料印花浆黏度的高效增稠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技术要求
乳化增稠剂M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表1乳化增稠剂M的技术要求
含固量/%
PH值(1%水溶液)
乳化浆黏度
4试验方法
4.1总则
淡黄色至橘黄色液体
本标准所使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4.2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下目测。
4.3含固量的测定
4.3.1仪器
低型称量瓶:规格为45/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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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734—2020
4.3.2分析步骤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称取约2g(精确至0.0001g)试样于恒重的低型称量瓶中,置于烘箱内,在100℃~105℃之间干燥4h。从烘箱中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4.3.3结果计算
含固量以质量分数X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mz-mo×100
式中:
烘干后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称量瓶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o
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4.4pH值的测定
按GB/T6368的规定进行。
4.5乳化浆黏度的测定
4.5.1仪器
4.5.1.1漏斗:不锈钢圆锥形漏斗,内部容积为25mL。圆柱直径为35mm,高度为25mm,圆锥部分夹角为30°,直管部分长30mm,孔径为6mm。(均为内部尺寸,具体见图1。)435
图1漏斗尺寸图
单位为毫米
4.5.1.2高速搅拌器:电动高速搅拌器,搅拌型式为浆式,调速范围为0r/min~12000r/min,搅拌杯容量为700mL。(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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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3糖瓷量杯:容量为500mL。4.5.1.4量简:容量为10mL。
4.5.2乳化浆的配制
图2高速搅拌器
HG/T5734—2020
将10g乳化增稠剂M放入500mL塘瓷量杯内,用75mL冷水稀释均匀。加到搅拌杯内,启动高速搅拌器。向揽拌杯内慢慢滴加103g特种火油,约10min加完。搅拌速度先慢后快,以物料不飞溅出来为准。滴加完后搅拌30min,即为乳化浆。4.5.3分析步骤
将配制好的乳化浆倒人不锈钢漏斗,漏斗下面放1只10mL量筒,漏斗内的液面平漏斗边:当液滴刚开始流下时计时,记下滴入10mL乳化浆所需时间,重复3次,取其平均值。5检验规则
5.1采样
乳化增稠剂M以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以每批产品中抽取10%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小批量产品采样不得少于3桶。采样前清除桶周围的尘垢,防止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采样管(勺)自桶中采样(包括上、中、下三部分产品),采样总量不少于200g。将采样品充分混匀,分装人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加盖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等。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保存。5.2出厂检验
按第3章进行逐项检验。
5.3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5.3.1判定规则
产品应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按数值修约值比较法,与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5.3.2复验规则
若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样品,对该不合格项目(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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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734—2020
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仲裁检验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议商定,仲裁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验。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净含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保质期。每批包装好的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和批号。6.2包装
乳化增稠剂M应装在大口塑料桶中,每桶净含量为50kg。3运输
产品运输时轻装、轻卸,防雨、防潮。6.4购存
乳化增稠剂M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通风处,密闭保存。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限为1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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