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5653-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653-2019
中文名称: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3364771
相关标签:
羟基
甲基
苯基
丙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5653-2019.2-Hydroxy-2-methyl-1-phenylpropanone.
1范围
HG/T 5653规定了2- 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简称1173)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以及贮存。
HG/T 5653适用于光引发剂1173产品。
分子式: C10H12O2
CAS号: 7473-98-5
相对分子质量: 164.2 (按2016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断
GB/T 9722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3要求
3.1 外观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3.2 产品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4试验方法
4.1 安全提示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
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所使用的水均符合GB/T 6682 规定的二级水要求。试验中所用制剂和试液的制备均按GB/T 603的规定执行。检测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标准内容
ICS37.0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6525654—2019
1-羟基环已基苯基甲酮、
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
和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2019)
2019-12-24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rrKacerkca-
1-羟基环已基苯基甲酮
HG/T5652-2019
HG/T5653—2019
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HG/T5654—2019
-KaeerKAca-
ICS37.0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653—2019
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
2-Hydroxy-2-methyl-1-phenylpropanone2019-12-24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rrKacerkca-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校准由全国感光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2)归口。HG/T5653—2019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大丰鑫源达化工有限公司、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庆金、邵俊峰、翟雁霞、张齐、武瑞、王辉明、李冬梅、姚俊华、白银亮。
-KaeerKAca-
1范围
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
HG/T5653—2019
本标准规定了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简称1173)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以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光引发剂1173产品。分子式:CioH12O2
CAS号:7473-98-5
相对分子质量:164.2(按2016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结构式: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T603
GB/T6678
GB/T6682
GB/T8170
GB/T9722
GB/T9969
3要求
3.1外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断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产品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KaeerKAca-
HG/T5653—2019
纯度(GC)/Area%
透光率/%
4试验方法
4.1安全提示
表1质量要求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所使用的水均符合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要求。试验中所用制剂和试液的制备均按GB/T603的规定执行。检测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4.3外观
取约25mL产品于50mL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观察产品颜色是否为淡黄色及是否清澈透明、有无杂质。
4.4纯度
4.4.1测定要求
按GB/T9722中有关规定执行。
方法提要
采用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对1173及其中的有机杂质进行色谱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采用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仪器
气相色谱仪:程序升温,配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色谱柱:毛细管柱,固定液为50%苯基-50%甲基聚硅氧烷或具有同等分离效果的非极性固b)
定液(如5%苯基二苯基甲基硅氧烷),柱长30m,内径0.32mm,膜厚0.25μm。c)
进样器:10μL。
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
分析天平,精度
10000g。
试剂和材料
无水乙醇:分析纯。
-KaeerKAca-
氮气:纯度≥99.99%。
氢气:纯度≥99.99%。
空气:干燥净化。
5色谱操作条件
载气:氮气,纯度≥99.99%,柱前压0.2MPa;燃气:氢气,纯度≥99.99%,流速30mL/min;助燃气:空气,流速300mL/min;分流比:1:40;
尾吹:氮气流速40mL/min;
汽化室温度:160℃;
检测器温度:250℃;
HG/T5653—2019
柱箱温度:程序升温,第一段初温100℃不保持、升温速率5℃/min、柱终温140℃不保持,第二段初温140℃不保持、升温速率20℃/min、终温230℃保持7.5min,结束分析。上述操作参数是典型的,可根据不同仪器特点对给定的操作参数适当调整,以期获得最佳分离效果。典型色谱图见图1。
说明:
1——3-羟基-3-苯基-2-丁酮;
2——1173产品:
-3-氟-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烷;4,5.6—
杂质。
试验步骤
时间/min
图1典型色谱图
峰1Rt:8.232min
蜂2R1:8.430min
蜂3Rl:10.868min
峰4RI:11.41lmin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峰5Rt:12.672min
蜂6Rt:14.267min
称取1.0000g1173样品,置于10mL容量瓶中,用无水乙醇溶解定容,摇勾,备用。在上述操作条件下,待仪器稳定后,进0.4μL试样,待出峰完毕后,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进行结果处理。(17)
-KaeerKAca-
HG/T5653—2019
4.4.7数据处理
除溶剂峰外,其余所有峰均积分。1173产品的纯度X,,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X100
式中:
X,——1173产品的纯度,以%表示;A,——1173的峰面积;
ZA,——1173及产品中各个有机杂质的峰面积的总和。B允许差
....................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4.5透光率
4.5.1试剂
乙酸乙酯:分析纯。
4.5.2仪器
a)分光光度计:1cm石英比色皿。分析天平:精度10 000g。
试验步骤
准确称取1g(精确至0.0001g)样品于10mL容量瓶中,加乙酸乙酯溶解定容。以乙酸乙酯为参比,在425nm、500nm波长测定样品溶液的透光率。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1%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1173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牛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5.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本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结构、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长期正常生产,应每年进行型式检验;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抽样或采样
采样按GB/T6678的有关规定进行。每批在不同包装与部位随机抽取200g~300g样品。混合4
-KaeerKAca-
HG/T5653-—2019
均匀后,分装人两个洁净、干燥的深色避光容器中,密封,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和地点、取样人、取样总量等内容。一个供检验用,另一个作留样备查。留样样品装于干净的深色避光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等级、取样日期、取样人,分析人姓名。置于阴凉、防潮、避光处保存备查。5.4检验与复验原则及结果的判定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指标如符合标准要求则应判为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6.1标志
在产品包装上应标注有产品名称、商标、批号、毛重、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以及包装储运标志,其中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包装
产品用内衬塑漆桶装,包装规格为200kg/桶;或用黑色或蓝色的塑料桶装,包装规格为20kg/桶;或按客户要求包装。包装桶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中严禁野蜜装卸,严禁与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物质混运,并有防雨、防晒措施。6.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环境温度在40℃以下、10℃以上的仓库内,避光保存。严禁与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物质混放。在保证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年。(19)
irKacerkAc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