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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315-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315-2018

中文名称:烃化催化剂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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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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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5315-2018.Alkylation catalyst used for purification process.
1范围
HG/T 5315规定了烃化催化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随行文件。
HG/T 5315适用于合成氨装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与氢气反应生成烃类和醇类的烃化催化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G/T 2976化 肥催化剂磨耗率的测定
HG/T 5194烃化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表1中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2组批规则
产品按检验批检验,每个检验批量不超过30t。一个检验批可以是由相同的原料、工艺、设备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或根据用户要求组批。
5.3抽样方案
产品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抽样单元数。从随机选定的每个抽样单元中抽出不少于50mL样品,每批产品抽出总量约2L的样品,充分混合均匀,以四分法分为试验样和保留样,分别装人两个样品瓶内密封。样品瓶上应贴标签,说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批量、采样日期、采样人等。其中保留样至少保留1年,以备查核。
5.4判定规则
5.4.1按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
5.4.2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5.5复检规则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的规定,允许按5. 3的规定重新抽样进行复检,其中当总包装单元数不超过22时抽样单元数为总包装单元数,当总包装单元数大于22时抽样单元数为GB/T 6678 规定相应抽样单元数的2倍。复检结果若仍有指标不符合表1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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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1. 100. 99
备索号:63675—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3152018
烃化催化剂
Alkylation catalyst used for purification process2018-04-30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接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章。本标雅由巾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5315—-2018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T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安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柏森化工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南化集团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定中、戴丰育、李娇、张瑞华、周岳贤。1
1范围
烃化催化剂
HG/T 5315—2018
本标推规定了烃化催化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氨装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与氢气反应生成烃类和醇类的烃化个化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8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HG/T 2976
HG/T5194
3要求
化肥催化剂磨耗率的测定bzxZ.net
烃化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烃化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烃化催化剂的技术要求
耐热后活性(以出口CO十CO,体积分数计)磨耗率/%
4试验方法
耐热后活性的测定
按 HG/T 5194的规定。
4.2磨耗率的测定
按HG/T 2976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表1中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指
20×10-6
HG/T5315—2018
5.2组抵规则
产品按检验批检验,每个检验批量不超过30t。一个检验批可以是由相同的原料、T艺,设备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或根据用户要求组批。5.3抽样方案
产品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抽样单元数。从随机选定的每个抽样单元中抽出不少于50mL.样品,每批产品抽出总约2工的样品,充分混合均勾,以四分法分为试验样和保留样,分别装入两个样品瓶内密封。样品瓶上应贴标签,说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批量、采样日期、采样人等。其中保留样至少保留1年,以备查核。5.4判定规则
5.4.1按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5.4.2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5.5复检规则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的规定,允许按5.3的规定重新抽样进行复检,其中当总包装单元数不超过22时抽样单元数为总包装单元数,当总包装单元数大于22时抽样单元数为GB/T6678规定相应抽样单元数的2倍。复检结果若仍有指标不符合表1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包装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以及执行标准号,醒目标明GB/T191中规定的“怕雨”“禁止翻滚”图示标志。6.2包装
产品宜用铁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包装。用户对包装规格和包装材质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装卸时严禁摔、滚和撞击,以免造成破包、散包。运输过程注意防潮,运输工具应有防雨设施。
6.4败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防污染、受潮。7产品随行文件
产品交付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其内容应包括:a)产品名称、批导、批量,
b)执行的产品标推号:
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生产厂名称;
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HG/T 531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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