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041-2016
中文名称:化妆品用氢氧化钠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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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化妆品
氢氧化钠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5041-2016.Sodium hydroxide for cosmetic use.
1范围
HG/T 5041规定了化妆品用氢氧化钠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全。
HG/T 5041适用于化妆品用氢氧化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试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5009.74-2003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含量限量试验
GB/T 5009.76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固体化工产 品采样通则
GB/T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698 工业用氢氧化钠碳酸盐含量的测定滴定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5915包装容器周碱钢桶
GB/T 22651工业用氢氧化钠汞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5采样
5.1批次
相同材料、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用户以收到的产品为一批。
5.2 液体产品
液体产品按GB/T 6680 的规定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将样品混匀,装于聚乙烯样品瓶中。样品量不少于500mL。
生产企业可在充分混匀的成品贮槽取样口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当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按GB/T6680的规定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标准内容
HG/T 5041—2016 化妆品用氢氧化钠 (Sodium hydroxide for cosmetic use)
备案号:56406--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2016-10-22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碱工业分技术委员会 (SAC/TC63/SC6)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沛云、李鼠荣、吴融权、汤建宁、李英丽、郎需霞。
1 范围
化妆品用氢氧化钠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氢氧化钠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用氢氧化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涉及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运输图示标志
GB/T 6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5009.71—2003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含量限量试验
GB/T 6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78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79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698 工业和氯氧化碳酸盐酸碱度的测定滴定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被限量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5915 包装容器
GB/T 2251 汞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NaOH
相对分子质量:40.00(依据20[3]年国际原子量)
4 要求
4.1 外观:固体产品为白色,有光泽。液体产品为无色,透明、稠状液体。
4.2 固体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对固体产品的要求
项目 | 标准值
含量 (以NaOH计) | 38.0 ~ 100.5%
碳酸钠 (Na2CO3) |
砷 (As) | 0.0003
硫酸盐 (以Pb计) |
不溶物及有机杂质 |
汞 (Hg) | 0.0001
4.3 液体产品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对液体产品的要求
项目 | 标准值
含量 (以NaOH计) | 08.0 ~ 103.3%
碳酸钠 (Na2CO3) |
砷 (As) | 0.03
硫酸盐 |
不溶物及有机杂质 |
汞 (Hg) | 0.0001
5 采样
5.1 批次
相同材料、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间歇生产的产品为一批,用以收到的产品为批。
5.2 液体产品
液体产品按 GB/T 6630 的规定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将样品混匀,装入聚乙烯样品瓶中。样品量不少于 500 ml。生产企业可在充分混合的成品贮存处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与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按 GB/T 6680 的规定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5.3 固体产品
5.3.1 装袋的固体产品按 GB/T 6678 规定的采样单元数来样。采样时,宜用 GB/T 6679 规定的适宜的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中心处插入至料层深度的 2/3 处,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将样品混匀,装入聚乙烯样品瓶中。样品量不少于 500g。生产企业可在包装线上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当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按 GB/T 6678 规定的采样单元数采样为准。
5.3.2 铁包装的固体产品按该批总桶数的 5% 抽样,小批量时不得少于 2 桶。采样时,顺桶竖接口处剂开口,将氧化钠旁开,从上、中、下处迅速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将所取样品装入聚乙烯样品瓶中,样品量不少于 500g。生产企业可在包装前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以破桶采样为准。
5.4 样品标签
将采取的样品密封。样品瓶上应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日期及采样人姓名等。
6 试验方法
6.1 安全提示
本样品是强碱,试验中使用的强酸具有腐蚀性,操作时应小心。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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