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703-2016
中文名称:代替 HG/T 3703-2009 荧光增白剂 OB-1(C. I. 荧光增白剂 393)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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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2009
荧光
增白剂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3703-2016.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OB-1(C. I.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393).
1范围
HG/T 3703规定了荧光增白剂0B-1 (C.I. 荧光增白剂393)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3703适用于荧光增白剂OB-1的产品质量控制。
相对分子质量:414.45(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1533-45-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86-2014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 分的测定
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和测定
GB/T 21876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灰分的测定
GB/T 24101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荧光增白剂OB-1的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均匀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数应符合GB/T 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采样时用探管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的样品,所采样品总量不少于200g。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避光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警告一使 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3703—2016
代替 HG/T 3703—2009
荧光增白剂 OB-1
(C.I. 荧光增白剂 393)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OB-1 (C. I.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393)
2016-04-05 发布
2016-09-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HG/T 3703—2009《荧光增白剂 OB-1 (C.I. 荧光增白剂 393)》。与 HG/T 3703—2000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增加了产品等级划分:将产品分为优等品和等品两个等级进行控制(见3,2009年版的3);
2. 删除了“荧光增白剂 OB-1”的质量分数、荧光强度、增白强度和色光 4 个控制项及相应指标(见表 1,2009年版的3);
3. 增加了纯度和紫外吸收 2 个控制项及相应指标(见3,2009年版的3);
4. 修改了外观的评定方法(见5.2,2009年版的5.2);
5. 增加了色调的测定方法(见5.3);
6. 删除了荧光强度的测定方法(见2009年版的5.3);
7. 增加了紫外吸收的测定方法(见5.4);
8. 删除了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方法(见2009年版的5.4);
9. 删除了荧光增白剂 OB-1 的质量分数测定方法(见2009年版的5.5)。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由中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艳茹、蒲爱军、季浩、沈日焖。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行版本发布情况为:HG/T 3703-2002;HG/T 3703-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 OB-1(C.I. 荧光增白剂 393)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 OB-1 的产品质量控制。
分子式:C18H21N2O3
相对分子质量:414.45(按 2013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号:1533-45-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3 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 23 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32081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和测定
GB/T 2187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灰分的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 4-氨基偏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 技术要求
荧光增白剂 OB-1 的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荧光增白剂 OB-1 的质量要求
| 指标 | 优等品 | 等品 |
| :--- | :--- | :--- |
| 外观 | 黄色至黄绿色 | 黄色至黄绿色 |
| 纯度 /% | $\ge$ 99.0 | $\ge$ 97.0 |
| 灰分的质量分数 /% | $\le$ 0.3 | $\le$ 1.0 |
| 有害芳香胺的质量分数 / (mg/kg) | 符合 GB 19601 | 符合 GB 19601 |
| 重金属元素的质量分数 / (mg/kg) | 符合 GB 32081 | 符合 GB 32081 |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及 GB/T 6682 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规定的规则进行。
5.2 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以均匀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数应符合 GB/T 6578—2003 中 7.6 的规定,所来样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采样时用探管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的样品,所采样品总数不少于 200g。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避光的容器中,其上贴有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单位、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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