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993-2016
中文名称:鞋用微孔材料回弹性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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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微孔
材料
回弹性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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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993-2016.Cellular material for shoes-Determination of resilience.
1范围
HG/T 4993规定了鞋用微孔材料回弹性的试验方法。
HG/T 4993适用于鞋用微孔材料的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41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
3原理
具有一定质量和尺寸的摆锤从固定高度下落到试样表面,测量摆锤弹起的高度,计算摆锤弹起高度与下落高度比值的百分率。
4试验装置
4.1回弹性试验机.
包括基座、试样夹持器(如图1所示)、冲击摆锤(如图2所示)、回弹角度刻度盘、整个设备的质量至少为摆锤质量的100倍。
4.4回弹角度刻度盘
刻度盘为1/4 的圆形,均匀分成90格,每格为1°。
4.5摆杆水平偏差
每100mm长度小于0.45mm。
4.6摆锤的阻尼摆动
不带指针自由摆动,次数应不小于300次;带指针摆动,次数应不小于35次。
4.7 回弹示值误差.
回弹示值误差为士0.5 %。
4.8摆锤垂直 悬挂
摆锤垂直悬挂为90°士10 '。
5试样
5.1试样应有上下平行且平整的表面。
5.2试样尺寸至少为80mmX80nm,厚度不应小于50mm。
5.3 如果试样厚度小于50 nm,应叠加到50 mm。可使用黏合剂,但不应在中心部位使用,应用于试样四边将其黏合,黏合宽度不超过5 mm。对于模塑产品,应去掉上表皮。
5.4试样数量为3个。
标准内容
HG/T 4993—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鞋用微孔材料回弹性试验方法
Cellular material for shoes—Determination of resilience
2016-07-11发布
2017-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2609 给出的规程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橡胶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胶鞋分技术委员会 (SAC/TC35/SC9) 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莆田市欣达鞋业有限公司、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江华龙鞋业有限公司、泉州宝峰鞋业有限公司、莆田市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回力鞋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恒宁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盾振华、唐朝阳、陈绍华、陈卫作、刘龙、张忘雷、马庆华、徐建英、张应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用微孔材料回弹性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鞋用微孔材料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1 橡胶物性试验方法 试样制备和调节
3 原理
将一定质量和尺寸的摆锤从一定高度下落到试样表面,测定摆锤弹起的高度,计算摆锤弹起高度与下落高度比值的百分率。
4 试验装置
4.1 回弹性试验机
包括转座、试样夹持器(如图1所示)、冲击摆锤(如图2所示)、回弹角度刻度盘,整个设备的质量至少为摆锤质量的100倍。
4.2 试样夹持器
能牢固夹持试样,但不能使试样变形(见图1)。
4.3 冲击摆锤
包括摆杆、冲击锤、冲击头(图2)。当摆锤杆垂直时,冲击头前端刚触试样表面。冲击摆锤质量为 102±0.5g,落高为 200mm±0.5mm。冲击头为半球形,直径为 30mm±0.2mm,表面的硬度为 HRC 50 以上,表面粒度 Ra 的最大允许值为 1.6μm。
注:冲击摆锤的冲击能量为 1.2J,冲击速率为 2m/s。
4.4 回弹角度刻度盘
刻度盘为 1°的圆形,均勾分成 1°格,间隔为 1°。
4.5 摆杆水平偏差
每 100mm 长度小于 0.45mm。
4.6 摆锤的阻尼摆动
不带指针时,摆动次数应不小于 3 次;带指针摆动,次数应小于 35 次。
4.7 回弹示值误差
回弹示值误差为 ±0.5%。
4.8 摆锤垂直悬挂
摆锤悬挂为 90°±0°。
5 试样
5.1 试样应具有下述平行、平整的表面。
5.2 试样尺寸至少为 80mm×80mm,厚度不应小于 5mm。
5.3 如果试样厚度小于 5mm,应叠加至 5mm。可使用粘合剂,但不应在中心部位使用,应用于试样四边将其粘合,粘合宽度不超过 5mm。对于模压产品,应去掉上表面皮。
5.4 试样数量为 3 个。
6 试样调节及试验环境
6.1 试样在试验前应在温度 23±2℃、相对湿度 50%±5% 的环境条件下调节 2h,调节过程中不得堆放。
6.2 试验应按 GB/T 2941 的规定在实验室标准温度和湿度下进行。
6.3 周用环境无湿度变动。
7 试验步骤
7.1 将试样固定在试样夹持器上,调节冲击摆锤,使得当摆锤垂直时冲击头刚到试样表面。
7.2 移动冲击摆锤,冲击试样,在冲击锤反弹时不能形成二次冲击,记录回弹角度刻度盘读数,精确至 0.5 度(°)。重复该步骤共 6 次,前 3 次当作预冲击,取后 3 次的数值。
7.3 按 7.1~7.2 步骤对另外两个试样进行试验。
8 试验结果
回弹性计算式:
R = (h/H) × 100%
式中:R 为试样回弹性,以整数表示;h 为摆锤弹起高度;H 为下落高度。
个试样取 3 个数中的中位数当作结果。如果有数值超过中位数的 20%,应再做 2 次,取此次数据的中位数当作结果。最终取 3 个试样结果的中位数当作该材料的回弹性。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采用本标准名称及编号;
b) 试验样品名称、规格和编号;
c) 试样厚度及其他(是否为叠加);
d) 试验结果;
e) 试验日期、试验者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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