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械行业标准(JB) > JB/T 6701-1993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
JB/T 6701-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6701-1993

中文名称: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Tractor and agricultural transport vehicle headligh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3-07-29

实施日期:1994-01-01

作废日期:2008-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车辆>>拖拉机>>T68电器、仪表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JB/T 6701-2008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9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

发布部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前照灯。其他拖拉机可参照采用。 JB/T 6701-1993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 JB/T6701-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6701-1993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
1993-07-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
JB/T6701-1993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前照灯(以下简称前照灯)。其他拖拉机可参照采用。
引用标准
GB1729
GB1740
GB2828
GB4785
GB6461
3分类
漆膜外观及颜色测定法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与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金属覆盖层对底材为阴极的覆盖层腐蚀试验后的电镀试样的评级前照灯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的最高车速分为1型前照灯和2型前照灯:3.11型前照灯
-般用于车速低于25km/h的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3.22型前照灯
般用于车速高于或等于25km/h的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技术要求
前照灯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前照灯用灯泡光电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标称电压V
试验电压
标称功率W
机械工业部1993-07-29批准
续表1
1994-01-01实施
任微的电压下
光通量1m
配光通量
JB/T6701-1993
前照灯光束沿光轴在垂直、水平方向的调整角不小于土3°前照灯光色为白色,其色度特征应符合GB4785中表1的规定。外观质量
前照灯电镀及化学处理零件表面不允许有腐蚀性缺陷。前照灯塑料零件应色泽均匀,不允许有变形、裂痕等缺陷。类
400~550
前照灯涂覆零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桔皮、流挂、堆积和漏底等缺陷。+10%
≥600
400~570
前照灯配光镜应洁净,不允许有破损、结石、麻点和明显的变色缺陷;直径小于1.0mm的气4.5. 4
泡不允许超过10个,直径1.0-2.0mm的气泡不允许超过3个,且间距不小于30mm,气泡总数不允许超过10个。
配光性能
在前照灯基准中心前25m处垂直屏幕上:1型前照灯应符合图1和表2的规定,且近光的水平截止线在10m的测量距离上,
在v-v线左右至少1500mm内保持水平:2型前照灯应符合图2和表3的规定,在近光的I、ⅡI、IⅢI、IV区域内水平方向的照度不允许陡变。1125
JB/T6701-1993
测试项目
II区(h-h线以上任何点)
50R与50L连线上的任何点(50V除外)50V
25R与25L连线上的任何点
IV区(25R与25L连线上至375mm内任何点》最人值E.
H-1125R
H-1125L
H-2250R
H-2250L
注:50R/50V、50L/50V=0.25,
供参考。
测试项目
最大值
H-1125R
照度值Ix
照度值x
耐振动
JB/T 67011993
续表3
H-1125L
H-2250R
H-2250L
照度值Ix
灯泡不允许有断丝、闪烁现象。试验后前照灯应前照灯应能承受表4规定的振动试验。振动时,:
能顺利点亮,
松动、脱落及龟裂等缺陷。
各零件应无变形、
破损、
耐冲击
前照灯应能承受表5规定的冲击试验。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各零部件应无破损、变形、松动和
脱落等缺陷。
加速度m/s2
耐温度
脉冲持续时间ms
冲击次数
前照灯应能承受低温-40土3C、7高温65土2C的试验。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涂层表面无起皮、龟裂、破裂等缺陷。
老化、龟裂等缺陷;塑料零件应无变形、4.10免费标准bzxz.net
前照灯应能符合GB4942.2IP5X规定的防护等级试验。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且最大照度的下降率不超过15%。
前照灯应能符合GB4942.2IPX4规定的防护等级试验。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灯光组内不允许有水迹。外装式前照灯灯壳内积水不允许超过2mL。4.12
耐电压
前照灯各互不连接的导电零件之间及导电零件对灯壳之间应能耐50Hz,550V正弦波电压,历时1min试验不被击穿。
3耐盐雾
前照灯应能承受表6规定的盐雾试验。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且电镀及化学处理层的腐蚀程度不得低于GB6461附录B中圆点图的四级要求;涂层的破坏程度不得大于GB1740中表1规定的二级要求。
溶液配制
氧化钠(化学纯以上)和蒸馏水
反光镜劣化性
JB/T6701-1993
mL/(h ·80cm)
将前照灯反光镜分不同部位分别浸泡在表7规定的溶液中,镀层不得出现气泡、变色和发黑等腐蚀老化现象。
硫酸水溶液
苛性钾水游液
氯化钠水溶液
20±15
前照灯在环境温度条件下应能连续点亮12h,而无异常现象。保用期
前照灯保用期应为12个月(不包括灯泡)。5
试验方法
外观质量
5.1.1涂膜外观检查按GB1729的规定进行。5.1.2
前照灯的塑料件、配光镜、电镀和化学处理件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法进行。5.2配光性能试验
配光屏幕应是白色,其尺寸应符合图1和图2的规定。配光测试应采用直流电源,稳定度不低于土0.2%配光测试用仪表精度为0.5级;照度计不低于一级。5.2.4灯光对准(以近光为基准)
浸泡时间min
5.2.4.11型前照灯垂直方向应使水平明暗截止线位于h-h线以下250mm,但远光最亮点应位于hh线上下262mm范围内;水平方向应与v-v线对称分布。2型前照灯垂直方向应使明暗截止线水平部分位于h-h线以下250mm:水平方向应使明暗5. 2. 4. 2
截止线转角位于v-V线上。若转角不清晰,以满足75R和50R的照度为准。远光在近光测试后,恢复至对准状态再进行。
5.2.5前照灯灯光对准后,若近光的配光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允许在水平方向向左或向右1°(440mm)范围内进行调整。在垂直方向明暗截止线不允许超过h-h线。5.2.6配光试验应在暗室中进行。测试前应将前照灯的远光、近光分别在试验电压下点亮10min,使其光学特征趋于稳定。
5.3振动试验
JB/T6701-1993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并用试验电压将远、近光分别点亮,然后按表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按第4.7条的要求检查。5.4冲击试验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并用试验电压将远、近光分别点亮,然后按表5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按第4.8条的要求检查。5.5温度试验
5.5.1低温试验时,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在低温箱内。在箱内温度达到-40土3℃后,持续1h试验。试验结束后,在2min内取出前照灯擦净表面的冰霜,然后按第4.9条的规定检查,并用试验电压将灯点亮,时间不少于2min。
5.5.2高温试验时,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放置在高温箱内,并用试验电压将远、近光以点亮5min炮灭5min的方式交替点亮。在箱内温度达到65土2℃后,持续1h。试验结束后取出前照灯,然后按第4.9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5.5.3前照灯在低温试验结束后,应恢复至环境温度再进行高温试验。恢复时间不少于1h5.6防尘试验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放置,按GB4942.2规定的相应防尘试验方法和条件进行试验。首先在不通电条件下进行2.5h试验,然后将灯的远、近光分别按试验电压以点亮15min,熄灭15min交替试验3h,最后断电试验2.5h。试验后取出前照灯。擦净其外露表面尘埃,复测最大照度数下降率。5.7防溅试验
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按GB4942.2规定的相应防溅试验方法和条件(如有排水孔应打开)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静置1h,然后按第4.11条的规定检查。5.8耐电压试验
试验用变压器容量不小于0.5kVA。试验时,初施电压应不超过试验电压全值的50%,然后均匀升至全值,升压时间不少于10s,全值电压保持1min,然后均匀下降至0V。5.9盐雾试验
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在盐雾箱内。灯具之间不允许接触,且间距应既能使盐雾自由、均匀地降落在灯具表面,文不能使表面聚集的盐溶液滴落在其他灯具表面。试验按表6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取出前照灯,先用流动水轻轻洗掉表面的盐沉积物,再用35土2℃的蒸留水漂洗,然后在室内干煤1~2h。最后按第4.13条检查评定其外观质量等级。5.10反光镜劣化试验
将前照灯反光镜放置在100土2℃的高温箱内,1h后取出,放在室内恢复至环境温度,不少于1h。然后分别浸入表7规定的溶液中试验。试验结束后按第4.14条要求检查其劣化性。5.11连续点亮试验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固定在无振动台上,用试验电压将其连续点亮12h,应无任何缺陷。6检验规则
前照灯必须经按第4.4、4.5和4.6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用户可按GB2828的规定进行验收。本标准推荐采用:6.2
a.一般检查水平:II;
b.合格质量水平:AQL=0.4~6.5;c抽样方案:一次正常检查方案。JB/T 6701-1993
具体AQL值、样本大小及检验项目由生产厂与用户双方协商确定。6.3型式检验的前照灯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抽样数的20倍。抽取后,先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复验。合格后,将其分为3组,按第4.7~4.15条规定进行试验。6.3.1第一组(不少于3只)按下列顺序进行:振动防溅一—盐雾试验;6.3.2第二组(不少于3只)按下列顺序进行:冲击—温度——耐电压试验:6.3.3第三组(不少于3只)按下列顺序进行:防尘—连续点亮一一反光镜劣化试验。6.4型式试验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项次不合格时,应进行加倍抽样对此项次检查;如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前照灯在型式试验过程中,若退灯泡损坏,文影响其他项目的继续进行,充许更换灯泡。但更换累计不允许超过2只。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前照灯配光镜上必须有不影响其配光性能的永久性商标。每只前照灯应在其明显部位固定铭牌或打上标记,内容如下:7.2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或代号:
c.生产日期。
每只前照灯必须单独包装后再集装,产品在箱内不允许审动和挤压,装箱后的总质量不允许超过20kg。
包装箱外壁应注明:
a.产品名称、型号(或代号):
b.数量;
c.质量:
d.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e.收货单位名称;
f、“防震”、“防潮”、“小心轻放”、“易碎物品”等字样或标志。前照灯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得淋雨、受潮和碰撞;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有机溶剂。7.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湖北汽车灯具厂、洛阳拖拉机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新、陈家间、李光健。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
JB/T 6701—1993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剧
(北京首体南路2号
邮编100044)
开本880×1230
字数14,000
印张3/4
1993年12月第一版
1993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00,001-500
定价3.00元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tp:/wwwJB.ac.cn661_109 /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