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990-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990-2007
中文名称:荧光增白剂 BA(C.I. 荧光增白剂 113)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012840
相关标签:
荧光
增白剂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3990-2007.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BA(C. I.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113).
1范围
HG/T 3990规定了荧光增白剂BA(C.I.荧光增白剂113)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HG/T 3990适用于荧光增白剂BA产品的质量控制。该产品主要用于造纸、棉纤维及其织物的白。
相对分子质量:960.94 (按200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12768-92-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1989极限数 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 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81-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 分的测定
GB/T 6678-2003化工产 品采样总则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荧光增白剂BA的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内容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22247--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3990—2007
荧光增白剂BA(C.I.荧光增白剂113)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BA(C. I.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113)2007-09-22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是根据我国国情,结合各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而成。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HG/T3990——2007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天津市汇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夏津县振华化工厂、杭州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金华贝司特化工染料有限公司、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君庆、王培、戴玉贞、竹百君、王平、王运科。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1范围
荧光增白剂BA(C.I.荧光增白剂113)HG/T3990—2007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BA(C.I.荧光增白剂113)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BA产品的质量控制。该产品主要用于造纸、棉纤维及其织物的增白。结构式:
N(CH,CH2OHD)2
分子式:C40H42O1oN12S2Na2。
相对分子质量:960.94(按200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12768-9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N(CH.CHOH)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1989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GB/T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GB/T2381一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GB/T2386-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19601
GB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3要求
荧光增白剂BA的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2.紫外吸收
3.增白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4.色光(与标准品)
5.水分(质量分数)/%
6.水不溶物(质量分数)/%
7.23种有害芳香胺的量/(mg/kg)8.10种重金属元素的量/(mg/kg)目
荧光增白剂BA的质量要求
淡黄色均勾粉末或颗粒
350±10
近似一微
符合GB196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HG/T3990--2007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桶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名。将所采样品充分混勾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采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1989中5.2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进行本标准的5.3、5.4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标样和试样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5.2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3紫外吸收的测定
5.3.1仪器设备
a)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精度0.0001g。
容量瓶:100mL、1000mL棕色容量瓶。c)
d)移液管:10mL。
e)比色皿:1cm石英比色皿。
5.3.2程序
称取试样约0.2g精确至0.0001g),置于烧杯中,用0.3g/L的碳酸钠溶液溶解,并转移至10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0.3g/L的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10mL移液管移取10mL上述溶液至100mL棕色容量瓶内,用0.3g/L的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立即用1cm石英比色血,以0.3g/L的碳酸钠溶液做参比溶液,在(25士5)℃温度下,于最大吸收波长(348nm~350nm)处,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A值。
5.3.3计算方法
紫外吸收用E1/表示,Elg/为换算成浓度为10g/L,1cm比色Ⅲ测得的吸光度值。Elog/
式中:
A一一测试溶液浓度为C时的吸光度值:C—测试溶液浓度,单位为克每升(g/L)。A
E1/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10。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4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
5.4.1测定一般条件规定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深度为0.05%,染色用5g棉布或棉纱,浴比1:40。5.4.2染浴的配制www.bzxz.net
准确称取荧光增白剂BA标样和试样(根据紫外吸收折算)各0.5g(精确至0.0005g)放人烧杯2
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HG/T3990—2007
中,用水溶解,转移至10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吸取该溶液50mL,移人5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按表2规定配制染浴。表2
染浴的配制
染缸编号
0.05g/L标样染液
0.05g/L试样染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加蒸馏水至
5.4.3染色操作
单位为毫升
染浴配好后,将染缸置于水浴中准备染色,将棉布(或棉纱)按染缸编号顺序入染,并不断翻动,于30min内升温至80℃,在此温度下续染30min,染毕,按人染顺序取出,用水洗净,晾干。5.4.4色光的评定
按GB/T2374--2007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4.5增白强度的评定
分别测定相同染色深度下标样和试样的白度值。增白强度F(分)按公式(2)计算:W2
式中:
W1——标准样品的白度数值;
W2——样品的白度数值。
F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2。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5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5.6水不溶物的量的测定
按GB/T2381—2006的规定进行。5.723种有害芳香胺的量的测定
按GB19601的规定进行。
5.810种重金属元素的量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表1中1~6项为出厂检验项目,表1中7、8项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连续生产时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随时进行检验。a)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c
d)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荧光增白剂BA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荧光增白剂BA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HG/T3990-2007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
荧光增白剂BA的每个包装桶上都应涂上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注册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厂址、标准编号、批号、生产日期。也可将批号、生产日期打印在标签上,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一起放人包装桶内的塑料袋外面。7.2包装
荧光增白剂BA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桶内,并加密封和封印,每桶净含量25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3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7.4贮存
荧光增白剂BA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贮存期二年,超过二年的产品在出厂前要重新检验。
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荧光增白剂BA(C.I.荧光增白剂113)HG/T3990—2007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北京云浩印副有限责任公司印装1/16印张字数11千字
880mmX1230mm
2008年4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0552
购书咨询:010-64518888
售后服务:010-64518899
网址:http://cip.com.cn2000660
凡购买本书,如有缺损质量问题,本社销售中心负责调换。定价:8.00元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