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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97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971-2016

中文名称:弱酸性红 F-GRS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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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弱酸性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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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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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4971-2016.Weak acid red F-GRS.
1范围
HG/T 4971规定了弱酸性红F-GRS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971适用于弱酸性红F-GRS的产品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78-2012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81-2013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14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3671.1-1996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
GB/T 3920-2008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201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
GB/T 4841. 1-2006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1/1
GB/T 6152-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 色牢度
GB/T 6678-2003 化 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8-2008染料相对强 度和色差的测定仪 器法
GB/T 6693-2009 染料粉尘 飞扬性的测定
GB/T 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433-201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氯化水色牢度( 游泳池水)
GB 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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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54413—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971—2016
弱酸性红F-GRS
Weakacid redF-GRS
2016-04-05发布
2016-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4971—2016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金华双宏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靓、杨桂芳、徐小芬、沈日炯。(21)
1范围
弱酸性红F-GRS
HG/T4971—2016
本标准规定了弱酸性红F-GRS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弱酸性红F-GRS的产品质量控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374—2007
GB/T2378——2012
GB/T2381—2013
GB/T2386—2014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3671.1—1996
GB/T3920—2008
GB/T3921—2008
GB/T3922—2013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GB/T4841.1-2006
GB/T6152—1997
GB/T6678—2003
GB/T6688—2008
GB/T6693—2009
GB/T8427—2008
GB/T8433—2013
GB19601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耐汗渍色牢度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纺织品
耐热压色牢度
色牢度试验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仪器法
染料粉尘飞扬性的测定
纺织品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色牢度试验
纺织品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
色牢度试验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20814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T24101
3要求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3.1弱酸性红F-GRS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HG/T4971—2016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弱酸性红F-GRS的质量要求
红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近似~微
测色(D65光源)\:
色光(与标准品)
水分质量分数/%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
溶解度(90℃)/(g/L)
防尘性/级
有害芳香胺/(mg/kg)
重金属元素/(mg/kg)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弱酸性红F-GRS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0.50
-0.30~0.30
-0.30~0.30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按本标准的5.9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表2弱酸性红F-GRS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耐皂洗
(氙弧)
注:1.0%(owf)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4采样
耐汗溃
耐摩擦
试验方法
耐热压
180℃
(4h后)
耐氯化水
有效氯
50mg/L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叠光下目视评定。
5.2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锦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5.2.1.1染色一般条件
HG/T4971—2016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一2012中6.2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染色用4g锦纶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5.2.1.2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表3染浴的配制(锦纶染色法)
单位为毫升
染浴组分
1g/L标样溶液
1g/L试样溶液
50g/L乙酸铵溶液
蒸馏水
5.2.1.3染色操作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3
按GB/T2378一2012中6.2.4的规定进行。室温入染,控制升温速度1℃/min,在70℃士2℃下保温染色30min。
5.2.2羊毛染色法
5.2.2.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一2012中6.1表1规定的中性染色法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0.5%(owf),染色用4g羊毛凡力丁或毛线,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5.2.2.2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25)
HG/T4971—2016
染浴组分
0.5g/L标样溶液
0.5g/L试样溶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50g/L乙酸铵溶液
蒸馏水
5.2.2.3染色操作
表4染浴的配制(羊毛染色法)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2
单位为毫升
按GB/T2378—2012中6.1表1规定的中性染色法进行。在95℃~98℃下保温染色45min。5.2.3
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07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按GB/T6688一2008第6章的规定测定测色色光,测色色差按CMC(2:1)色差公式计算。5.3水分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5.4水不溶物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2381一2013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5.5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90℃±2℃。5.6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5.7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5.8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9在锦纶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5.9.1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一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4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HG/T4971—2016
按GB/T3921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一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B(2)。5.9.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5.9.5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180℃干压(4h后评定)。5.9.6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一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5.9.7耐氯化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3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分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项~(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c)
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弱酸性红F-GRS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弱酸性红F-GRS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
弱酸性红F-GRS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HG/T4971—2016
生产厂名称、地址;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生产日期;
净含量。
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3包装
弱酸性红F-GRS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7.5
弱酸性红F-GRS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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