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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969-2016

中文名称:荧光增白剂 230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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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荧光 增白剂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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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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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4969-2016.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230.
1范围
HG/T 4969规定了荧光增白剂230 (C.I. 荧光增白剂23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969适用于荧光增白剂230的产品质量控制。
相对分子质量: 1014. 10 (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27344-06-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1882液体染料黏度的测定
GB/T 23979.2-2009 荧光增白剂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纸张染色法
3要求
荧光增白剂230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 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0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避光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2008 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2008中4. 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在进行本标准的5.3和5.4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样品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

标准内容

ICS 71.100.01;87.060.10 备案号:54411—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969—2016 荧光增白剂230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230 发布:2016-04-05 实施:2016-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起草单位为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起草人:王勇、马艳丽、姬兰琴、蔡定汉、范约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230(C.1.荧光增白剂23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适用于荧光增白剂230的产品质量控制。结构式:SO3Na-NH-N-CH2CH(OH)-C6H4CONH2,分子式:C42H44N14.Na2O·nS2,相对分子质量:1014.10(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 RN:27344-06-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该版本;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 GB/T 2374—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 GB/T 21882 液体染料黏度的测定 - GB/T 23979.2—2009 荧光增白剂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纸张染色法) 3 要求 3.1 荧光增白剂230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 外观:透明琥珀色液体 - 紫外吸收:125±5 - 增白强度(标准品为100分):100±2 - 色光(与标准品比较):近似~微 - 黏度(25℃±0.5℃):50 mPa·s - pH值(25℃±2℃):9.0~11.0 4 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每批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采样件数应符合 GB/T 6678—2003 第7.6条规定。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避免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使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总量不得少于1000 g。将样品充分混合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避光容器中,并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和地点。一个用于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2008 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进行本标准 5.3 和 5.4 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避免样品受光照影响结果。 5.2 外观评定 将样品充分搅拌均匀,取20 mL置于25 mL清洁、干燥的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目视评定。 5.3 紫外吸收测定 5.3.1 仪器和材料 - 仪器设备符合 GB/T 2374—2007 第4章规定 - 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分析天平:精度0.0001 g - 容量瓶:100 mL、1000 mL棕色容量瓶 - 移液管:10 mL - 石英比色皿:光程10 mm 5.3.2 分析步骤 称取约0.5 g荧光增白剂230样品(精确至0.0001 g),置于烧杯中,用适量0.3 g/L碳酸钠溶液稀释,转移至1000 mL棕色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再取10 mL该溶液置于100 mL棕色容量瓶中,用0.3 g/L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立即使用10 mm石英比色皿,在25℃±5℃下,以0.3 g/L碳酸钠溶液为参比,在最大吸收波长(350 nm)处测定吸光度值A。 5.3.3 结果表述 荧光增白剂230的紫外吸收应按上述方法测定并记录吸光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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