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310-2012
中文名称:蓖麻油聚氧乙烯醚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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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聚氧乙烯醚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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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310-2012.Castor oil polyoxyethylene ether.
1范围
HG/T 4310规定了蓖麻油聚氧乙烯醚产品的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310适用于蓖麻油和环氧乙烷聚合而成的蓖麻油聚氧乙烯醚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该产品适用于纺织印染、涂料、油墨等行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559-2010环氧乙烷型 及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嵌段聚合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浊点的测定
GB/T 6368-200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 pH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 9282. 1-2008透明液体以铂-钴等级评定颜色 第1部分:目视法
GB/T 11275-2007 表面活性剂含水量的测定
HG/T 3505-2000 表面活性剂皂化值的测定
5采样
蓖麻油聚氧乙烯醚以均匀产品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抽取10 %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小批产品采样不得少于3袋。采样前,清除袋周围的尘垢,防止杂质落人产品中,用采样管插向桶中采样(包括上、中、下三部分样品),采样总量不少于200 g,将所采的样品充分混匀分别装人清洁、干燥的两个玻璃瓶中,用蜡密封,一瓶供检验,一瓶保存。瓶签上应注明生产厂、产品名称、等级、批号和采样日期。
6试验方法
6.1外观的测定
一般室温条件下目测。
6.2 pH值的测定
按GB/T 6368-2008的规定进行。
标准内容
ICS 71.100.40
G73
备案号:37823—2013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310—2012
麻油聚氧乙烯醚
Castor oil polyoxyethylene ether
2012-11-07发布
201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界面活性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合诚化学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唐福伟、余渊荣、黄国富、马振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麻油聚氧乙烯醚产品的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麻油和环氧乙烷聚合而成的麻油聚氧乙烯醚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该产品适用于纺织印染、涂料、油墨等行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GB/T 5559—2010 环氧乙烷型及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嵌段聚合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浊点的测定
GB/T 6368—200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GB/T 9282.1—2008 表面活性剂 透明液体色泽的评定 第1部分:目视法
GB/T 11275—2007 表面活性剂 含水量的测定
HG/T 3505—2000 表面活性剂 皂化值的测定
3 产品结构及命名
3.1 结构式
(结构式为麻油与环氧乙烷加成聚合的醚类结构,用n表示环氧乙烷平均加成数)
注:n = x + y + z,n为1 mol麻油所结合的环氧乙烷平均物质的量。
3.2 命名
麻油聚氧乙烯醚(castor oil polyoxyethylene ether)产品的命名方式如下:
以与1 mol麻油所结合的环氧乙烷平均物质的量表示型号。
示例:EL-20为麻油聚氧乙烯醚(20 EO)。
4 要求
4.1 外观
淡黄色油状物至固体。
4.2 技术要求
麻油聚氧乙烯醚应符合表1规定:
产品型号:EL-10、EL-20、EL-30、EL-40、EL-60、EL-80、EL-90
pH值(1%水溶液,20℃):5.0~7.0
水分(%):≤0.5
色泽(Pt-Co):≤50(部分型号要求≤50)
浊点(1%水溶液,℃):EL-10:70~80;EL-20:85~90;EL-30:≥90
皂化值(以KOH计,mg/g):EL-10:122±5;EL-20:92±5;EL-30:74±5;EL-40:62±5;EL-60:47±5;EL-80:37±5;EL-90:34±5
注:色泽以100 g/L的95%乙醇溶液测定。
5 采样
产品以均匀批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按10%包装数量采样,小批量不少于3袋。
采样前清除外包装尘垢,防止杂质混入。
用采样管分别从上、中、下部取样,混合均匀后总量不少于200 g。
样品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玻璃瓶中并密封,一瓶检验,一瓶留存。
瓶签注明:生产厂、产品名称、等级、批号、采样日期。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一般室温条件下目测。
6.2 pH值
按GB/T 6368—2008规定进行。
6.3 皂化值
按HG/T 3505—2000规定测定样品皂化值(SV),单位为mg KOH/g。
理论皂化值按公式计算(原标准公式略,表示与环氧乙烷加成数n及分子质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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