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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85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851-2016

中文名称:硝基复合肥料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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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硝基 复合肥料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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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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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4851-2016.Nitro-compound fertilizer.
1范围
HG/T 4851规定了硝基复合肥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851适用于硝基复合肥料,包括含硝态氮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各种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97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氮试剂重量法
GB/T 6274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
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固体 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2复 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3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GB/T 8574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四苯硼酸钾重量法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 8577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 15063-2009复混肥料 (复合肥料)
GB 18382肥料标识内 容和要求
GB/T 19203-2003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 22923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GB/T 23349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GB/T 24890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 24891复 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NY/T 1116肥料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含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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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5.080
备案号:53248—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851—2016
硝基复合肥料
Nitro-compoundfertilizer
2016-01-15发布
201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4851-2016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复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山东肥业有限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刚、胡兆平、阙洪福、何文华、胡波、陈剑秋、黄波、周洪才、李琳、严虎、张营。
1范围
硝基复合肥料
HG/T4851—2016
本标准规定了硝基复合肥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以及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硝基复合肥料,包括含硝态氮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各种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597
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氮试剂重量法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
GB/T6274
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8170一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8572
GB/T8573
GB/T8574
GB/T8576
GB/T8577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四苯硼酸钾重量法真空烘箱法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19203一2003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GB/T22923
GB/T23349
GB/T 24890
GB/T24891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5肥料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含量的测定NY/T1116
3术语和定义
GB/T6274、GB15063一2009界定的和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3.1
硝基复合肥料
nitro-compoundfertilizer
在生产过程中制得的含硝态氮的复合肥料。1
HG/T4851—2016
大量元素(主要养分)primarynutrient;macronutrient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GB15063—2009中3.5]
中量元素(次要养分)secondaryelement(nutrient)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GB15063—2009中3.6]
微量元素(微量养分)
trace element; micronutrient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钼或钻等。[GB15063-—2009中3.7]
总养分totalprimarynutrient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3.6
硝态氮nitricnitrogen
以硝酸根(NO;)形态存在的氮素,是一种无机态的氮素。3.7
配合式formula
按N-P,Os-K.O(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其在复合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注:“0”表示肥料中不含该元素。4要求wwW.bzxz.Net
4.1分类
根据所含硝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氯离子的量将产品分为3类,其中:硝基型一一产品中含有硝酸根(硝态氮)且氯离子的质量分数≤3.0%;硝硫基型一一产品中含有硝酸根(硝态氮)和硫酸根且氯离子的质量分数≤3.0%;硝氯基型一一产品中含有硝酸根(硝态氮)和氯离子。4.2外观
颗粒状固体产品,无肉眼可见机械杂质。4.3技术要求
硝基复合肥料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并应符合产品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的标明值。2
总养分(N+P:O;+K;O)的质量分数*/%硝态氮(NO;-N)的质量分数/%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水分(H:O)的质量分数/%
粒度(1.00mm~4.75mm)*/%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硫(S)的质量分数/%
表1硝基复合肥料的要求
硝基型
类别/指标
硝硫基型
HG/T4851—2016
硝氯基型
40.030.025.0
产品应含氮、磷、钾中的至少两种养分,标明的单一养分应不小于4.0%.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5%。
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构溶性磷”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若为氮、钾二元肥料。b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水分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
特殊形状或产品粒度可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对于硝氯基型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15.0为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低氮)\;氯离子的质量分数≤30.0%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中氯)\;氯离子的质量分数>30.0%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氮(高氮)\的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可不做检验和判定。4.4砷、镐、铅、铬、汞限量
符合GB/T23349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外观
目视法测定。
5.2氮含量的测定
5.2.1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8572或GB/T22923进行。含氮量大于40%的产品,仅可按GB/T8572中的方法进行测定。以GB/T8572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2.2硝态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3597或GB/T22923或NY/T1116进行。以GB/T3597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3磷含量的测定
按GB/T8573或GB/T22923进行。以GB/T8573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4钾含量的测定
按GB/T8574或GB/T22923进行。以GB/T8574中的方法为仲裁法。3
HG/T4851—2016
5.5水分的测定
按GB/T8577或GB/T8576进行测定。以GB/T8577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6粒度的测定
按GB/T24891进行。
5.7砷、镉、铅、铬、汞含量的测定按GB/T23349进行。
5.8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24890进行。
5.9硫含量的测定
按GB/T19203一2003中3.5进行。其中试样溶液的制备按以下步骤进行:称取8g~10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400mL高型烧杯中,加入20mL~30mL盐酸,盖上表面皿,小心摇匀,在通风橱内用电热板慢慢煮沸。冷却至室温,定量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干过滤,弃去最初几毫升滤液,待用。6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1出厂检验
表1中总养分的质量分数、硝态氮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粒度为出厂检验项目。标识为“硝硫基型”时,出厂检验项目还包括硫的质量分数。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中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测定:投产时、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一连续生产时,原料、工艺发生变化时;-连续生产时,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000t。6.3采样方案
6.3.1袋装或箱装产品最少采样单元数的确定不超过512袋时,按表2确定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大于512袋时,按公式(1)计算结果确定采样袋数或箱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箱装产品每箱采样2袋。4
总袋数或箱数
82~101
102~125
126~151
152181
式中:
表2最少采样单元数的确定
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
全部袋数或箱数
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
每批产品总袋数或总箱数。
6.3.2散装产品
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
6.4样品缩分
总袋数或箱数
182~216
217~254
255~296
297~343
344~394
395~450
451~512
HG/T4851—2016
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
用不锈钢取样器从袋口一边斜插至对边袋深3/4处采取均匀样品,所取试料总量不得少于2kg。然后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试料缩分至约1kg,再缩分一次,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并带有磨口塞的500mL广口瓶中,粘贴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配合式、批号或生产日期、批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分析;另一瓶密封保存2个月,备查。6.5试样制备
由6.4中取一瓶500g缩分的固体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mm孔径筛(如样品潮湿,可以通过1.00mm孔径筛),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作成分分析。余下实验室样品供粒度测定。6.6结果判定
6.6.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8170一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6.6.2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6.6.3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2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6.6.4生产企业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净含量、总养分、硝态氮、配合式或主要养分含量、氯离子含量、本标准编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标注的内容。不属于出厂检验的项目标明值应为最近一次型式检验时的检测值。5
HG/T4851—2016
7标识
7.1应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产品的名称(硝基复合肥料)和类别(硝基型、硝硫基型、硝氯基型),如“硝基复合肥料(硝基型)”,以质量分数标明总养分含量、硝态氮含量,总养分含量标明值应为配合式中单养分含量之和。
7.2标识为“硝基复合肥料(硝氯基型)”的产品,应按4.3的要求在包装容器正面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I”或“CI”等。标明“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产品不含氯的标识。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7.3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适用区域、土壤、作物、生长阶段,不适宜的区域、土壤、作物、生长阶段,用法用量,警示说明。7.4应在包装容器的醒目位置注明产品贮存、运输注意事项(如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等)。7.5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如50kg。7.6其余应符合GB18382。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50kg、40kg、25kg、10kg规格产品的包装材料应按GB8569中对复混肥料产品的规定进行。每袋净含量允许范围分别为50kg士0.5kg、40kg士0.4kg、25kg士0.25kg、10kg土0.1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分别不得低于50.0kg、40.0kg、25.0kg、10.0kg。当用户对每袋净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合同规定为准。8.2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
8.3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明火。8.4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防高温,远离明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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