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455-2012
中文名称:塑料 增塑剂损失的测定 热空气法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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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塑料
增塑剂
损失
测定
热空气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455-2012.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loss of plasticizers-Hot air method.
1范围
HG/T 4455规定了增塑剂在热空气条件下受热损失的测定方法。
HG/T 4455适用于定量测定塑料中增塑剂的损失。
HG/T 4455用于定量测定增塑塑料在受热情况下增塑剂损失时,--般假设被测塑料中不存在大量的其他撵发性物质。
本标准用于比较不同的增塑剂时,应采用性质清楚的树脂及已知比例的增塑剂制备配混料。
注:试样厚度一致时才能进行以上的比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7141-2008 塑料老化试验方法
GB/T 9352-2008 塑料热塑性塑料材料试样的压塑
3仪 器和材料
3.1分析天平:精度0. 0001g。
3.2千分尺 :精度0. 01mm。
3.3 强制通风式热老化试验箱:在50°C~150°C时,温度偏差在士1°C。热老化试验箱应符合GB/T 7141-2008的规定。
4试样
4.1试样应为边长50mm士1mm的正方形或具有相同表面积的矩形,厚度1.0mm士0.1mm,可以从合适厚度的模压成型片材中裁取,模压成型试样制备按GB/T 9352-2008进行。
4.2 每一材料应测试至少3个试样。
4.3如果试验目的是测定特定增塑剂的损失特性,可以采用相关方商定的配混料。
4.4对于涂层织物和其他有支撑物的塑料薄膜,可以从制品上直接裁取试样。
标准内容
ICS 83.080.01
G31
备案号:38689—2013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455—2012
塑料 增塑剂损失的测定 热空气法
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loss of plasticizers—Hot air method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老化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S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市远康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维义、陈金爱、谢振平、刘文静、王兴元。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增塑剂在热空气条件下受热损失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定量测定塑料中增塑剂的损失。
本标准用于定量测定增塑塑料在受热情况下增塑剂损失时,一般假设被测塑料中不存在大量其他挥发性物质。
用于比较不同增塑剂时,应采用性质清楚的树脂及已知比例的增塑剂制备配混料。
注:试样厚度一致时才能进行比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7141—2008 塑料老化试验方法
GB/T 9352—2008 塑料热塑性塑料材料试样的压塑
3 仪器和材料
3.1 分析天平:精度0.0001 g
3.2 千分尺:精度0.01 mm
3.3 强制通风式热老化试验箱:50℃~150℃范围内温度偏差±1℃,应符合GB/T 7141—2008要求
4 试样
4.1 试样为边长50 mm±1 mm正方形或等面积矩形,厚度1.0 mm±0.1 mm,可由模压片材裁取,制备按GB/T 9352—2008执行。
4.2 每种材料至少测试3个试样。
4.3 如为特定增塑剂损失研究,可采用协商配混料。
4.4 涂层织物及支撑薄膜可直接裁样。
4.5 成品试样应尽量接近规定尺寸,如需机加工应记录说明。
5 状态调节
试样应在23℃±1℃、相对湿度50%±5%条件下调节至少24 h,或按GB/T 2918—1998规定条件进行处理。
6 试验步骤
6.1 状态调节后称量质量并测厚。
6.2 试验箱应强制通风并保证温度均匀,建议温度70℃、80℃、90℃、100℃或商定温度。
6.3 试样应悬挂或放置于试样架上,保证空气流通。
6.4 试验时间可选24 h、48 h、96 h、144 h、168 h或商定时间。
6.5 试验结束后按相同条件重新状态调节。
6.6 再次称量试样质量。
7 结果表示
增塑剂损失质量变化分数按公式计算:
Am = (m0 - m1) / m0 × 100%
其中:m0为初始质量,m1为试验后质量。
结果取3个试样算术平均值。
8 精密度
8.1 重复性:同一实验室条件下,两次结果差不大于平均值10%。
8.2 再现性:未给出实验室间数据。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引用标准、试样信息、试验条件及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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