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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433-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433-2012

中文名称:荧光增白剂 5BM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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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荧光 增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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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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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4433-2012.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5BM.
1范围
HG/T 4433规定了荧光增白剂5BM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433适用于荧光增白剂5BM的产品质量控制。
相对分子质量:900.89(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13863-31-5
2规范性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81-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3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
GB/T 2386-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 分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 ISO 3696 :1987)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 6678-2003 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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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38664—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433—2012
荧光增自剂5BM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5BM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
HG/T4433—2012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深圳泛胜塑胶助剂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宏宇、杨振梅、梁沛基、李钢、吴九英。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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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荧光增白剂5BM
HG/T4433-—2012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5BM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5BM的产品质量控制。结构式:
HOH,CHC
分子式:C38H3&N12Na2OgS2
相对分子质量:900.89(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RN:13863-31-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CHCH2OH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74—2007
GB/T2381—2006
GB/T2383染料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筛分细度的测定
GB/T2386-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200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ISO3696:1987)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19601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20814
GB/T23979.1一2009荧光增白剂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棉织物染色法3要求
荧光增白剂5BM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HG/T4433—2012
(1)外观
(2)紫外吸收
(3)增白强度(为标准品的)/分(4)水分的质量分数/%
(5)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荧光增白剂5BM的质量要求
淡黄色至黄色均勾粉末或颗粒
100±2
(6)细度(通过250μm孔径筛残余物的量)/%(7)有害芳香胺的质量分数
(8)重金属元素的质量分数
4采样
符合GB196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GB19601
GB20814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5试验方法
5.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进行本标准的5.3和5.4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样品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5.2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3紫外吸收的测定
5.3.1仪器和材料
a)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比色皿:石英皿,光程长10mm;c)N,N-二甲基甲酰胺(DMF);
d)碳酸钠溶液:每升水中加人约0.3g无水碳酸钠,充分搅拌均匀溶解,使水的pH=8~9。5.3.2分析步骤
称取荧光增白剂5BM试样约0.1g~0.12g(精确至0.0001g),置于烧杯中,加人5mLDMF搅拌使其溶解,然后转移至10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勾。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10mL置于1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勾。立即用10mm石英比色Ⅲ,以碳酸钠溶液为参比溶液,在最大吸收波长(350nm)处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值A。5.3.3结果表述
荧光增白剂5BM的紫外吸收以E18%/\表示,E10m/为换算成浓度为10g/L,用1cm比色皿测得的吸光度值。
EL=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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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式中:
测试溶液浓度为c时的吸光度值;c-—测试溶液浓度,单位为克每升(g/L)。E10g/-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10。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4增白强度的测定
5.4.1染色一般条件
HG/T4433—2012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979.1一2009.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0.02%(owf),染色用5g棉布,染色浴比为1:40。5.4.2染浴的配制
5.4.2.1增白剂溶液的配制
准确称取荧光增白剂5BM标准品和试样(相对于标准品的紫外吸收值折百计)各0.1g(精确至0.0002g),分置于烧杯中,各加人5mLDMF搅拌使其溶解,然后转移至5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50mL,置于5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配成0.02g/L的增白剂溶液,待用。5.4.2.2染浴配制
于6个染缸中,按表2规定配制染浴。表2染浴的配制
染浴组分
0.02g/L标样溶液
0.02g/L试样溶液
100g/L硫酸钠溶液
蒸馏水
5.4.3增白强度的测定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3
单位为毫升
按GB/T23979.1一2009中4.4的规定进行。染色温度60℃,保温染色时间30min。色光按GB/T23979.1一2009中4.5的规定评定。增白强度按GB/T23979.1—2009中4.6的规定测定。5.5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5.6水不溶物的测定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按GB/T2381--2006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5.7细度的测定
按GB/T2383的规定进行。标准筛的规格为孔径250μm。5.8有害芳香胺的量的测定
按GB19601的规定进行。
5.9重金属元素的量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HG/T4433—2012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6)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产品异地生产时;
c)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e)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荧光增白剂5BM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荧光增白剂5BM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
荧光增白剂5BM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c)生产日期;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7.3包装
荧光增白剂5BM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7.5贮存
荧光增白剂5BM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贮存期二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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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荧光增白剂5BM
HG/T4433—2012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
880mmx1230mm1/16
印张兆
字数9千字
2013年4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1488
购书咨询:010-645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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