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711-2012
中文名称:聚氨酯橡胶硫化剂 MOCA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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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聚氨酯
橡胶
硫化剂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3711-2012.Polyurethane rubber curing agent MOCA.
1范围
HG/T 3711规定了聚氨酯橡胶硫化剂MOCA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3711适用于由邻氯苯胺、甲醛在酸性介质中反应制得的硫化剂MOCA.
化学名称:3,3'-二氯-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相对分子质量:267.2(按201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101-14-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4472-1984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6283-2008 化工产 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 ●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9-2008 固体 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1409-2008 橡胶防老剂、硫化促进剂试验方法
3要求
MOCA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内容
HG/T 3711—2012
代替 HG/T 3711—2003
聚氨酯橡胶硫化剂 MOCA
2012-12-28 发布
201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HG/T 3711—2003《硫化剂 MOCA》,与 HG/T 3711—2003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中增加了“聚氨酯橡胶”;增加了 CAS 号;将原标准中的优级品、一级品改为 I 型和 Ⅱ 型,取消合格品等级;增加了熔融色泽指标和试验方法;修改了技术要求中的水分指标:I 型产品由原标准中的 0.3% 提高到本标准的 0.15%,Ⅱ 型产品由原标准中的 0.3% 提高到本标准的 0.20%;修改了固态密度指标:由原标准的“1.44”改为“1.43~1.45”;增加了纯度指标。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助剂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SAC/TC35/SC12)。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市湘园特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滨海县星光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样龙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
本标准于 2003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橡胶硫化剂 MOCA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邻氯苯胺、甲醛在酸性介质中反应制得的硫化剂 MOCA。
分子式:C13H12Cl2N2
化学名称:3,3-二氯-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相对分子质量:267.2(按 2011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101-14-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GB/T 601—2002
GB/T 603—2002
GB/T 4472—1984
GB/T 6283—2008
GB/T 6679—2008
GB/T 6682—2008
GB/T 8170—2008
GB/T 11409—2008
3 要求
MOCA 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MOCA 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项目 | I 型 | Ⅱ 型 | 试验方法
外观 | 白色针状结晶或片状 | 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标准 4.2
初熔点/℃ | 102.0 | 97.0 | 本标准 4.3
熔融色泽/号 | 0 | 4+ | 本标准 4.4
水分/% | 0.15 | 0.20 | 本标准 4.5
固态密度(24℃)/(g/cm³) | 1.43~1.45 | / | 本标准 4.6
胺值/(mmol/g) | 7.4~7.6 | 86.5 | 本标准 4.7
游离胺含量/% | 1.0 | / | 本标准 4.8
纯度/% | 95.0 | / | 本标准 4.8
丙酮不溶物/% | 0.04 | / | 本标准 4.9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所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均按 GB/T 601—2002、GB/T 603—2002 规定制备。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 GB/T 6682—2008 中规定的三级水。本标准中试验数据的表示方法和修约规则应符合 GB/T 8170—2008 中 4.3.3 修约值比较法的有关规定。
4.2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下目测。
4.3 初熔点的测定
按 GB/T 11409—2008 中 3.1 的规定进行测定。
4.4 熔融色泽的测定
4.4.1 试剂和材料
4.4.1.1 盐酸 [7647-01-7] 溶液:1+1
4.4.1.2 氯铂酸钾 [16921-30-5]
4.4.2 标准比色液的配制
准确称取 1.5800g 氯铂酸钾(精确到 1mg),用盐酸溶液溶解稀释至 200mL,此溶液为 8# 标准色标溶液。1#~7# 色标溶液按表 2 列出的所需 8# 标准色标溶液的量移入 50mL 比色管,用上述盐酸稀释至刻度。该色标系列有效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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