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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122-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G/T 122-2000

中文名称:建筑木门、木窗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英文名称: Wooden doors and windows for building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6-21

实施日期:2000-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0891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构件>>91.060.50门窗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1木构配件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3252

页数:22页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2005-01-2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北京市盛大钢木制品厂

归口单位:建设部建筑制品与设备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提出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木门木窗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木门、木窗。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功能的木门、木窗、如防火门、防火窗等。 JG/T 122-2000 建筑木门、木窗 JG/T122-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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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122—2000
建筑木门、木窗
Wood doors and windows for building建标
2000-06-21发布
200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JG/T122—2000
10000000800000
引用标准
C00000000000000
分类与代号、等级、规格及标记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000.0.000.0.000000.0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附录A(标准的附录)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常用材料目录
000a00000a00400
e000000000:
...... 2
++0+++00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JG/T122—2000
为了规范建筑木门窗的生产,提高木门窗产品质量,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设备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盛大钢木制品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吉象人造林木业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总公司钢木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国政、林国、李广安、杨淑环、刘刚、朱乃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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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筑木门、木窗
Wood doors and windows forbuilding1范围
JG/T122—2000
本标准规定了木门、木窗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木门、木窗。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功能的木门、木窗,如防火门、防火窗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1990
GB/T2828—1987
GB/T4823—1995
GB/T5824—1986
GB/T5825—1986
GB/T6388—1986
GB/T7106—1986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锯材缺陷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建筑门窗扇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06-21批准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000-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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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107—1986
GB/T7108—1986
GB/T8484—1987
GB/T8485—1987
GB/T9158-
GB/T11954—1989
GB/T13685—1992
GB/T13686—1992
GB/T14154—1993
GB/T14155—1993
GB/T15104—1994bZxz.net
GB/T16729—1997
GB/T16730—1997
3定义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窗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用窗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方法指接材
建筑外门的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塑料门垂直荷载试验方法
塑料门软物体撞击试验方法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建筑外门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建筑外门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木门wooddoor
指用木材或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制作门框、门扇的门。木窗woodwindow
指用木材或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窗框、窗扇的窗。分类与代号、等级、规格及标记4
分类与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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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木门的分类与代号
4.1.1.1按构造分为:
夹板门——JM
拼板门—PM
格栅门——GM
镶玻璃门—BM
4.1.1.2按开启分为:
平开门——PM
折叠门——ZM
转门—XM
模压门-
实拼门——AM
连窗门—aM
带纱扇门一
弹簧门一
镶板门——XM
玻璃门——LM
百叶门——YM
SM等。
推拉门—TM
固定门—
GM等。
4.1.2木窗的分类与代号
4.1.2.1按构造分为:
单层窗—DC
组合窗——HC
落地窗——LC等。
4.1.2.2按开启分为:
平开窗—PC
中悬窗—
双层窗——SC
百叶窗一
推拉窗—TC
下悬窗一
固定窗——
GC等。
双玻窗——BC
带纱扇窗一
上悬窗—SC
立转窗一
4.1.3木门窗的开启方向代号应符合GB/T5825的规定。4.2等级
按产品的用途和质量分为三个等级:I(高)级:用材及产品质量应符合高级木门窗要求。I(中)级:用材及产品质量应符合中级木门窗要求。亚(普)级:用材及产品质量应符合普通级木门窗要求。4.3规格
4.3.1门窗洞口的尺寸应符合GB/T5824的规定。4.3.2厚度规格
门框、窗框的厚度分为70mm,90mm,105mm,125mm,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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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扇、窗扇的厚度分为35mm;40mm;50mm。标记
4.4.1方法
木门窗的标记由开启方式、构造、用料、代号、洞口尺寸、开启方向顺序组合而成。
口口0
开启方向
洞口尺寸
开启方式
4.4.2示例
平开夹板门,洞口宽900mm,洞口高2100mm顺时针方向关闭。
标记为:PJMM-0921-5
推拉单层窗,洞口宽1500mm,洞口高1400mm。标记为:TDMC-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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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
5.1材料
5.1.1木材
5.1.1.1各类门窗的零部件使用的木材,其材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木门窗用木材的材质要求
门窗框
充许限度
缺陷名称
不计算的节
尺寸不超
上框、边框
(立边及坎)
木板门扇(纱门扇)
上挺、中挺、下挺、
边挺(立边、宫买)
门芯板
商扇(纱窗扇)亮窗扇
上挺、中挺、下挺、
夹板门及模压门
内部零件
横芯、竖芯、斜撑等
高中高中汇高中高中高中高中
过或材宽的
学果品
材宽的
计算的节子
的最大直径
不超过/mm
面袭面费
通的条状节
在大面的直
轻不超过
不计算的节
子尺守采超
过或材宽的
计算的节子
尺守不超过
材宽的
计算的节子
的最大直径
35(40)
采超过/mm
阳泰南
通的紧状节
在大面的直
轻朵超过
茶德柴油秀
小面不超过
小面的或不
每米长的念
数门思板
允许个
为每平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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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有
30(35)
不许有
(2/5)(1/2)
10mm15mm30mm
不许有
5mm15mm30mm
20(25)25(30))40(45)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
(2/5)
(1/3)(1/2)(1/2)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5mm7mm
不影响强度者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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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框
缺陷名称
允许限度
冀通裂长度
果超过/mm
未樊通的长
度不超过材
未贯通的深
度不超冠材
不超过/%
不超过材面
长度不超过
每米长的条
数不超过
正面不许
莫高菜
大手20%
其深度不得
超过材厚的
树脂囊(油眼)
上框、边框
(立边及坎)
表1(完)
木板门扇(纱门扇)
上挺、中挺、下挺
迈挺(交选、自买)
门芯板
窗扇(纱窗扇)亮窗扇
上挺、中框、下挺、
夹板门及模压门
内部零件
横芯、竖芯、斜撑等
高普高普高)
高中(普)高)I中普高(中普
同死节
不许有
不许有
同死节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
同死节
不许有
同死节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不露出表面的允许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不许有
不许有
同死节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不许有
不许有
胶接面不许有,其余
不许有
同死节
不许有
同死节
不许有
直径3mm以下的其深度不超过5mm者不计,直径3.1~8mm的(包括长度在35mm以下者,每100cm2内的允许数:1级3个,1级的4个,级5个,直径8.1mm以上的(包括长度在35mm以上者)同死节表内列入的全部允许缺陷均按外露面计算,未列入的缺陷不限。与虽眼不许有。
位计算的节子
计算的节字间距不得小宇50mm
症及边框,如不载灰口,其小而充许有不超过10mm的棱。框的
表内据号中数学为修补后补块尺寸的充许值。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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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门窗用材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木门窗用材的含水率
零部件名称
门窗框
拼接零件
门扇及其余零部件
针叶材
阔叶材
I(高)级
I(中)级
注:南方高湿地区含水率的允许值可比表内规定加大1%。5.1.1.3
亚(普)级
I(高)级、I(中)级门窗外露零部件的木材树种应根据材性相近的原则配套使用,I(高)级产品材色应近似,其门芯板如采用木板拼接的,纹理也应近似;亚(普)级产品按软硬杂树种分开使用;采用胶拼方法制作的零部件均需使用单一树种。5.1.2人造板
5.1.2.1各种人造板,包括硬质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各等级门窗使用的人造板的等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木门窗用人造板的等级
材料名称
胶合板
硬质纤维板
中密度纤维板
刨花板
5.1.3辅助材料
I(高)级
特、1
特、1
优、1
A类优、1
I(中)级
1、合格
A类1、2
重(普)级
A类2及B类
各类木门窗所使用的胶粘剂、涂料和蜂窝纸等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加工工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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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结构
5.2.1.1木门窗的边框与上下框直角交接处,可采用直密样或其他结构形式。门窗框边缘凡有线脚者,其外露面结构一般为45°割角直密样。硬木门窗的边角一般采用45°割角做法。5.2.1.2木板门扇上、中、下挺与边挺的接合,窗扇、亮窗扇上、中、下挺与边挺的接合,可采用直密样或其他结构形式。夹板门及模压门门胎四角和零、部件之间可采用样结构,也可采用口钉连接。
5.2.1.3凡采用椎接合结构者,装配时应分别在样头和样孔壁上施胶,并应涂刷均勾。外露零、部件的透样,组装后应加木楔子。5.2.1.4外露的样眼结构及线条对角处必须严密,不得有缺样和空头,线条要交圈。I(高)级产品结构处的缝隙不得超过0.2mm,条数不得超过一个框或一个扇的总结构处的1/4;I(中)级、Ⅱ(普)级产品不得超过0.4mm,条数不得超过总结构处的1/4,并不得有遗留胶痕。直密样的中间样肩最大缝隙不得超过1mm。
5.2.1.5夹板门和模压门如采用人造板(中密度板及刨花板)制作门框,其上框与边框的接合处一般为45°割角、交圈,接缝应严密,内部金属连接件的安装连接应紧密、牢靠。固定侧边的筒子板与贴脸的拐角及门框中间主板应胶粘牢固,其可伸缩的侧边与主板的配合应严密,并与主板样槽底部留有2mm左右的缝隙。5.2.2零部件的拼接与胶贴
5.2.2.1木门窗框的上、下框、边框,木板门扇的上、下挺及边挺的宽度均可以胶拼。I(中)级、直(普级产品其厚度亦可胶拼。5.2.2.2木门的门芯板如用木材制作,必须使用拼板。内门的门芯板亦可采用胶合板。Ⅱ(中)级、Ⅱ(普)级内门亦可采用其他贴面人造板,其基材等级按表3规定。5.2,2.3用于木门窗框料的双裁口的梗条亦可进行胶贴,但梗条必须嵌入框料5mm深的沟槽内,并施胶钉牢,(转窗的梗条可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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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粘平钉)。
5.2.2.4胶拼应严密。1(高)级门窗零件不许有明显胶缝,I(中)级、(普)级的零件的局部胶缝最宽处不得超过0.2mm,长不得超过1/4。
5.2.2.5I(中)级、Ⅲ(普)级门窗的所有零件及各级夹板门和模压门门胎的零件(包括门胎上、下、边挺)均可以短料指接方式接长。夹板门、模压门门胎零件的指接料,长度不得小于200mm(两端除外),其余各级门窗零件的指接料长度不得小于300mm(两端除外)。指接的技术要求和质量必须符合GB/T11954的规定。5.2.2.6Ⅱ(中)级、重(普)级内门的边框,上、中、下挺均可用软杂木(如松木等),表面胶贴刨切硬木单板制作;胶贴的零件应平整、牢固,不得有开胶、波纹、压痕等缺陷。5.2.2.7各种夹板门、模压门或以装饰人造板为材料制作的门框,其表面装饰材料与基材的胶贴,或装饰人造板与门胎的胶贴均应平整、牢固;不得开胶分层,不得有局部鼓泡,凹陷及明显的硬楞、压痕或波纹、砂透等缺陷。5.2.2.8各类夹板门及模压门门扇两面所使用的人造板或模压门皮种类及厚度必须一致,如使用胶合板,其树种亦应相同。Ⅱ(中)级、亚(普)级夹板门所使用的人造板允许长度方向由两块拼接而成(接口应在门的下部或玻璃口的上、下部),接缝处应严密、平整。
5.2.2.9夹板门扇的镶边
镶木围条的夹板门扇,应在门边与围条上分别施胶后钉合,接缝要严密,不得有遗留的痕迹。以单板或其他装饰材料封边的门边,应平整、牢固;拐角处应自然相接,接缝严密,不得有折断,开裂等缺陷。
镶板门的镶线条,亦须施胶并加钉钉合,接缝要严密。5.2.2.10
5.2.3表面粗糙度
5.2.3.1木门窗成品和零、部件的表面经砂光或净光后,不得有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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