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893-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893-2010
中文名称:代替 HG/T 2893-1997 碱性艳绿 4B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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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1997
碱性
艳绿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2893-2010.(C.I. 碱性绿 4).
1范围
HG/T 2893规定了碱性艳绿 4B(C.I. 碱性绿 4,碱性绿,孔雀绿)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2893适用于碱性艳绿4B的产品质量控制。
相对分子质量:364.91(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569-64-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81-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 4465-2003碱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3.1外观:绿色闪光结 晶。
3.2碱性艳绿 4B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桶数应符合GB/T 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2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溶液比色法
标准内容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30187—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893—2010
代替HG/T2893—1997
碱性艳绿4B
(C.I.碱性绿4)
Basic brilliant green 4B
(C. I. Basic green 4)
2010-11-22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2893—2010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代替HG/T2893—1997《碱性艳绿4B(碱性绿)》。本标准与HG/T2893—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碱性艳绿4B(C.I.碱性绿4)》(见标准名称,1997年版的标准名称);增加了有害芳香胺的量和重金属元素的量指标和试验方法(见3.2、5.5、5.6);增加了色光强度的测定方法,并明确了仲裁检验方法(见5.2.1和5.2.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单位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44-1979;
-GB1644—1982;
HG/T2893—1997。
TTKAONTKAca-
1范围
碱性艳绿4B(C.I.碱性绿4)
HG/T2893—201D
本标准规定了碱性艳绿4B(C.I.碱性绿4,碱性绿,孔雀绿)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碱性艳绿4B的产品质量控制。结构式:
(H,C)zN
分子式:C2aH25CIN2
(CHg)2
相对分子质量:364.91(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 RN,569-64-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74—2007
GB/T2381—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GB/T2386—2006染料及染料中问体水分的测定GB/T4465-2003碱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3.要求
外观:绿色闪光结晶。
3.2碱性艳绿4B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碱性艳绿4B的质量要求
1.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2.色光(与标准品)
3.水分的质量分数/%
4.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5.有害芳香胺的质量分数/(mg/kg)6.重金属元素的质量分数/(mg/kg)指
近似~微
符合GB196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bzxz.net
HG/T2893—2010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桶数应符合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2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溶液比色法
5.2.1.1溶液配制
称取染料标准品和样品各约0.1g(精确至0.0001g),分别加人1mL100g/L乙酸溶液调成浆状,然后加人200mL50℃~60℃的热水,充分搅拌,待溶解后,冷却到室温,转移到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从中分别吸取4mL溶液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待用。5.2.1.2测定
把配制好的溶液置于光程10mtm的比色血中,测定最大吸收波长^max处(约617nm)的吸光度值A。按测定的吸光度值,适当调整标准品和样品溶液的浓度,使其吸光度值基本一致。把溶液倒人比色管中,以白纸为背景,采用正视比色法确定色光。5.2.1.3计算
5.2.1.3.1强度的计算
强度以(F)计,数值以分表示,按式(1)计算:F
式中:
A1——样品的吸光度值;
标准样品的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标准样品的吸光度值:
样品的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两次平行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大于2分,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2.1.3.2色光的评定
按GB/T2374—2007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2.2晴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5.2.2.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07和GB/T4465—2003的有关规定,染色深度0.4%(owf),腈纶膨体纱2g,染色浴比为1:100。5.2.2.2染料溶解
准确称取染料标准品和染料样品各0.2g(精确至0.0005g),分别加人2mL100g/L乙酸溶液调成浆状,然后加人200mL50℃~60℃的热水,充分搅拌,待溶解后,冷却到室温,然后转移到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
5.2.2.3染液配制
按表2的规定配制染液。
TTKANIKAca-
染浴组分
0.2g/L染料标准品溶液
0.2g/L染料样品溶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10g/L乙酸溶液
10g/L乙酸钠溶液
10g/L缓染剂1227溶液
蒸馏水
5.2.2.4染色操作
表2染液配方
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按GB/T4465—2003中6.1的有关规定进行。5.2.2.5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07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3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3.1溶剂抽提法的规定进行。5.4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2006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5.5有害芳香胺的量的测定
按GB19601的规定进行。
5.6重金居元素的量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HG/T2893—2010
单位为毫升
本标准3.1和3.2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的3.1和3.2中1~4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碱性艳绿4B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碱性艳绿4B产品均符合本标推的要求。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3
HG/T2893—2010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
7. 1. 1 标志
碱性艳绿4B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产品名称;
生产厂名称、地址;
生产日期;
净含量:
e)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7. 1. 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7.2包装
碱性艳绿4B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3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7.4贮存
碱性艳绿4B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KAONiKAca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碱性艳绿4B(C.I.碱性绿4)
HG/T2893—2010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邯政编码100011)北京云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装880mm×1230mm1/16印张字数9千字2011年3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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