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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79-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GJ 79-1991

中文名称: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Foundation Treatment JGJ79-91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2-03-07

实施日期:1992-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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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结构>>P22地基、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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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被JGJ 79-2002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86页

标准价格:3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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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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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91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2年9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16号
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一91,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12月23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7116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第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79-—91,自1992年 9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负贵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三月七日
A----基础底面积;
A—1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
A,—桩的截面积;
b——基础底面宽度;
D,—--砂土相对密实度;
d-桩身直径;
d.—等效影响圆直径;
d.——土粒相对密度;
孔隙比;
fk——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f..桩体单位截面积承载力标准值;f桩间土的承载力标准值,
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标准值;
塑性指数;
1基础底面长度,桩长,
面积置换率,
基础底面压力,
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
主要符号
桩端天然地基土的承载力标准值;桩周土的摩擦力标准值;
R——单桩竖向承载力标推值;
s-—桩间距;
U—固结度,
Wop—最优含水量;
之————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压力扩散角;
入压实系数
Pa—干密度。
第一章 总 
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第1.0.3条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
第1.0.4条建筑地基处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经地基处理后的地基基础设计,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一、搜集详细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基基础设计资料等;二、根据工程的设计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三、结合工程情况,了解本地区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以及其它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第2.0.2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尚作用,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地基处理方案或加强上部结构和处理地基相结合的方案。第2.0.3条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一、根据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影响等因素,初步选定儿种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二、对初步选定的各种地基处理方案,分别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材料来源及消耗机具条件、施工进度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方法,必要时也可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法:三、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安全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或修改设计。第2.0.4条经处理后的地基,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要对本规范确定的地基承载力标准值进行修正时,基础宽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零,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1.0。
第2.0.5条地基处理技术人员应掌握所承担工程的地基处理目的、加固原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监测,并做好施工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2.0.6条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质量监理。施工结束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第2.0.7条经地基处理的建筑,应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对重要的或对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尚应在使用期间继续进行沉降观测。第三童换填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换填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杂填土地基及暗沟、暗塘等的浅堪处理。
换填法用于消除黄土湿陷性时,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356
建筑规范》GBJ25一89的有关规定。采用大面积填土作为建筑地基,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一89的有关规定。第3.1.2条应根据建筑体型、结构特点、荷载性质和地质条件,并结合施工机械设备与当地材料来源等综合分析,进行换填垫层的设计,选择换填材料和夯压施工方法。第二节 设
第3.2.1条垫层的厚度之应根据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并符合下式要求:p.+p.式中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
pe—垫层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f.一一垫层底面处土层的地基承载力。垫层的厚度不宜大于3m。
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p.可分别按式(3.2.1-2)和式(3.2.1--3)简化计算:条形基础
b(p=p)
p:=+2ztg0
矩形基础
bl(p-pe)bZxz.net
p.=(6+2ztg0)(1+2ztg0)
6一-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面的宽度,1—一矩形基础底面的长度
基础底面压力;
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
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
9~—垫层的压力扩散角,可按表3.2.1采用。表 3. 2. 1压力扩散角 6(°)
换填材料
中砂、粗砂、砂
圆砾、角砾、卵石、碎石
注;①当≥/b<0.25 时、除获土仍取母=30°外,其余材料均取 8=0%,②当0.25(8(3. 2. 1--1)
(3. 2. 12)
(3. 2.1-3)
第3.2.2条垫层的宽度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可按下式计算或根据当地经验确定。b'≥6+2ztg0
式中b—-垫层底面宽度;
0——垫层的压力扩散角,可按表3.2.1采用;当2/b<0.25时,仍按表中/b=0.25取值。整片垫层的宽度可根据施工的要求适当加宽。垫层顶面每边宜超出基础底边不小于300mm,或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按当地开挖基坑经验的要求放坡。
第3.2.3条垫层的承载力宣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对一般工程,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3.2.3选用,并应验算下卧层的承载力。357
施工方法
碾压或振密
重锤夯实
碎石、石
表3.2.3各种垫层的承载力
换填材料类别
砂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30%~50%)土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30%~50%)中砂、粗砂、砾砂
粘性土和粉土(8土或灰土
注,①压实系数小的垫层,承载力标准值取低值,反之取高值;②量锤奔实土的承载力标准值取低值,灰土取高值,压实系数
0. 94 ~~0. 97
0.93~~0.95
0.93~0.95
承载力标准
值f(kPa)
200~300
200~~250
150~200
150~200
130~~180
200250
150~200
③压实系数入为土的控制干密度 a与最大干密度Pdmx的比值,土的最大干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定,碎石或卵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 0~2.2t/m3。
第3.2.4条对于重要的建筑或垫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建筑,还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对超出原地面标高的垫层或换填材料的密度高于天然土层密度的垫层,宜早换填并应考其附加的荷载对建筑及邻近建筑的影响。
第3.2.5条垫层可选用下列材料:一、砂石。应级配良好,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当使用粉细砂时,应掺入25%~30%的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对湿陷性黄土地基,不得选用砂石等渗水材料。二、素土。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5%,亦不得含有冻土或膨胀土。当含有碎石时,其粒径不宜大于 50mm。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基的素土垫层,土料中不得夹有砖、瓦和石块。三、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土料宜用粘性土及塑性指数大于4的粉土,不得含有松软杂质,并应过筛,其颗粒不得大于15mm。灰土宜用新鲜的消石灰,其颗粒不得大于5mm。四、工业废渣。应质地坚硬、性能稳定和无侵蚀性。其最大粒径及级配宜通过试验确定。第3.2.6条对于工程量较大的垫层,应根据选用的换填材料或场地的土质条件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压实效果。
第3.2.7条重锤夯实的现场试验应确定最少夯击遍数、最后两遍平均下沉量和有效夯实深度等。般重锤夯实的有效夯实深度可达1m左右,并可消除1.0~1.5m厚土层的湿陷性。第3.2.8条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是分层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及地基土的换填垫层。用于垫层的土工合成材料包括机织土工织物、土工网、土工格栅、土工垫、土工格室等。其选型应根据工程特性、土质条件与土工合成材料的原材料类型、物理力学和水理性质、耐久性及抗腐蚀性等确定。土工合成材料在垫层中受力时延伸率不宜大于4%~5%,且不应被拔出。当铺设多层土工合成材料时,层间应填以中、粗、砾砂,也可填细粒碎石类土等能增加垫层内摩阻力的材料。在软土地基上使用加筋垫层时,应考虑保证建筑的稳定性和满足容许变形的要求。H
第三节施
第3.3.1条垫层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素填土宜采用平碾或羊足碾,砂石等358
宜用振动碾和振动压实机。当有效夯实深度内士的饱和度小于并接近0.6时,可采用重锤夯实。第3.3.2条垫层的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过试验确定。除接触下卧软士层的垫层底层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及下卧层土质条件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厚度外,一般情况下,垫层的分层铺填厚度可取200~300mm。
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第3.3.3条素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Wop土2%的范围内,最优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可按当地经验取用。第3.3.4条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旧基础、暗塘等软硬不均的部位时,应根据建筑对不均勾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第3.3.5条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层,防止其被践踏、受冻或受浸泡。在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150~300mm厚的砂垫层,以防止淤泥或淤泥质土层表面的局部破坏。如淤泥或淤泥质土层厚度较小,在碾压荷载下抛石能挤入该层底面时,可采用抛石挤淤处理。先在软弱土面上堆填块石、片石等,然后将其压入以置换和挤出软弱土。第3.3.6条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素土及灰土垫层分段施工时,不得在柱基墙角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的缝距不得小于500mm。接缝处应夯压密实。灰土应拌合均勾并应当日铺填夯压。灰土夯实后3天内不得受水漫泡。
垫层竣工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与基坑回填。第3.3.7条重锤夯实的夯锤宜采用圆台形。锤重宜大于2t,锤底面单位静压力宜为15~20kPa。夯锤落距宜大于4m。
重锤夯实宜一夯挨一夯顺序进行,在独立柱基基坑内,宜按先外后里的顺序夯击。同一基坑底面标高不同时,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逐层夯实。夯击宜分2~3邀进行,累计夯击10~15次,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对砂土不应超过5~10mm,对细颗粒±不应超过10~20mm。第3.3.8条当夯击或碾压振动对邻近既有或正在施工中的建筑产生有害影响时,必须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第3.3.9条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土层表面应均匀平整,防止土工合成材料被刺穿、顶破。铺设时端头应固定或回折锚固,且避免长时间曝晒或骤露:连结宜用搭接法、缝接法和胶结法。搭接法的搭接长度宜为300~1000mm,基底较软者应选取较大的搭接长度。当采用胶结法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并均应保证主要受力方向的连接强度不低于所采用材料的抗拉强度。第四节质量检验
第3.4.1条对素土、灰土和砂挚层可用贯入仪检验垫层质量;对砂垫层也可用钢筋检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控制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合格标准。压实系数的检验可采用环刀法或其它方法。
第3.4.2条垫层的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每夯压完一层,应检验该层的平均压实系数。当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填上层。当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2/3的深度处。第3.4.3条当采用贯人仪或钢筋检验垫层的质量时,检验点的间距应小于4m。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第3.4.4条重锤夯实的质量检验,除按试夯要求检查施工记录外,总夯沉量不应小于试夯总夯沉量的90%。
第四章 预压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预压法分为加载预压法和真空预压法两类,适用于处理淤泥质土、淤泥和冲填土等饱和粘性土地基。
第4.1.2条对预压法处理地基应预先通过勘察查明土层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分布和变化、透水层的位置及水源补给条件等。应通过土工试验确定土的固结系数、孔隙比和固结压力关系、三轴试验抗剪强度以及原位十字板抗剪强度等,第4.1.3条对重要工程,应预先在现场选择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在预压过程中应进行竖向变形、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观测以及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根据试验区获得的资料分析地基的处理效果,与原设计预估值进行比较,对设计作必要的修正,并指导全场的设计和施工。第4.1.4案对主要以沉降控制的建筑,当地基经预压消除的变形量满足设计要求且受压土层的平均固结度达到80%以上时,方可卸载;对主要以地基承载力或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建筑,在地基上经预压增长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卸载。第二节设计
(I)加戴预压法
第4.2.1条加载预压法处理地基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一、选择砂井或塑料排水带等竖向排水体,确定其直径、间距、排列方式和深度,若软土层厚度不大或软土层含较多薄粉砂夹层,预计固结速率能满足工期要求,可不设置竖向排水体。二、确定加载的数量、范、速率和预压时间。三、计算地基的固结度、强度增长、抗滑稳定和变形。第4.2.2预压荷载的大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通常可与建筑物的基底压力大小相同。对于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应采用超载预压法处理地基,超载数量应根据预定时间内要求消除的变形量通过计算确定,并宜使预压荷载下受压土层各点的有效竖向压力等于或大于建筑荷载所引起的相应点的附加压力。
加载的范围不应小于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圃的范圖。加载速率应与地基土增长的强度相适应,在加载各阶段应进行地基的抗滑稳定计算,以确保工程安全。
第4.2.3条砂井分普通砂井和袋装砂井。普通砂井直径可取300~500mm,袋装砂井直径可取70~100mm。塑料排水带的当量换算直径可按下式计算:D,α 2(b+8)
式中D塑料排水带当量换算直径,α——换算系数,无试验资料时可取α=0.75~1.00,b——塑料排水带宽度;
——塑料排水带厚度。
第4.2.4条砂井的平面布置可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一根砂井的有效排水圆柱体的直径d。和砂井间距s的关系按下列规定取用:360
等边三角形布置d一1.05s
正方形布置
d 1. 13s
第4.2.5条砂井的间距可根据地基土的固结特性和预定时间内所要求达到的固结度确定。通常砂井的间距可按井径比 n(n=d。/d,d为砂并直径)确定。普通砂井的间距可按n=6~8选用;;袋装砂并或塑料排水带的间距可按n=15~20选用。第4.2.6条砂井的深度应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确定。对以地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砂并深度至少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2m。对以沉降控制的建筑物,如压缩土层厚度不大,砂井宜贯穿压缩土层,对深厚的压缩土层,砂井深度应根据在限定的预压时间内应消除的变形量确定,若施工设备条件达不到设计深度,则可采用超载预压等方法来满足工程要求。
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t时间对应总荷载的地基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计算:第 4. 2. 7条
[(T,-T-1)-
U.t时间地基的平均固结度;
-第i级荷载的加载速率;
ZAp--各级荷载的累加值;
α、-
e-m(erri - ri-1)]
分别为第i级荷载加载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从零点起算),当计算第1级荷载加载过程中某时间t的固结度时,T:改为t,参数,按表4.2.7采用。
表 4. 2. 7 α、β值
排水固结
竖向排水
Uz>30%
注:C、-—-土的竖向排水固结系数,Ch --
大的水平向排水固结系数:
向内径向
排水固结
竖向和间内径向排水
固结(砂井贯穿受压土
H-土层竖向排水距离,双面排水时,H为土层厚度的半,单面排水时,H为土层厚度;H
H1—-砂井深度,
H2——-砂井以下压缩土层厚度;F.
砂并未贯穿受
压土层之固结
一井径比。
第4.2.8条对长径比(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井料渗透系数又较小的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带,应考虑井阻作用。当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尚应考虑土的涂抹和扰动影响。考虑井阻、涂抹和扰动影响后,按本规范第4.2.7条计算的砂并地基平均固结度应乘以折减系数,其值通常可取0.80~~0.95。第4.2.9条预压荷载下,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中某点任意时间的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4. 2. 9--1)
Th=n(t+Ate)
AffeAaUitgeu
(4. 2. 9--2)
——时刻,该点土的抗剪强度;Tto—地基土的天然抗剪强度,由十字板剪切试验测定;Ari该点土由于固结而增长的强度;△a.预压荷载引起的该点的附加竖向压力;U—该点土的固结度;
9——三轴固结不排水试验求得的土的内摩擦角;7--—土体由于剪切蠕动而引起强度衰减的折减系数,可取0.75~0.90,剪应力大取低值,反之则取高值:
第4.2.10条预压荷载下地基的最终竖向变形量可按下式计算:eoiein
台 i+eoi
式中--最终竖向变形量;
ei—第i层中点土自重压力所对应的孔隙比,由室内固结试验所得的孔隙比e和固结压力力(即e~p)关系曲线查得;
-第:层中点土自重压力和附加压力之和所对应的孔隙比,由室内固结试验所得的e~p关eli
系曲线查得;
h第i层土层厚度;
=--经验系数,对正常固结和轻度超固结粘性土地基可取=一1.1~~1.4,荷载较大,地基土较软弱时取较大值,否则取较小值,变形计算时,可取附加压力与自重压力的比值为0.1的深度作为受压层深度的界限。第4.2.11条预压法处理地基必须在地表铺设排水砂垫层,其厚度宜大于400mm。砂垫层砂料宜用中粗砂,含泥量应小于5%,砂料中可混有少量粒径小于50mm的石粒。砂垫层的干密度应大于1.5t/m。
在预压区内宜设置与砂垫层相连的排水盲沟,并把地基中排出的水引出预压区。第4.2.12条砂井的砂料宜用中粗砂,含泥量应小于3%。(I)真空预压法
第4.2.13条真空预压法处理地基必须设置砂井或塑料排水带。设计内容包括:砂井或塑料排水带的直径、间距、排列方式和深度的选择;预压区面积和分块大小;要求达到的膜下真空度和土层的固结度;真空预压和建筑荷载下地基的变形计算,真空预压后地基土的强度增长计算等。第4.2.14条砂井或塑料排水带的间距可按本规范第4.2.5条选用。砂井的砂料应采用中粗砂,其渗透系数宜大于1×10cm/s。第4.2.15条真空预压的总面积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围的面积,每块预压面积宜尽可能大且相互连接。
第4.2.16条
真空预压的膜下真空度应保持在600mmHg以上,压缩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应大于80%。
第4.2.17条对真空预压处理地基,应进行真空预压和建筑荷载下地基的变形计算。第4.2.18条对于表层存在良好的透气层以及在处理范围内有充足水源补给的透水层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透气层及透水层。第三节施工
(I)加载预压法
第4.3.1条砂井的灌砂量,应按井孔的体积和砂在中密时的干密度计算,其实际灌砂量不得小于362
计算值的95%。
灌入砂袋的砂宜用干砂,并应灌制密实,砂袋放入孔内至少应高出孔口200mm,以便埋入砂垫层中。
第4.3.2条袋装砂井施工所用钢管内径宜略大于砂井直径,以减小施工过程中对地基土的扰动。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带施工时,平面井距偏差应不大于井径,垂直度偏差宜小于1.5%。拔管后带上砂袋或塑料排水带的长度不宜超过500mm。第4.3.3条塑料排水带应有良好的透水性,应有足够的湿润抗拉强度和抗弯曲能力。塑料排水带需要接长时,应采用滤膜内芯板平搭接的连接方式,搭接长度宜大于200mm第4.3.4条对加载预压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级逐渐加载,在加载过程中应每天进行竖向变形、边桩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观测,根据观测资料严格控制加载速率,竖向变形每天不应超过10mm,边桩水平位移每天不应超过4mm。(I)真空预压法
第4.3.5条真空预压的抽气设备宜采用射流真空泵,真空泵的设置应根据预压面积大小、真空泵效率以及工程经验确定,但每块预压区至少应设置两台真空泵。第4.3.6条真空管路的连接点应严格进行密封,为避免膜内真空度在停泵后很快降低,在真空管路中应设置止间阀和截门。
水平向分布滤水管可采用条状、梳齿状或羽毛状等形式。滤水管一般设在排水砂垫层中,其上宜有100~200mm砂覆盖层。滤水管可采用钢管或塑料管,滤水管在预压过程中应能适应地基的变形。滤水管外宜围绕铅丝、外包尼龙纱或土工织物等滤水材料。第4.3.7条密封膜应采用抗老化性能好、韧性好、抗穿刺能力强的不透气材料。密封膜热合时宜用两条热合缝的平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15mm。密封膜宜铺设3层,覆盖膜周边可采用挖沟折铺、平铺并用粘土压边、围沟内覆水以及膜上全面覆水等方法进行密封。当处理区内有充足水源补给的透水层时,应采用封闭式板桩墙、封闭式板桩墙加沟内覆水或其它密封措施隔断透水层。第四节质量检验
第4.4.1条对于以抗滑稳定控制的重要工程,应在预压区内选择代表性地点预留孔位,在加载不同阶段进行不同深度的十字板抗剪强度试验和取土进行室内试验,以验算地基的抗滑稳定性,并检验地基的处理效果。
第4.4.2条在预压期间应及时整理变形与时间、孔隙水压力与时间等关系曲线,推算地基的最终固结变形量、不同时间的固结度和相应的变形量,以分析处理效果并为确定卸载时间提供依据。第4.4.3条真空预压处理地基除应进行地基变形和孔腺水压力观测外,尚应量测膜下真空度和砂井不同深度的真空度,真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第4.4.4案预压后的地基应进行十字板抗剪强度试验及室内土工试验等,以检验处理效果。第五强夯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对高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等地基,当采用在夯坑内回填块石、碎石或其它粗颗粒材料进363
行强夯置换时,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第5.1.2条强夯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第二节设计
第5.2.1条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按表5.2.1预估。
表 5. 2. 1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m)单击夯击能
(kN·m)
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起面算起。碎石土、砂土等
9. 0~ 9. 5
粉土、粘性土、
湿陷性黄土等
第5.2.2条强夯的单位夯击能,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的深度等综合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粗颗粒土可取1000~3000kN·m/m2,细颗粒土可取1500~4000kNm/m2。
第5.2.3条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最后两击的平均沉量不大于50mm,当单击夯击能量较大时不大于100mm二、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三、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第5.2.4条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般情况下,可采用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一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细颗粒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第5.2.5条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第5.2.6条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5~9m,以后各遍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夯击能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大。第5.2.7条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3m。
第5.2.8条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夯。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测试,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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