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37-198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0工业与名用建筑工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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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GJ 37-198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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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CJJ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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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
(试行)
主编单拉中国建筑标维汉计研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试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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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部标准的通知
(87)城设字第178号
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经审查同意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JGJ37一87,自一九八七年十月十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使解释和供今后修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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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本《通则》是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2)城设建字第82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遵循国家在城乡建设和建筑工程等方面颁布的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吸取了我国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并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本《通则》共分五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建筑总平面、建筑物设计、室内环境要求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编制组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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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
第一节建筑基地
第二节
建筑突出物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七章
建筑高度
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
建箱总平面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四章
建筑布局
竖向·
绿化、管线·
建筑物设计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室内净高
楼梯、台阶、坡道、栏杆
电梯、
自动扶梯,
屋面、楼地面·
门窗·
墙身、地下室、变形缝
厕所、盛洗室、浴室
管道井、设备层
烟道、通风道、垃圾管道·
第九节
第五章
室内环境要求
采光、通风
第二节
保温、防热
第三节
附录一
本通则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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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第1·0.1条目的
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
卫牛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
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第1·0·2条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第1·0·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
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1·0·4条建筑耐久年限
义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级耐久年限 100 以上一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第1·0·5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第106条
建筑热王设计
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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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规程》规定,全国划分为下列四个地区:严寒地区(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一10℃的地区。寒冷地区(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一10℃、<0℃的地区。
温暖地区(Ⅲ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0℃,最热月平均温度<十28℃的地区。
炎热地区(V区),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十28℃的地区第1·0·7条设计基本原则
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尚应执行下列基本原则:
、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实施条例;二、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目的,综合讲求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三、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提倡社会化综合开发和综合性建筑;
、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提高和改造的可能;
五、节约建筑能耗,保证围护结构的热士性能,六、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应与多样化结合;七、体现对残疾人、老年人的关怀,为他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提供无障碍的室内外环境;不、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防空和防洪等安全措施;
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务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条例和保护规划进行。第1·0·8条无标定人数的建筑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建筑物除有固定座席或有尺寸排列并标明使用人数外,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均应按有关专项建筑的设计规范核算并标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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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建筑中为主体使用部分配置的辅助面积,当其面积与主体使用部分相接近,并有可能与主体使用部分同时开放作其它用途时,则该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出口宽度和数量,应按两部分人数叠加计算。
三、使用人数无控制的公共建筑,应按可能最多人数计算安全出口的宽度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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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
第一节建筑基地
第2·1·1条基地与道路红线
一、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其连接部分的最小长度或通路的最小宽度,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定的条例。
二、基地与道路红线连接时,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主、除符合本章第2·2·3条规定外,建筑物均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线建造。
第21·2条基地高程
、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二、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第2·1·3条基地安全
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港没或海潮侵装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抗措施。
第2·1·4条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十、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线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当建筑前后各自已留有空地或通路,并符合建筑防火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线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二、建筑物高度不应影响邻地建筑物的最低日照要求。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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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雨水。
第2·1·5条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距非道路交又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人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六、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2·1·6条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在执行当地规划部门的条例和有关专项建筑设计规范时,应保持与下列原则一致:、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丰、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
心,其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主道的交叉口;
五、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六、绿化面积和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绿化布置应不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应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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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条停车空间
新建或扩建工程应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并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在建筑物内、或同一基地内、或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内设置停车空间。
第二节建筑突出物
第2·2·1条不允许密入道路红线的建筑室出物、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二、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基它地下管线。第2·2·2条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一、在人行道上空:
1.2m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0m;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50m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m,
4.5m以上充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大行道宽减1m,并不应大于3m。
二、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0m,
5m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m。2
三、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心、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土空排泄雨水。注:人行道上空突出阳台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第2·2·3条可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属于公益上有需要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突入道路红线建造。第2·2·4条骑楼、过街楼、悬挑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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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其净高、宽度等应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定。第三节建筑高度
第2·3·1条建筑高度的限制
下列地区建筑高度的限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城市各用地分区内的建筑,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各用地分区控制建筑高度;
二、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应根据面临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高度;
三、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有关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第2·3·2条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的部分。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及烟窗等,在城市一般建设地区可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但突出部分的高度和面积比例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一章第1·0·7条第九款所指的建筑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和上条第三款有净空要求的控制区时,上述突出部分仍应计入建筑控制高度。
第四节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第2·4·1条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建筑设计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按用地分区制定的建筑覆盖率和建筑容积率。
二、在既定建筑覆盖率和建筑容积率的建筑基地内,如建设单位愿意以部分空地或建筑的一部分(如天井、低层的屋顶平台底层、廊道等)作为开放空间,无条件地、永久提供作公众交通、休息、活动之用时,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确认,该用地内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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