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0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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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1014-2013.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bile law-enforcement systems for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management.
1范围
GA/T 1014规定了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的组成.功能、技术要求和验证要求等。
GA/T 1014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813- 2000微型计算机通 用规范
GB/T 19056汽车行驶 记录仪
GA176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
GA/T 818- 2009警 用便携式治安管理信息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YD/T 1214 900/1800 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公信通[2006]541号公安信息移动接 人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
公通字[2009]30号公 安信息通信网应用软件管理若干规定
公科信[2010]130号移动警务 B/S应用安全接人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mobile law enforcement system for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management
为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信息系统。
标准内容
ICS03.2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14—2013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bile law-enforcement systemsfor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management2013-02-2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3-05-01实施
GA/T1014—20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目
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人系统技术要求5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应用软件技术要求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资料要求验证要求·.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GA/T1014—2013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河北诺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东、俞春俊、张捷、江海龙、陈学浩、武红斌、陈飞、金永俊、邹伟、黄金、汤燕生、李撰、周时耀、朱英群。
1范围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1014—2013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的组成、功能、技术要求和验证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B/T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GA176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GA/T818-2009警用便携式治安管理信息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要求YD/T1214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公信通[2006]541号公安信息移动接人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公通字[2009]30号公安信息通信网应用软件管理若干规定公科信[2010]130号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人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mobile law-enforcement system for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management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为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信息系统。3.2
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入系统mobile access system for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用于公用、专用移动通信网安全接人公安信息通信网的信息系统。3.3
移动终端应用软件mobileterminalapplicationsoftware部署在移动终端,用于采集、接收、处理、输出信息的软件。3.4
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prepositive mobileapplication service software部署在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人系统的移动接人区,用于接收、转发信息的软件。3.5
postpositive mobile application service software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
部署在公安信息通信网,用于接收、处理、输出信息的软件。1
GA/T1014—2013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4
4.1组成
4.1.1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由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入系统和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应用软件组成。
4.1.2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入系统由移动终端、移动通信网、移动接人区和安全隔离区组成4.1.3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应用软件由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和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组成。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性部署。4.2结构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移动通信网
移动接入区
公安机美
4.3基本要求
安全隔离区
公安信息通信网
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
安全隔离设备
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
公安信息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选人员、盗抢车辆等公安信息系统)图1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结构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上线前,应按照《公安信息通信网应用软件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通过功能性测试、性能压力测试,安全性测试和标准符合性测试。5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入系统技术要求5.1移动终端
5.1.1基本功能
移动终端包括手持设备、车载设备和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2
能通过公用、专用移动通信网进行数据传输交换;自检和各种级别的诊断功能:
GA/T818-2009中4.1.7规定的功能:卫星定位功能;
图像和视频采集功能;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文书打印或输出文书打印信息功能。扩展功能
移动终端可具备以下功能:
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识读功能;a)
公安移动通信专网集群对讲功能;手持式移动电话机基本功能;
一键式报警功能:
银行卡刷卡交易功能:
身份证信息读取功能;
条码读取功能;
指纹识别功能:
音频采集功能。
移动终端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
在能够定位的条件下,卫星定位精度达到8m;图像成像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0万像素:打印速度不小于30mm/s;
非接触集成电路卡识读模块读卡距离不小于10mm:公安移动通信网专网集群模块基本性能符合GA176的规定;手持式移动通话机通信模块基本性能符合YD/T1214的规定;在通信链路正常建立的条件下,一键式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5s。5.1.4
5.1.4.1硬件
移动终端硬件应符合以下要求:a)
手持设备质量不大于550g
GA/T1014—2013
符合GA/T818-2009中4.3.1.2、4.3.1.3、4.3.1.5、4.3.1.6和4.3.1.7的规定;手持设备具备GA/T818—2009中4.3.1.4规定的接口,车载设备和便携式计算机具备GA/T818-2009中4.3.1.4除SIM卡接口外的其他接口;具备按照公安部《公安信息移动接人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规定配置的安全卡接口;可具备RS232接口;
可具备蓝牙接口。
5.1.4.2通信
移动终端通信应符合GA/T818—2009中4.3.3的规定。3
GA/T1014—2013
5.1.5外观和结构
手持设备外观和结构应符合GA/T818一2009中4.4的规定,车载设备和便携式计算机外观和结构应符合GB/T9813—2000中4.3的规定。5.1.6标识
移动终端标识应符合GA/T818—2009中4.5的规定。5.1.7外壳防护
手持设备外壳防护应符合GA/T818—2009中4.6的规定。5.1.8盐雾
手持设备盐雾试验应符合GA/T818一2009中4.7的规定。5.1.9电池连续性
手持设备电池连续性应符合GA/T818一2009中4.8的规定,便携式计算机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6h。
5.1.10电源适应能力
移动终端电源适应能力应符合GB/T9813—2000中4.5的规定。5.1.11环境适应能力
手持设备环境适应能力应符合GA/T818一2009中4.10的规定,车载设备和便携式计算机环境适应能力应符合GB/T9813—2000中4.8的规定。5.1.12电磁兼容性
手持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A/T818一2009中4.11的规定,车载设备和便携式计算机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9813—2000中4.7的规定。5.1.13安全性
移动终端安全性应符合以下要求:a)安全性符合GA/T818-2009中4.12的规定;b)安全加固符合公安部《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人规范》规定。5.1.14可靠性
移动终端可靠性应符合GA/T818-2009中4.13的规定。5.2移动通信网
5.2.1承载网络
承载网络宜选择能够全面覆盖应用范围的公用移动通信网,可自建全面覆盖应用范围的专用移动通信网。
5.2.2通信方式
GA/T1014—2013
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移动接人系统主流通信方式应采用TCP/IP通信方式,可选择SMS/MMS作为TCP/IP通信方式的有效补充。
5.3移动接入区和安全隔离区
移动接人区和安全隔离区建设应符合公安部《公安信息移动接人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和《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人规范》规定。6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应用软件技术要求6.1基本要求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应用软件应符合以下要求:计算模式符合公安部《公安信息移动接人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规定:a2
b)可用性符合公安部《公安信息移动接入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规定;c
访问控制符合公安部《公安信息移动接人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和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人规范》规定;
级联监控设计符合公安部《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人规范》规定。d)
6.2移动终端应用软件
基本功能
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a)
信息下载加密:
用户鉴别授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业务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业务处理;
警力定位:
交通设施信息采集;
信息存储及上传;
信息查询及统计;
i)信息比对报警;
j)软件自动升级。
6.2.2扩展功能
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可具备以下功能:银行卡罚款缴纳;
b)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读取和分析。6.2.3信息下载加密
离线工作模式下,应提供将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用户、违法代码、道路代码、部门代码等信息下载存储至移动终端存储器的功能。5
GA/T1014—2013
6.2.4用户鉴别授权
用户鉴别授权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线工作模式下,具备使用移动警务设备证书进行用户身份鉴别的功能离线工作模式下,具备用户身份密码鉴别功能。可具备人体生物特征鉴别功能;具备用户登录安全参数设置及登录异常情况处理功能。安全参数包括非法登录次数、连接超b)
时、密码强度策略等;异常情况处理包括结束会话、自动退出等;c)具备对用户身份鉴别信息进行修改和存储的功能。6.2.5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业务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业务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
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采集及简易程序处理功能;b)具备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违法停车告知单打印功能;具备机动车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拍照或录像等违法信息采集功能;在线工作模式下,具备从公安信息通信网内实时查询违法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代码、道路代d)
码和部门代码等信息的功能:
离线工作模式下,具备从移动终端存储器查询违法代码、道路代码和部门代码等信息的功能。e
5道路交通事故业务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业务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及简易程序处理功能:a)
b)具备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打印功能;在线工作模式下,具备从公安信息通信网内实时查询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代码、道路代码和部门代码等信息的功能;
d)离线工作模式下,具备从移动终端存储器查询违法代码、道路代码和部门代码等信息的功能。6.2.7警力定位
警力定位应具备警力所处空间位置坐标信息的实时采集功能,可具备警力当前位置、目的地最优路径等地理信息搜索功能。
6.2.8交通设施信息采集
应具备交通设施运行故障、交通安全隐患等信息采集功能。6.2.9信息存储及上传
信息存储及上传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线工作模式发生异常故障或离线工作模式下,具备将采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道路交通事故、警力定位和交通设施等信息加密存储至移动终端存储器的功能;在线工作模式下,具备将采集信息或上传失败信息实时传输至公安信息通信网内的功能;b)
c)离线工作模式下,具备将移动终端存储信息上传至公安信息通信网内的功能。6.2.10
信息查询及统计
信息查询统计应符合以下要求:6
a)具备上传失败信息查询功能;GA/T1014—2013
在线工作模式下,具备用户在公安信息通信网内授权查询信息的实时查询功能;具备用户任6
意时间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设施信息采集等工作量的统计功能;
离线工作模式下,具备移动终端存储器内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用户,违法代码,道路代码、部门代码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具备用户当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设施信息采集等工作量的统计功能。6.2.11信息比对报警
在线工作模式下,应具备全国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未处理、轻微违法行为数量等比对报警功能,可具备在逃人员、吸毒人员、被盗抢机动车和公安交通管理黑名单等信息实时比对报警功能。6.2.12软件自动升级
在线工作模式下,应具备移动终端应用软件自动升级功能。6.2.13银行卡罚款缴纳
在线工作模式下,银行卡罚款缴纳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道路交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缴纳及相关信息采集和罚款缴款确认书打印功能:b)具备当日末笔罚款缴纳交易明细情况查询功能;c)具备对已经缴款成功、但发现存在错误的罚款缴纳交易进行冲正撤销的功能。6.2.14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读取和分析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读取和分析应符合以下要求:a)信息读取符合GB/T19056规定;b)具备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和特定时间段机动车行驶信息分析功能;c)具备分析结果显示功能。
6.3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
6.3.1功能
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应具备以下功能:合法数据来源管理:
数据接收和转发;
数据合规性检查;
数据加密;
日志和审计:
f)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发布。
合法数据来源管理
合法数据来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等数据来源标识的注册管理和存储功能;b)只接收和转发注册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和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发送的信息。GA/T1014—2013
数据接收和转发
数据接收和转发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接收移动终端应用软件上传信息并转发至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的功能;a)
b)具备接收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返回信息并转发至相应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的功能。数据合规性检查
数据合规性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对接收数据进行通信协议剥离和数据类型、格式检查及内容过滤的功能;b)具备终止不符合数据类型和格式要求数据的转发功能。6.3.5
数据加密
数据转发前,应具备转发数据加密处理功能。6.3.6
日志和审计
日志和审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数据接收和转发日志记录功能:具备高频访问、非注册数据来源访问等信息的记录和审计功能:b)
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发布
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发布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版本比较和更新提示功能;b)具备指定版本移动终端应用软件下载功能。6.4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
6.4.1功能
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应具备以下功能:系统管理;
数据接收和处理;
警力定位管理:
票据管理;
文书管理:
日志和审计;
查询统计。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用户管理功能,包括增加、删除和修改用户信息;用户密码修改;用户权限管理;6.2.4的b)规定的功能;用户与IP地址等信息绑定;b)
具备违法代码、道路代码和部门代码等信息的管理功能;具备移动终端设备注册管理功能:具备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等数据来源注册管理功能。6.4.3数据接收和处理
数据接收和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GA/T1014—2013
对于部署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的,具备接收和处理注册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发送信息的功能a)
b)对于没有部署移动应用前置服务软件的,具备接收和处理注册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发送信息的功能;具备将接收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事故业务处理等信息存储至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c
平台业务数据库、警力定位和交通设施等信息存储至移动应用后置服务软件数据库的功能:具备从公安信息通信网内查询并返回相应信息的功能。d)
6.4.4警力定位管理
警力定位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警力定位信息获取功能;
b)具备警力定位信息动态显示功能;c)具备警力定位信息任意时间段查询和轨迹显示功能。5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财政发票等票据信息录人功能;)
具备财政发票等票据领用功能;b)
c)具备票据核销功能。
6.4.6文书管理
文书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法律文书信息录人功能;具备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D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法律文书领用功能。6.4.7日志和审计
日志和审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设施信息采集等业务办理日志记录功能:a
具备系统管理、警力定位管理、票据管理、文书管理等系统操作日志记录功能b)
具备高频访问、非注册数据来源访问、非法用户登录等异常情况记录和审计功能,6.4.8查询统计
查询统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用户任意时间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设施信息采集等工作量查询统计功能;
具备用户系统操作、异常情况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b)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资料要求7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应具备以下资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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