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43-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443-2014
中文名称:电子脚扣系统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相关标签:
电子
系统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 443-2014.Electrical footrope system.
1范围
GA 443规定了电子脚扣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代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GA 443适用于电子脚扣系统的研发.生产、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 4208- - 2008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T 15211- -2013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 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电磁兼容 试验 和测量技术静 电故电抗扰度试验
GB/T 18214.1-2000全球导 航卫星系统(GNSS)第 1部分: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设备性能标准,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GA 975- -2012特种 警用装备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子脚扣electical footrope
佩戴在脚踝上,用于确定佩戴者位置的电子装置。
注:改写GA 975- 2012,定义4.3.6.
3.2手持监控终端handheld monitoring device
用于接收显示电子脚扣所处位置.报警信息的手持式设备。
3.3指挥管理中心command and control center
用于管理电子脚扣和与其配套使用手持监控终端的设备及其软件.
3.4监管区域supervision area
限定电子脚扣佩戴者活动的区域。
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43—2014
代替GA443—2003
电子脚扣系统
Electricalfootropesystem
2014-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5-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电子脚扣系统
GA443—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cn
发行中心:(010)51780238
总编室:(010)68533533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15年3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20千字
2015年3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8484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侵权必究
版权专有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代替GA443—2003《电子脚扣》,与GA443-—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标准名称为《电子脚扣系统》;名词术语中增加了手持监控终端(见3.2);名词术语中增加了指挥管理中心(见3.3);名词术语中增加了监管区域(见3.4);-增加了代号(见第4章):
删除了电击功能(2003年版的4.6);增加了电子脚扣的定位功能(见5.5);-增加了手持监控终端要求(见5.6):增加了指挥管理中心要求(见5.7)增加了电子脚扣定位功能的试验方法(见6.5);增加了手持监控终端的试验方法(见6.6);增加了指挥管理中心的试验方法(见6.7):修改了抽样规则(见7.3,2003年版的6.3.2)。GA443—2014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沈阳申泰电器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帅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灵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亚许、张金革、芦朋、庄毅、乔民、李钢坤、陈永东、吴军、翟震宇。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443—2003《电子脚扣》即行废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443-2003.
1范围
电子脚扣系统
GA443-—2014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脚扣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代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脚扣系统的研发、生产、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8214.1一2000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第1部分: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设备性能标准、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GA975—2012特种警用装备名词术语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子脚扣electical footrope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佩戴在脚踝上,用于确定佩戴者位置的电子装置。注:改写GA975—2012,定义4.3.6。3.2
手持监控终端handheldmonitoringdevice用于接收显示电子脚扣所处位置、报警信息的手持式设备。3.3
指挥管理中心
command and control center
用于管理电子脚扣和与其配套使用手持监控终端的设备及其软件。3.4
supervision area
监管区域
限定电子脚扣佩戴者活动的区域。4代号
电子脚扣系统的命名由产品名称代号、企业代号和产品型号代号组成。其中产品名称代号用“电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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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扣”汉语拼音首个大写字母表示,即:“DZJK”,企业代号用两位大写字母表示;型号代号用两位数字表示。
000-0-00
-型号代号
企业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
示例:XX公司生产的电子脚扣系统,企业代号为AB,产品型号为01型,表示为DZJK-AB-01。5技术要求
5.1组成
5.1.1电子脚扣系统由电子脚扣、手持监控终端、指挥管理中心等组成。5.1.2电子脚扣应包含报警装置、定位装置、锁扣、固定带和内置电池等。5.2外观
5.2.1电子脚扣外壳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裂纹、永久性污渍及不应有明显变形和划痕等缺陷,金属材料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应有起泡、腐蚀、划痕、涂层脱落等。5.2.2电子脚扣应无可见和可触及的开关、充电连接口、电极和数据接口。3电子脚扣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一2008中IP57的规定。5.2.3
5.2.4电子脚扣上应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代号;
执行标准号。
5.3锁扣
电子脚扣的锁扣在锁启闭时应灵活,可靠。5.3.2
2电子脚扣的锁扣防拨净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20min。5.4固定装置
电子脚扣的任意部件与固定带之间的连接应能承受1000N的静拉力。5.5电子脚扣功能
5.5.1电子脚扣安装电池后应进行自检。自检时间应小于或等于3s。自检完成后应给出提示。5.5.2电子脚扣应采用CNSS或GPS定位,并满足以下要求:a)水平定位误差应小于或等于15m;b)最小位置更新频率应小于或等于0.1Hz。5.5.3电子脚扣启用后,最长应以60s为时间间隔,自动向指挥管理中心发送位置信息5.5.4电子脚扣锁扣被非正常打开、固定带被剪断、脱离监管区域、与手持监控终端的距离超过(20士5)m或电池电量不足时,应在3s内发出报警声,并每10s向手持监控终端及指挥管理中心发送相应报警及其位置信息,报警声级应大于80dB(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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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电子脚扣接收到手持监控终端及指挥管理中心发出的报警复位、回复位置指令后,应在3s内复位或向手持监控终端及指挥管理中心发出位置信息。5.6手持监控终端功能
5.6.1手持监控终端应能接收与其配套使用的电子脚扣的位置信息。5.6.2手持监控终端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能发出声音或振动报警:a)超过60s未接收到与其配套使用的电子脚扣的位置信息;b)与电子脚扣的距离超过(20士5)m;c)电量不足。
5.6.3手持监控终端应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与其配套使用的电子脚扣所在位置。5.6.4手持监控终端应能向电子脚扣发出报警复位、回复位置查询指令。5.6.5手持监控终端应能接人公共电话网络,拨打语音电话。5.7
指挥管理中心功能
5.7.1指挥管理中心应能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形象显示全部在用的电子脚扣位置信息。5.7.2指挥管理中心应能存贮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指定电子脚扣活动轨迹。存贮时间应大于一年。5.7.3指挥管理中心接收到电子脚扣上的锁扣被非正常打开、固定带被剪断、脱离监管区域、手持监控终端与其配套使用的电子脚扣距离超过(20士5)m、电池电量不足时,应迅速发出声音及图文报警。报警信息应包括电子脚扣佩戴者姓名、监管人员姓名及其手机号码。5.7.4指挥管理中心应能对报警信息进行查询、统计。5.7.5指挥管理中心应能对电子脚扣及其手持监控终端实施启用、监管区域设置与调整、停用。应能对佩戴者姓名、监管人员姓名及其手持监控终端联网通讯的电话号码进行设置。5.7.6指挥管理中心应具有权限管理功能。5.8电源
5.8.1电子脚扣应采用可更换充电电池。5.8.2,电子脚扣电池更换应采用专门工具。5.8.3随机应配备一个充电器和各一块备用电池。5.9工作时间
5.9.1电子脚扣电池应能保证工作状态下工作72h。5.9.2电子脚扣、手持监控终端电池电量不足发出电源欠压报警后应能保证工作状态30min以上。5.10环境适应性
5.10.1电子脚扣在一10℃~55℃条件下,保持16h,在试验期间不应发出报警和故障信号及启动声音警报装置,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符合5.5的要求。5.10.2电子脚扣在相对湿度90%~95%、温度40℃条件下,保持48h,在试验期间不应发出报警和故障信号及启动声音警报装置,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符合5.5的要求。5.10.3电子脚扣在表1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在试验期间不应发出报警和故障信号及启动声音警报装置,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符合5.5的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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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名称
振动(正弦)试验
冲击实验
跌落实验
电磁兼容性
表1机械环境要求
试验条件
频率循环范围/Hz
加速幅值/(m/s\)
扫频速率
每个轴线循环扫频次数
振动方向
加速度/(m/s)
时间/ms
跌落高度(带包装)/m
跌落次数/次
10~150
1倍频程/min
三轴向
6(六面各1次)
工作状态
工作状态
工作状态
非工作状态
电子脚扣应按表2所规定的电磁兼容性试验条件,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不应发出报警和故障信号及启动声警报装置。
表2电磁兼容性试验要求
试验名称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试验方法
组成检验
放电电压/kV
放电极性
放电间隔/s
每点放电次数/次
试验条件
空气放电(外壳为绝缘体试样)8接触放电(外壳为导体试样和耦合板)6正、负
目测检查电子脚扣系统的组成,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目测检查电子脚扣的组成,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6.1.2
6.2外观检验
目测检查电子脚扣的外观,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1的要求。6.2.1
工作状态
工作状态
6.2.2目测检查电子脚扣的开关、充电连接口、电极和数据接口,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6.2.3电子脚扣的外壳防护等级按GB4208一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
6.2.4目测检查电子脚扣的标志内容,并用下列方法检验标志的清晰和永久性:4
a)用棉布沾上蒸馏水在有标志的地方擦15s;b)用棉布沾上甲醇在同一地方擦15s;c)用棉布沾上异丙醇在同一地方擦15s。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4的要求。6.3锁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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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按产品的操作方法对锁扣进行开启和锁闭,重复5次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1的要求。
6.3.2用于防拨性能检验的工具包括铁钉、铁丝、曲别针和长度小于80mm的普通钥匙等,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开启技能的人员使用规定的检验工具对锁扣实施撬、拨等技术性开启,记录用于技术性开启的净工作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2的要求。6.4固定装置检验
将电子脚扣的外壳装置与固定带锁好,安装在拉力试验机上,在带的中间位置施加1000N,并保持1min,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的要求。6.5电子脚扣功能检验
6.5.1将电子脚扣安装电池后锁闭,观察手持监控终端和指挥管理中心是否收到电子脚扣发出的自检信息,并用秒表记录自检所需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的要求。6.5.2在空旷场地测试电子脚扣的定位功能,电子脚扣启动后,连续定位100次。按下列方法进行测试:
a)依据GB/T18214.1—2000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a)的要求;依据产品的技术手册调整电子脚扣的更新频率或使电子脚扣处于最小更新频率的状态(如触b)
发报警等),用秒表测试定位100次所需的时间,计算更新频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b)的要求。
6.5.3用秒表记录电子脚扣的报告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3的要求。6.5.4分别检测电子脚扣锁扣被非正常打开、固定带被剪断、脱离监管区域、与手持监控终端距离超过(20土5)m或电池电量不足时,是否立即发出声音报警,并在手持监控终端及指挥管理中心显示声音及图文报警及其位置信息。在距离电子脚扣1m处用声级计测量报警声级,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4的要求。
6.5.5用秒表记录电子脚扣的回复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5的要求。6.6手持监控终端功能检验
6.6.1目测手持监控终端能否接收与其配套电子脚扣的位置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1的要求。6.6.2模拟接收超时条件(如将电子脚扣放置在无法接收到GPS或CNSS信号的屏蔽室)、使用外接电源供电并将电压调节至能引起欠压告警的阈值等,验证手持监控终端是否能发出声音和震动报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2的要求,
6.6.3目测是否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电子脚扣的位置,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3的要求。6.6.4手持监控终端向电子脚扣发出报警复位、回复位置指令,观察电子脚扣能否复位;能否接收并显示电子脚扣位置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4的要求。6.6.5测试手持监控终端是否具备电话联网功能,拨打语音电话,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5的要求。6.7指挥管理中心功能检验
6.7.1目测指挥管理中心能否在电子地图上实时、直观、形象显示10组在用的电子脚扣信息,判定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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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否符合5.7.1的要求。
6.7.2目测测试指挥管理中心能否回放10个电子脚扣活动的轨迹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2的要求。
6.7.3目测管理中心能否接收到电子脚扣锁扣被非正常打开、固定带被剪断、脱离监管区域、电池电量不足的报警时,迅速发出声音及图文报警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3的要求。6.7.4依据技术手册操作,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4的要求。6.7.5测试指挥管理中心能否启用、停用电子脚扣及其手持监控终端,能否设置电子脚扣监管区域,能否设置在押人员姓名、监管人员姓名及其手持监控终端电话号码;调整电子脚扣监管区域,并且自动将调整后的监管区域等信息发送至相应的电子脚扣及其手持监控终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5的要求。
6.7.6以不同权限操作相同功能,查看是否具备权限管理功能,每种权限分别3次输入错误口令,应产生报警信息,并用授权口令解除报警信息。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6的要求。6.8电源检验
目测检查,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8的要求。6.9工作时间检验
6.9.1将电子脚扣电池充满电后,上传时间间隔设为60s,记录持续工作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9.1的要求。
6.9.2当电子脚扣电池电量、手持监控终端电池电量不足时,目测手持监控终端和指挥管理中心能否收到欠压报警信号,用秒表记录发出欠压告警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9.2的要求。6.10环境适应性检验
6.10.1依据GB/T15211一201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高温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0.1的要求。6.10.2依据GB/T15211一201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低温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0.1的要求。6.10.3依据GB/T15211一201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湿热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0.2的要求。6.10.4依据GB/T15211一201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机械环境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0.3的要求。
6.11电磁兼容性检验
电子脚扣和手持监控终端的静电放电抗扰度按照GB/T17626.2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b)当材料、结构、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c)产品首次生产或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6
累计一定产量后应进行周期性检验时;d)
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2.2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执行。GA443—2014
7.2.3型式检验的电子脚扣和手持监控终端的数量为11套,其中1套作为备用样机,指挥管理中心1台。
各项技术要求检验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表3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项目
固定装置
电子脚扣功能
手持监控终端功能
指挥管理中心功能
工作时间
环境适应性
电磁兼容性
技术要求
二”为不检项目。
注:“。”为必检项目;“o\为抽检项目;“7.3
出厂检验
试验方法
6.10.1,6.10.2
电子脚扣系统经质量检验部门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执行。7.3.3
组批与抽样规则如下: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种设计结构和同一批制作的电子脚扣和手持监控终端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批量小于或等于2000个时,抽取11个;检验批量大于2000个时,抽取22个;b)
被抽样企业提供1套系统
电子脚扣样品的各项功能、性能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复7.3.4
检,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复检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报警、定位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电子脚扣系统的外包装应符合GB/T191的要求。GA443—2014
8.1.2电子脚扣系统外包装盒上应有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制造厂名称和联系电话:产品型号:
执行标准编号:
总重量和内装产品数量:
出厂日期;
外形尺寸。
8.1.3电子脚扣系统内包装应附合格证和说明书,说明书应有以下内容:a)
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方法;
基本原理和操作说明;
供电电压范围,整机功耗:
工作环境和贮存环境的温湿度范围;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
显示和报警信息的说明;
日常维护、检查、保养和清洁。8.1.4电子脚扣系统的包装应保证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运输
电子脚扣系统运输时,应轻装轻放,严禁淋雨受潮、暴晒及化学品的侵蚀。8.3购存
8.3.1电子脚扣系统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远离热源。8.3.2保持清洁,避免与强酸、强碱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清洁时可用棉布擦拭。8.3.3避免叠压,防止变形,保持离地面250mm以上。GA 443-2014
打印日期:2015年5月4日F009A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2-2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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