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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576-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576-2018

中文名称: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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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联动 安全门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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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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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576-2018.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s.
1范围
GA 576规定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A 576适用于具有防尾随联动互锁功能安全门的制造、检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08- -2008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T 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环境适 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565- -2007 防 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30148--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A/T 73- -2015机械防 盗锁
GA 165- 2016防 弹透明材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
由内外门体、连接通道、电控装置和机械电控锁等组成,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用于分隔控制区域与非控制区域的,防止未授权人员尾随进人的装置。
3.2连接通道connecting channel
连接内外门体、具有一定抗破坏能力的封闭通道,分为固定墙体通道及板材通道。
3.3整体型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integrated type 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
采用板材通道且与内外门体集成为一体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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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76—2018
代替GA576—2005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s2018-09-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9-01-01实施
GA 576—2018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4.2标记
5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门体及通道
机械电控锁
电控装置
6试验方法
通用要求检验
门体及通道检验
机械电控锁检验
电控装置检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试验项目
抽样与组批规则
判定规则
抽样方案严格性调整,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576—2018
本标准代替GA576一2005《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与GA576一2005相比,除缩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部分术语(见3.1、3.2、3.7,2005年版的3.1~3.3);增加了部分术语(见3.3~3.6);修改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分类(见4.1,2005年版的4.2.1);一修改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标记(见4.2.2005年版的4.2.2);修改了抗破坏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1.1、6.1.1,2005年版的5.1.1、6.1.1);增加了防弹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1.2、6.1.2);一修改了联动互锁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1.3.6.1.3,2005年版的5.1.2、6.1.2);一删除了自锁功能(见2005年版的5.1.5);修改了应急开启功能及其试验方法(见5.1.5、6.1.5,2005年版的5.1.6、6.1.6);修改了紧急锁闭功能及其试验方法(见5.1.66.1.6,2005年版的5.1.7、6.1.7);修改了门体的结构和外观及尺寸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2.1、5.2.3~5.2.5、6.2.1、6.2.3~6.2.5,2005年版的5.2.1~5.2.2,5.2.4~5.2.6,5.2.8~5.2.13、6.2.16.2.5);修改了锁具安装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2.2、6.2.2,2005年版的5.2.3、5.3.9);删除了焊接头强度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2005年版的5.2.7);修改了门框与墙体联结强度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2.6、6.2.6,2005年版的5.2.14、6.2.7)修改了门铰链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2.7和6.2.7.2005年版的5.2.16~5.2.18.6.2.9);删除了连续通电保护要求(见2005年版的5.3.3);修改了止锁功能及其试验方法(见5.3.3和6.3.3,2005年版的5.3.4和6.3.4);修改了机械防盗锁头性能及其试验方法(见5.3.5和6.3.6,2005年版的5.3.6和6.3.6)修改了主锁舌伸出长度的要求(见5.3.6,2005年版的5.3.7);一增加了电控装置的信息记录功能(见5.4.3.2);增加了电控装置的联网传输功能(见5.4.3.3);修改了备用电源容量要求(见5.4.7,2005年版的5.4.3.4);修改了环境适应性及其试验方法(见5.4.8和6.4.9,2005年版的5.4.4和6.4.5);修改了电磁兼容性及其试验方法(见5.4.9和6.4.10,2005年版的5.4.5和6.4.6)。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江西阿兰德金融安防有限公司太原市警鹰保险柜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融霄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I
GA576—2018
本标准起草人:邱日祥、张文弘、李剑、唐锋、应玉龙、崔小坤、熊树林、卢懿法、李明辉、王重霄、黄赣许君淮。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576—2005。
1范围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通用技术条件
GA576—2018
本标准规定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尾随联动互锁功能安全门的制造、检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wwW.bzxz.Net
GB/T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一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30148一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A/T73—2015机械防盗锁
GA165—2016防弹透明材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anti-tailgatinginterlocked safetydoor由内外门体,连接通道,电控装置和机械电控锁等组成,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用于分隔控制区域与非控制区域的防止未授权人员尾随进入的装置3.2
连接通道
connecting channel
连接内外门体、具有一定抗破坏能力的封闭通道,分为固定墙体通道及板材通道。3.3
整体型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integratedtypeanti-tailgatinginterlocked safetydoor采用板材通道且与内外门体集成为一体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3.4
分体型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separated anti-tailgatinginterlocked safetydoor连接通道为固定建筑墙体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1
GA 576—2018
普通手工工具commonmanualtool包括凿子、冲头、楔子、螺丝刀、钢锯、扳手、钳子、质量小于或等于3.6kg的铁锤、长度小于或等于1.5m且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或者相等截面积)的撬扒工具。3.6
便携式电动工具portableelectrictool钻头直径小于或等于12.7mm,功率小于或等于1800W的便携式手持电钻;冲头直径小于或等于25.4mm、功率小于或等于2400W的便携式电动冲击锤及加压装置。3.7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lock机械电控锁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上使用的具有联动互锁功能、以机械和电信号方式控制启闭的锁具。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以下简称:联动门)按连接通道与内外门的组合方式分为整体型和分体型4.2标记
联动门由产品名称代号、结构代号(具有防弹性能的产品用括号标注FD)、企业代号、企业自定义代号四部分或五部分组成。标记方法如下所示:FLAM-
企业自定义代号:(企业自定义)企业代号:企业简称拼音字母
若外门具有防弹性能,则用FD表示结构代号:整体型为“Z”、分体型为“F”产品名称代号:FLAM
示例1:FLAM-Z-AB01代表AB公司的01型整体型联动门示例2:FLAM-F(FD)-AB02代表AB公司的02型具有防弹功能的分体型联动门5
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5.1.1抗破坏性能
利用普通手工工具及便携式电动工具,联动门的抗破坏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0min。5.1.2防弹性能
具有防弹性能的联动门外门薄弱环节的防弹性能应不低于GA165一2016中3级,5.1.3联动互锁
联动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内、外门中任意一扇门被开启后,另一扇门采用机械和电控方式应均2
无法开启。
5.1.4超时开启提示
GA576—2018
当联动门中任意一扇门处于开启状态的时间超过10s时,电控装置应能给出相应的提示,5.1.5应急开启
在应急情况下,应能同时开启内、外门,同时电控装置应能发出报警信息。对电控装置复位后,应能恢复至联动互锁状态。
5.1.6紧急锁闭
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对内外门进行紧急锁闭,紧急锁闭后内外门采用机械和电控方式应均无法正常开启,同时发出报警信息。对电控装置复位后,应能恢复至联动互锁状态。5.2门体及通道
5.2.1结构
5.2.1.1采用钢板制作门体及通道的联动门,门体的内、外钢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1.0mm,门体内应有加强骨架结构及填充物,通道的结构应与门体一致5.2.1.2联动门的内门及外门应采用全封闭平开门。内外门上安装的透明视窗不应降低门体的防护性能面积应小于或等于600cm。
5.2.1.3门框钢板的厚度应大于或等于2.0mm。5.2.1.4连接通道深度净尺寸应大于或等于1m,5.2.2机械电控锁安装
锁具应采用嵌入式安装,锁具的安装部位应有加强防护钢板,在舌孔接合处应有防撬措施。5.2.3外观要求
门体所有可触及的部位应光滑,无毛刺,不应有致使损伤的利刺或尖锐棱角。金属(不锈钢板除外构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漆膜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露底、气泡、明显堆积、剥落等缺陷。电镀层色泽光亮、均匀,无锈点、锈斑。焊接部位焊缝应牢固,表面波纹均勾。5.2.4尺寸偏差
门框、门扇的宽度、高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门框、门扇的两对角线长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5门扇与门框间隙
门扇关闭状态下,门扇与门框之间上、左、右间隙应小于或等于3mm。表1门框、门扇的宽度、高度尺寸偏差宽度及高度
≤1500
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GA576—2018
对角线长度
≤2000
5.2.6门框与墙体联结强度
表2门框、门扇对角线尺寸偏差
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门框应有伸人墙体纵向的支撑受力金属构件,该构件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0mm,以小于或等于500mm的间距均勾分布于门框四周,焊接时,焊接点不应影响门体正常启闭。支撑受力构件与门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门外不能拆卸,任一点的连接强度均应能承受2000N力的冲击而不产生明显变形、断裂。
5.2.7门铰链
门铰链应能支撑门体重量,在小于或等于49N拉力的作用下,门体可灵活转动90°。门扇在开启至90°时,门体不应产生倾斜,门铰链轴线的位移量应小于或等于2mm。门铰链采用焊接时,焊缝不得高于铰链表面。
5.2.8锁定点受力
锁定点承受6000N压力后,门扇最大凹变形应小于或等于5mm,锁具不应产生位移并可正常启闭。
5.2.9门扇耐软冲击性
门扇、门框与门扇连接及锁定部位在经受30kg沙袋、9次冲击试验后,不应产生大于5mm的凹变形,且门框与门扇所有连接及锁定部位也不应断裂或松脱。5.3机械电控锁
5.3.1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额定电源电压的85%~110%变化范围内,机械电控锁应能正常工作。5.3.2锁具响应时间
机械电控锁的启闭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3s。5.3.3止锁
机械电控锁锁闭后,在断电情况下,机械电控锁应能继续保持在锁闭状态,伸出的锁舌不应出现松动。其轴向在承受500N的静压力后,锁舌缩回量应小于或等于5mm,且不应开启。5.3.4手动启闭
当电源断电或电控部件出现故障时,应能通过机械方式手动控制机械电控锁进行启闭。5.3.5机械防盗锁头性能
机械电控锁配有的机械防盗锁头的密钥量、互开率、抗破坏性能应达到GA/T73一2015中B级以4
上要求。
5.3.6主锁舌伸出长度
主锁舌伸出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mm。5.4电控装置
5.4.1外观及机械结构
GA576—2018
电控装置的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图纸要求。塑料外壳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褪色及永久性污渍,无明显变形和划痕。金属外壳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蚀、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砂孔等。按键、开关操作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5.4.2外壳防护等级
电控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一2008中IP30的规定。5.4.3功能
5.4.3.1基本功能
电控装置与门体、机械电控锁配合,应能实现5.1.3~5.1.6的要求,且应预留安装出入口控制的端口。接人了出人口装置的,应满足5.4.3.2和5.4.3.3的要求5.4.3.2信息记录
当采用电子密码、IC卡等电子识别方式和/或生物特征识别方式进行身份验证控制机械电控锁启闭时,电控装置应能对启闭信息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至少包括日期、时间、用户名等。电控装置应具有保存不少于10000条的信息记录的存储容量,且断电后所记录的信息不应丢失。5.4.3.3联网传输
电控装置应能具有信息记录上传功能,并应具有断网续传功能。5.4.4电源电压适应性
当主电源(AC)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电控装置不需调整应能正常工作。当备用电源(DC)电压在额定值的90%~110%范围内变化时,电控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4.5电源转换
当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工作。当主电源恢复正常后,又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工作。转换过程中,电控装置不应产生误动作。5.4.6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和欠压保护主电源应能自动对备用电源进行充电。备用电源(DC)电压降低至额定终止值时,应有保护措施,避免过放电。
5.4.7备用电源容量
在主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满负载条件下连续工作48h。5
GA576—2018
5.4.8环境适应性
电控装置在承受以下条件的环境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a)GB/T15211—2013中8.3.4规定的温度55℃、持续时间2h的高温环境;GB/T15211-2013中10.3.4规定的温度-10℃、持续时间2h的低温环境;b)
c)GB/T15211—2013中12.3.4规定的温度40℃、持续时间4d的恒定湿热环境;d)GB/T15211—2013中23.3.4环境类别为I类的机械振动环境5.4.9电磁兼容性
静电放电抗扰度
电控装置应能经受GB/T30148一2013中9.3.4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故障、损坏或状态改变现象。
5.4.9.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电控装置应能经受GB/T30148一2013中10.3.4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故障、损坏或状态改变现象。5.4.9.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电控装置应能经受GB/T30148—2013中12.3.4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故障、损坏或状态改变现象。5.4.9.4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电控装置应能经受GB/T30148一2013中8.3.4规定的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干扰,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故障、损坏或状态改变现象。5.4.10安全性
5.4.10.1抗电强度
对于交流220V供电的电控装置,电源插头或电源引人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有效值为1.5kV试验电压,持续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5.4.10.2绝缘电阻
电控装置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2,湿热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M2。5.4.10.3泄漏电流
电控装置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6试验方法
6.1通用要求检验
6.1.1抗破坏性能检验
由试验人员持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和便携式电动工具,在联动门的最薄弱环节按照下述步骤实施暴6
力破坏试验:
GA576—2018
a)用普通手工工具及便携式电动工具对内门和外门的门体、锁具安装部位及锁定变部位进行破坏;
用普通手工工具及便携式电动工具对整个联动门进行破坏,同时打开内外门,或从非控制区域到控制区域形成一个大于615cm2的通道。记录打开内外门或在联动门上形成一个615cm2通道的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
6.1.2防弹性能检验
用79式7.62mm轻型冲锋枪、51B式7.62mm手枪弹(钢心)在10m处对联动门外门的薄弱环节按表3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表3射击试验顺序和防弹受试部位射击顺序
6.1.3联动互锁检验
受试部位
门体与门框的搭接部位(45射击)锁具
锁具安装部位
透明视窗
透明视窗与门体搭接部位
其他薄弱环节
射击发数
视情况定
将联动门置于工作状态,当任意一扇门处于开启状态时,试验另一扇门是否可以开启,试验三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3的要求。6.1.4超时开启提示检验
将联动门置于工作状态,检查任何一扇门处于开启状态超过10S是否有报警提示,内门和外门各试验三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4的要求。6.1.5应急开启检验
按照产品说明书启动联动门的应急开启按钮,检查是否能同时开启内、外门,且内外门同时开启后是否发出报警信息;检查应急解除后联动门的状态,试验三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5的要求。6.1.6紧急锁闭检验
按照产品说明书启动联动门的紧急锁闭按钮,检查是否能开启联动门及是否发出报警信息,检查应急解除后联动门的状态,试验三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6的要求7
GA 576—2018
6.2门体及通道检验
6.2.1结构检验
用最小刻度为0.02mm的量具测量门扇,通道及门框的结构,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量具测量视窗的尺寸并计算面积,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量具测量通道的净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1的要求。
6.2.2机械电控锁安装检验
结合图纸、检查锁具安装及其安装部位的加强结构,舌孔接合处的防撬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
6.2.3外观要求检验
目视检查样品的外观质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2.4尺寸偏差检验
按GB17565一2007中6.6.1的方法测量门框,门扇的高度,宽度,厚度偏差及门框、门扇对角线尺寸,计算偏差结果,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4的要求。6.2.5门扇与门框间隙检验
按GB17565—2007中6.6.2、6.6.3的方法测量门框与门扇的间隙,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5的要求。
6.2.6门框与墙体联结强度试验
用量具测量门框伸入墙体纵向的支撑受力金属构件的直径及其分布间距,使用千斤顶和测力器对门框与墙体联接的三个薄弱点分别施加2000N剪力,检查试验后门扇的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6的要求。
6.2.7门铰链检验
目视检查铰链的结构形式及工艺质量,将弹簧拉力器装卡在门把手上,垂直对门施加拉力,将门拉开,记录拉力器所指示拉力。再将弹簧拉力器装卡在门反向上,垂直对门施加拉力,将门关闭,记录拉力器所指示拉力。如此反复进行三次,取最大拉力值;将门扇开启至90°,测量门铰链轴线的位移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7的要求。6.2.8锁定点受力试验
使用千斤顶和测力器对锁定点施加6000N的压力并保持1min,力的作用方向为门的开启方向,力的作用点在锁具几何中心位置。受力后,测量门扇最大凹变形,检查锁具是否产生位移及门扇开启的灵活性,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8的要求。6.2.9门扇耐软冲击性检验
将被试件样品中其中一槿门固定安装到试验架上,吊架横梁连接1500mm长的绳索。30kg球形沙袋作为悬摆,悬摆位置与落点的高度差值为800mm。沙袋冲击方向同门扇开启方向,冲击点在试件下H/3部位,见图1,外门和内门分别连续冲击9次,每次冲击间隔时间不超过1min。试验后,测量冲击部位的最大残余凹变形,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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