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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051-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051-2013

中文名称: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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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1051-2013.Dedicated safes for guns and ammunition.
1范围
GA 1051规定了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的分类、分级、标记以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GA 1051适用于存放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或/和弹药的专用保险柜,是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认证评价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409防盗保险柜
GB/T 15211- -1994 报警 系统环境试验
GB 16796- -2009 安全防 范报警设备安 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 2- -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A/T 73- -1994机械防盗锁
GA 374- -2001电子防 盗锁
GA 701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
GA/T 893- -2010 安 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 1040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dedicated safe for gun and ammunition
专门用于存放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或/和弹药的保险柜,本标准简称专用柜。
3.2电子防盗锁anti-burglary electronic lock
以电子方式识别.处理相关信息并控制机械执行机构实施启闭且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锁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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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
Dedicated safes for guns and ammunition2013-03-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
GA 1051—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en
总编室:(010)64275323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 1/16
2013年5月第一版
中张1.25
宇数31千字
2013年5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5154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1051—201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宁波永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宏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誉达科技有限公司、英顿泰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盾牌安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密生物识别电子有限公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熊飞、龙中胜、曹忠伟、卢鑫法、马铭宇、何力、董传华、陈大海、邵芳、吴国营、栗根泉、宗帅、杜新军、陈明易、邱辉、张瀚元、徐志伟、戴旭东、顾杰。I
1范围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
GA1051—2013
本标准规定了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的分类、分级、标记以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存放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或/和弹药的专用保险柜,是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认证评价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的技术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0409防盗保险柜
GB/T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6810—2006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A/T73-—1994机械防盗锁
GA374—2001电子防盗锁
GA701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
GA/T893—2010安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3术语和定义
GB1040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dedicated safefor gun and ammunition专门用于存放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或/和弹药的保险柜,本标准简你专用柜。3.2
anti-burglary electronic lock电子防盗锁
以电子方式识别,处理相关信息并控制机梳执行机构实施启团且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锁具[GA374—2001.定义3.1]
anti-burglary fingerprint lock指纹防盗锁
直接采用指纹作为输人信号,经识别、处理相关信息以控制机械执行机构实施开启或闭合,且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锁具。通常由指纹模块、控制电路和执行机构组成。3.4
电控防盗锁anti-burglary electrified lock采用电信号控制机械执行机构或电磁吸合/释放机构来实施启闭功能,且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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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具。
错误接受率falseacceptancerate;FAR将来自冒充者的测试样本误认作真实人的比率错误接受率被系统接受的量充者测基样本数×100%总的冒充者测试样本数
注:错误接受率是生物特征确认系统的识别精度指标之一。[GA/T8932010,定义3.1.28]
false rejection rate,FRR
错误拒绝率
将来自真实人的测试样本误认作冒充者拒绝的比率。被系统拒绝的真实人测试样本数×100%错误拒绝率=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总的真实人测试样本数
注:错误拒绝率是生物特征确认系统的识别精度指标之一[GA/T893—2010,定义3.1.29]
4产品分类、分级和标记
4.1产品分类
4.1.1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以下简称专用柜)按存放物不同,分为枪支专用保险柜(枪支柜),弹药专用保险柜(弹药柜)和枪弹一体专用保险柜(枪弹柜),其中枪弹一体专用保险柜中存放弹药的独立空间称为弹药仓
4.1.2专用柜根据不同的智能化程度,分为菩通型和智能型两种。普通型是指安装机械防盗锁具或和电子防盗锁具或指纹防盗锁具的专用柜:智能型是指安装了一种电子装置的专用柜,该电子装置具有生物特征识别、柜门启闭控制、枪支弹药存取控制及其信息自动记录、传输和报警提示等功能。4.2产品分级
根据防破坏能力将专用柜由低到高分为3级,分别为工级,Ⅱ级,血级。4.3产品标记
0000-0-0
企业自定代码(公司代码十产品代码)产品分级(II、)
产品分类(P普通型、Z智能型)产品分类(QG枪支柜、DG弹药柜QDG枪弹柜)示例1:QG/P-1XX2
XX公司生产的防破坏能力为I级的2型普通型枪支专用保险柜。示例2:QDG/Z-1-XXX1
XXX公司生产的防破坏能力为血级的1型智能型枪弹一体专用保险柜。2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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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专用柜应配置防盗锁具,防盗锁具应符合5.4的要求,专用柜应由两人操作才能开启。5.1.2使用碳素结构钢板制作柜体(和柜门)时,钢板及其焊接处的抗拉强度应大于或等于345MPa。I级专用柜所用钢板的公称厚度应大于或等于8mm,Ⅱ级专用柜所用钢板的公称厚度应大于或等于12mm。使用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板制作专用柜时,钢板的公称厚度:l级应大于或等于6mm,级应大于或等于10mm。用其他材料或组合(复合)材料制作时,其防破坏能力应达到表3的要求。5.1.3专用柜门框应有止口或类似结构,框体在柜体板厚的基础上采用加强结构,以提高防撬能力。5.1.4专用柜门开启角度应大于或等于90°5.1.5柜内搁板应能承受30g/cm的均布载荷放置10min,搁板及相应设施不应有损坏和明显的变形。
5.1.6专用柜质量小于340kg时,应配备墙体固定件,并应有相应安装说明书。5.1.7专用柜内的枪支应有独立存放位置或固定装置。5.1.8枪弹一体专用保险柜,应实现枪弹分离,具备独立的弹药仓,弹药仓应配置单独控制的防盗锁具。
5.1.9专用柜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RH以下。5.1.10具有防火要求的专用柜,其防火性能应不低于GB/T168102006中P-0.5B类保险柜要求。5.1.11具有防水要求的专用柜,在清水浸泡24h后,柜内部应干燥、未渗水。5.2外观及尺寸要求
5.2.1专用柜外表面和柜体内部均应进行表面处理(不锈钢除外),表面处理包括电镀、喷涂、配置装饰性防腐材料等;使用的各种易锈蚀零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如电镀、喷涂等。5.2.2焊接部分的焊渣应在表面处理前进行清除,焊接点不应有尖角和锐边。5.2.3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要求。表1外形尺寸偏差
外形尺寸A
对角线长L
尺寸范围
500≤A<800
800A1000
A>1000
700<1000
1000<1500
L>1500
《±7
单位为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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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柜门与门框的晾缝最大处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柜门与门框隙缝
柜体高度
上、右、左间隙
下间隙
单位为毫米
5.2.5柜体高度小于或等于1000mm的专用柜,外表面平面度应小于等于4mm:柜体高度大于1000mm的专用柜,外表面平面度应小于等于6mm。5.2.6柜门锁闭时,柜门在开启边的推拉动量应小于或等于1mm。5.3防破坏要求
各类专用柜防破坏能力应特合表3的要求。工级,级专用柜的钢板抗拉强度和公称厚度符合5.1.2要求时,破坏方式可不做通孔试验,只做打开柜门试验:其他材料或组合(复合)材料制作时,应做通孔试验和打开柜门试验。
表3专用柜防破坏要求
防破坏试验使用工具
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和磨头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磨头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磨头。专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和割炬
锁具要求
机械防盗锁具
破坏方式(进人方式)
打开柜门或在柜门、柜体上造成38m的通孔
打开柜门或在柜门,柜体上造成38cm的通孔
打开柜门或在柜门、柜体上造成13.cm的通孔
净工作时间
专用柜上配置的机械防盗锁具应符合GA/T73-1994中5.3的防钻、防技术开启及5.6要求。
5.4.1.2机械密码锁芯轴、号码盘被破坏以后,仍应保持锁定位置。5.4.2电子防盗锁具
专用柜上配置的电于防盗锁具应符合GA374-2001中5.2~5.4、5.6~5.12的B级别5.4.2.1
要求。
5.4.2.2专用柜上配置的电子密码锁应具备下述基本功能:在柜门开启状态下,密码可任意变换,也可采用多个密码或多级管理密码。a
连续输人三次错码或误操作时,电子密码锁应有限时锁定或报警功能。在限时锁定之后,正常b)
操作应能开启
用按键输入密码时,每一次有效输人均应有声、光提示或有字符显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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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安装电子防盗锁具的专用柜应有备用开启措施。采用机械方式备用开启时,机械锁头应符合5.3要求。
5.4.3指纹防盗锁具
5.4.3.1专用柜上配置的指纹防盗锁具应符合GA701中功能,电源,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相关要求。
5.4.3.2专用柜上配置的指纹防盗锁具的性能要求:当错误接受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3%。
5.5智能柜特殊要求
5.5.1人机界面要求
5.5.1.1应具备人机操作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是独立的键盘操作或触模屏操作。5.5.1.2应具备人机显示界面,人机显示界面应能实时显示日期、时间、电源状态,自检状态、网络连接状态、数据下载状态等。
5.5.2身份识别要求
5.5.2.1应具备指纹或其他生物特征技术的身份识别功能。5.5.2.2指纹模块识别指标应符合5.4.3.2的要求。5.5.2.3其他生物特征技术的识别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5.3权限管理要求
应具有分级权限管理功能。
5.5.4报誉要求
5.5.4.1下列情况发生时,智能柜应能及时报警:非正常开启柜门:
非正常领取枪支/弹药:
枪支/弹药未按时归还;
一柜门超时未锁闭;
一智能柜断电:
一备用方式开启柜门。
5.5.4.2智能柜报警时应能启动现场声光报等器。网络连接状态下,应具备远程报喜功能5.5.4.3现场报警器启动后,应仅充许具备权限的管理人员解除报警。5.5.5应急开启要求
在紧急情况下,应能由两人通过特定授权指令一次性开启所有电控锁具。5.5.6信息记录要求
5.5.6.1应能自动记录智能柜的正带操作信息,正常操作信息应至少包括人员添加/删除信息,柜门启闭信息,枪支弹药存取信息,应急开启信息,解除报警信息等。5.5.6.2应能自动记录智能柜的报音信息5.5.6.3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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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覆盖循环。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
5.5.6.4所有记录的运行信息应能通过数据接口(USB接口网络接口等)下载,数据下载应有下载指针标志和下载权限限制。
5.5.7联网要求
5.5.7.1应具备远程联网能力。
5.5.7.2智能柜联网运行时,应能上传运行信息(操作信息,异常信息等)和枪支/弹药状态信息到联网管理平台,以实现运行信息的集中存储和状态信息的实时监控。5.5.7.3智能柜与“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时,应能将指定信息上传到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指定信息的接口要求见附录A。5.5.8校时要求
5.5.8.1未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手动校时功能。5.5.8.2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5.5.9电控防盗锁具
5.5.9.1智能柜上配置的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下列要求:a)
锁具电源小手或等手24VDC
启闭间冲击电流小于或等于5A,持续通电电流小于或等于500mA:b)
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
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
外壳温度小于或等于65℃
5.5.9.2电控防盗锁具在断电时应维持在锁闭状态。5.5.9.3电控防盗锁具的锁体不能直接接触枪支/弹药,应有隔离措施。5.5.9.4智能柜上配置的所有电控防盗锁具应有各自独立的备用开启方式。5.5.10电源要求
5.5.10.1应具备交流电源和备用电源互备供电模式:当交流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为备用电源工作,当转人备用电源工作时应有指示:当交流电源恢复正常后,又能白动转换到交流电源工作。转换过程中,不应产生误动作。
5.5.10.2当交流电源在额定电压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智能柜不需调整应能正常工作;当备用电源(DC)电压在额定值的90%110%范围内变化时,智能柜应能正常工作。5.5.10.3交流电源应能自动对备用电源进行充电。备用电源(DC)电压降低至额定终止值时,应有保护措施,避免过放电。备用电源应固定安装在柜体内部。5.5.10.4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
5.5.10.5交流电源接口应安装在相对隐蔽的位置,并具备锁止装置。5.5.11安全性要求
5.5.11.1抗电强度
对于交流220V供电的智能柜,电源插头或电源引人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6
受有效值为1.5kV试验电压,持续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5.5.11.2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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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柜电源插头或电源引人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Q,湿热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MQ5.5.11.3泄漏电流
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5.5.12电磁兼容性要求
5.5.12.1静电放电抗扰度
智能柜经受GB/T17626.2一2006严酷等级3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在试验中允许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应能自行恢复。5.5.12.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智能柜经受GB/T17626.3一2006严酷等级3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应工作正常。5.5.13环境适应性要求
智能柜的功能应能承受以下环境条件的影响:a)GB/T15211-1994中5.1严酷等级2的高温环境:b)GB/T15211—1994中5.2严酷等级5的低温环境:GB/T15211—1994中5.6严酷等级3(工作)和4(寿命)的恒定湿热环境c)
6试验方法
6.1一般要求检验
6.1.1目视检查专用柜的锁具配置,并根据产品说明书操作专用柜的开启方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
6.1.2检查锅材的质量证明书并以同样材料制作拉力样板,以精度不低于1%的材料试验机试验,别定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
6.1.3目视检查专用柜结构,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3的要求。6.1.4使用角度尺和钢直尺检查柜门开启角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4的要求。6.1.5在柜内搁板上均勾放置30g/cm的砂质重物,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5的要求。6.1.6检查墙体固定件及其安装说明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6的要求。6.1.7目视检查专用柜结构枪支存放位置和锁具配置,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7、5.1.8的要求。6.1.8将专用柜关门后,放入空间温度在40℃士2℃,湿度保持在93%RH士3%RH的潮态试验箱12h,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9的要求。6.1.9按GB168102006中8.1.1试验方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0的要求。6.1.10将专用柜关门后,按其使用状况放置于水池中,注人温度范围为15~35℃的水达到专用柜600mm高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1的要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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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外观及尺寸检验
6.2.1外观检验
用目视方法检查柜体表面质量,检查所有易锈蚀零件的防腐处理状况,检查焊接部位,焊渣清理情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1.5.2.2的要求。6.2.2
外形尺寸检验
使用游标卡尺,钢卷尺和钢直尺检查柜体外形尺寸,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2.3外表及门隙尺寸测量
使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和厚薄规测量门板与门框之间的缝隙,用钢直尺和厚薄规检查柜体表面平面度情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45.2.6的要求。6.3防破坏要求试验
6.3.1试验工具和设备
符合表3规定的试验使用工具。
试验人员
防破坏要求试验出2名试验人员轮流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先寻找薄环节,然后进行破坏试验。3试验内容
试验人员做以下规定的试验:
a)寻找薄弱环节,对锁具、锁定点,锁定机构进行破坏开启试验,记录进人的净工作时间;b)在柜体(和门板)上打开38cm或13cm开口,记录进入的净工作时间。6.3.4操作时限
从试验正式开始计时,到试验终止,总时间不应大于净工作时间的3倍。6.3.5
试验结果
以上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的要求。6.4锁具检验
6.4.1机械防盗锁检验
6.4.1.1机械防盗锁具检验
按照GA/T73—1994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1的要求。机械密码锁检验
按照GA/T73—1994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机械密码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2的要求。8
6.4.2电子防盗锁具检验
6.4.2.1电子防盗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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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A374一2001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电子防盗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2.1的要求。6.4.2.2电子密码锁检验
按照使用说明书对电子密码锁进行操作试验和功能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2.2的要求。6.4.2.3备用开锁检验
将专用柜锁闭并断开电源,使用机械方式备用工具开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2.3的要求。6.4.3指纹防盗锁具检验
6.4.3.1功能、电源、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的检验按GA701中规定的相应试验方法,检验指纹防盗锁具,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3.1的要求。6.4.3.2性能检验
6.4.3.2.1测试库要求
在身份证指纹测试库中,随机抽取15岁至59岁男女各50%共300人的指纹图像作为基础图像,使用受试指纹防盗锁具样品随机采集占基本图像人数5%的现场指纹图像,每人采集两枚手指,右手和左手各一枚手指,每枚手指采集三幅指纹图像,与基本图像混合作为专用柜指纹识别性能指标的测试库。
6.4.3.2.2测试方法
使用6.4.3.2.1建立的测试库和GA70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测试方法。6.4.3.2.3测试结果
以上测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3.2的要求。6.5智能柜特殊要求检验
6.5.1人机界面检查
人机操作界面和显示界面使用目测法检查,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1.5.5.1.2的要求。6.5.2身份识读检查
6.5.2.1用目测法检查身份识读单元,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1的要求。6.5.2.2指纹识读单元指标按照GA70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2的要求。
6.5.2.3其他生物特征技术的识别指标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3的要求。
6.5.3权限管理功能检验
将智能柜置于工作状态下,试验人员进人软件的权限管理菜单,查看权限分级情况,判定结果是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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