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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007-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007-2012

中文名称: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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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警用 移动式 治安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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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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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1007-2012.Police moveable security investigation vehicles.
1范围
GA 1007规定了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GA 1007适用于汽车二类底盘改装的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4706. 1- -2005 家用 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7258机动车 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108车用电子警报器
GB 11567.1汽车和挂车 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汽车 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 12534汽车 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673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汽车质 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 12676汽车制动系统 结构 、性能和试验方法
GB/T 12678汽车 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 1395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T 14172汽车 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JB 1777军用专 用汽车通用规范
GJB5727后勤装备高温低温湿热试验室试验方法
GA5242004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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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07-2012
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
Police moveable security investigation vehicles2012-11-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2-11-2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
GA1007—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素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字数17千字
印张0.75
2013年1月第一次印刷
2013年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24416定价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青岛市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GA1007—2012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金莉、邓伟、王梅、刘巍、俞纯亮、殷海清、徐凡。I
1范围
馨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
GA1007-2012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二类底盘改装的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8108车用电子警报器
GB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12673
GB/T12674
GB12676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12678
GB13954
警车、消防车、教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T14172
汽车静侧翻移定性台架试验方法GJB1777军用专用汽车通用规范bzxZ.net
GJB5727
后勤装备高温低温湿热试验室试验方法2004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GA524
GA/T742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GA876一2010警用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QC/T476—2007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汽车油漆涂层
QC/T484
QC/T625
3术语和定义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
police moveable security investigation vehicle专门用于有治安检查要求的地方,配置警用治安检查装备、务办公设备、留滞讯设施及生活设施的车辆。
GA 1007—2012
4分类与代号
4.1分类
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以下简称治安检查车)按车辆总质量分为大型治安检查车(D),中型治安检查车(Z)、轻型治安检查车(Q)三类,见表1。表1治安检查车分类表
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总质量
4.2代号
轻型治安检查车
中型治安检查车
6000-9000
单位为千克
大型治安检查车
≥9000
治安检查车代号由警用车辆主代号、警用车辆用途代号、警用车辆功能特征代号、警用车辆类型代号、警用车辆指标代号、企业名称代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组成,应符合GA876-2010的规定。警用车辆主代号:用“公安”汉语拼音首个大写字母\GA”表示。警用车辆用途代号:勤务类用“Q”表示。警用车辆功能特征代号:用“治”、“检”的汉语拼音首个大写字母“ZI\表示。警用车辆类型代号:汽车使用汽油发动机用*Q\表示,使用柴油发动机用*C”表示。警用车辆指标代号:用车辆总质量表示,如车辆总重量8500kg,用085表示。企业名称代号:用三位大写字母表示。企业自定代号:用字母或数字表示。第一位表示车辆分类,大型治安检查车用“D”、中型治安检查车用\Z\,轻治安检查车型用“Q”表示。00000
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箐用车辆车指标代号
警用车辆类型代号:用Q或C表示警用车辆功能特征代号:用Z表示警用车辆用途代号:用Q表示
警用车辆主代号:用GA表示
示例:××公司生产的警用移动式治安检查车,车辆总重8500kg,用085表示,使用荣油发动机,企业代号LAB,企业自定代号Z2,表示为:GAQZJC085LABZ2。5技术要求
5.1整车
5.1.1治安检查车应在国家许可生产与销售的汽车二类底盘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附有产品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2
5.1.2治安检查车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的规定。GA 1007—2012
5.1.3治安检查车的最大总质量及前、后轴荷应符合GB1589的规定,且应符合选用底盘的技术要求。
5.1.4治安检查车的侧倾稳定角和驻车稳定角应符合GB7258的规定。5.1.5治安检查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要求应符合GB4785的规定。5.1.6治安检查车侧面防护装置应符合GB11567.1的规定,治安检查车后下部防护装应符合GB11567.2的规定。
5.1.7治安检查车制动性能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5.1.8治安检查车上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行驶时应无异响。5.1.9治安检查车所有外露黑色金属件的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涂镀层应符合QC/T625的规定,油漆涂层质量应符合QC/T484的规定。5.1.10治安检查车各舱室内应设置灭火器,易于取放,且固定牢靠。5.1.11治安检查车可靠性应符合GJB1777的规定,平均故障间隔行驶里程应大于2000km。5.1.12治安检查车外观涂装标识应符合GA524的规定5.1.13治安检查车应设置驻脚装置。每辆车驻脚装置数量应大于等于4套。驻脚装置应为高度可调节式,并有调节锁定机构,且锁定牢固可靠。每套驻脚最大承载能力应大于等于整车最大总质量的50%。车辆行驶时,各驻脚装置应能可靠固定。5.2设备配置
5.2.1治安检查车应有保证夜间现场工作的照明设备。5.2.2治安检查车应有现场监控摄像及图像显示设备。5.2.3治安检查车应有影音信息资料的储存设备。5.2.4
治安检查车应有无线通讯系统。治安检查车应有高音宜传广播设备。5.2.5
5.2.6治安检查车应具备制冷及加热设备,且满足:a)环境温度为40℃时,制冷设备应在2h内将工作舱和生活设施区平均温度降至到25℃:b)环境温度为一25℃时,制热设备应在2h内将工作舱和生活设施区平均温度升至到25℃。治安检查车应有储物柜、工作台、设备柜、电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面板,5.2.7
5.2.8治安检查车外部应安装警灯警报器,且安装牢靠。警灯应符合GB13954的规定,警报器应符合GB8108的规定。
5.3环境适应性
治安检查车在环境温度为一25℃~十46C、空气相对湿度小于等于95%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符合5.2的要求。
5.4车厢
5.4.1治安检查车车厢应采用内置金属骨架的保温厢体结构;应满足4~6人的办公空间,单人工作空间投影面积大于0.8m;应有单人留滞审查空间,投影面积大于0.8n,车厢内的高度应大于1800mm;厢体发泡填充应严实,不应有鼓包、凹陷等缺陷:箱体内壁应易于清洗。治安检查车的车厢根据使用功能划分为三个舱位及一个区域,分类如下:a)工作舱:
b)留滞室舱;
c)装备器材舱:
d)生活设施区。
GA1007—2012
5.4.2治安检查车的车厢后部设置一个对开式车门,车厢左右两侧根据需要设置侧开式车门。每个车门外侧应有-部卷闸门。每个车门的高度应大于1800mm,宽度应大于700mm。5.4.3治安检查车的车厢应设置车窗,每扇车窗外侧应设置一部卷闸窗。每扇车窗应有隐藏式纱窗。5.4.4治安检查车的车项后部应设有升降式电子显示屏,电子显示屏升起时与车厢顶板呈垂直状态,落下时为水平俯卧状态,电子显示屏应符合GA/T742的规定。5.4.5治安检查车应设置登车踏梯,当踏梯置于使用位置时,在踏板面上的任意10cm2~15cm面积上施加2000N的力,不应产生永久变形。踏梯与地面交角应小于等于60°,两级踏板间的垂直距离小于300mm。踏板面应有防滑措施。跨梯应采用可收回式结构,取用方便,车辆行驶时应固定可靠,5.4.6治安检查车的车厢两侧顶部应设有伸缩式遮阳蓬,遮阳蓬在全部收缩状态下,不应超出车厢边缘。
治安检查车的车厢铆接应牢固可靠。钉头与零件表面应贴合紧密,铆钉头直径大于铆钉直径5.4.7
1.4倍。所有铆钉应排列整齐,无歪斜、压伤、松动和头部残缺等现象。5.4.8治安检查车车厢内壁板的上表面应光滑平整,使用螺钉固定时,螺钉头不应高于内壁板表面。5.4.9治安检查车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雨密封性能,应符合QC/T476一2007中的防雨密封限值应大于88分的规定。
5.4.10治安检查车车厢应具有一定的保温性能。在车厢内、外温度(平均值)之差为20℃~25℃时,车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等于1.4W/(m2·K)。5.4.11治安检查车的车厢门锁机构应灵活可靠,在行驶时车厢门锁应自行锁闭。留滞室舱及装备器材舱车厢门锁应只能从外部打开。工作舱车厢门锁机构在门外侧锁闭时,应能在内侧将其开启。装备器材舱车厢门锁应采用防盗锁止机构。5.4.12治安检查车车厢内部设有照明设施,开启照明设施,工作舱内距离地板800mm处,照度应在801x~1001x范围。
5.4.13车内部装饰材料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和具有阻燃特性的材料。5.5电气系统
5.5.1治安检查车应由外部电源供电。主要设备应有不间断电源供电,并设有电源转换线路及装置。5.5.2治安检查车应配备有良好的接地系统,泄漏电流和电气绝缘应满足GB4706.1一2005中第13章,第16章的规定,车厢用电设备均应进行接地保护,驳接市电供电时,整车及电气系统设备均应进行接地保护。
5.5.3电气系统应接线正确。布线整齐。接插件之间联接牢固可靠,各导线均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5.5.4当空气相对湿度为45%~75%,环境温度为15℃~35它时,电气系统各回路对地及相互间的冷态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a。
5.5.5治安检查车电气系统各回路对地及各回路间应能承受表2规定的试验电压。在频率为50Hz、波形为正弦波、历时1min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时,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表2试验电压
回路额定电压
100~400
5.6电器设备安装
武验电压
(1000+2倍额定电压)×80%,最低为1200750
电气设备应集中放置于设备机架上,安装牢靠,且应采用减震装暨。4
单位为伏特
6试验方法
6.1整车检验
6.1.1检查治安检查车的相关技术资料,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GA1007-2012
6.1.2治安检查车外率尺寸按GB/T126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
6.1.3治安检查车的最大总质量和前、后轴载质量按GB/T1267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3的要求。
6.1.4治安检查车的侧倾稳定角和驻车稳定角按GB/T141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4的要求。
6.1.5治安检查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按GB478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5的要求。
6.1.6治安检查车侧面防护按GB1156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治安检查车后下部防护按GB1156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6的要求。6.1.7治安检查车制动性能按GB1267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7的要求。
6.1.8治安检查车按GB/T12534规定的试验方法,在三级公路以下路面(含三级公路),以40km/h车速行驶50km的道路试验,检查设备和装备器材的固定和连接状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8的要求。
6.1.9治安检查车所有外露黑色金属件,电镀件按QC/T62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油漆涂层按QC/T48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9的要求。6.1.10检查治安检查车各舱室内灭火器的设置,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0的要求。6.1.11治安检查车可靠性按GB/T1267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1的要求。
治安检查车外观涂装标识按GA524的规定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2的要求。6.1.13检查在治安检查车的驻脚装置,按车辆最大承载质量计算每套驻脚承载载荷,检查承制方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报告,并检查驻脚在撤收后的固定状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3的要求。
6.2设备配置检验
6.2.1检查治安检查车的夜间现场工作的照明设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1的要求。6.2.2检查治安检查车的现场监控摄像及图像显示设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6.2.3检查治安检查车的影音信息资料储存设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2.4检查治安检查车的无线接驳设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4的要求。6.2.5检查治安检查车的高音宣传广播设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5的要求。6.2.6检查治安检查车的制冷及加热设备,分别打开制冷和加热设备,2h测量车厢内的温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6的要求。
6.2.7检查治安检查车的储物柜,工作台、设备柜电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面板,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7的要求。
6.2.8治安检查车的警灯按GB13954的规定进行检验,警报器按GB8108的规定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8的要求。
6.3环境适应性检验
治安检查车在高低温、耐湿热环境性能按GJB5727的规定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的要求。
GA1007—2012
6.4车厢检验
6.4.1用精度1mm的量具测量车厢内的高度,计算投影面积,目视检查车厢内表面和区域规定,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的要求。
6.4.2目视检查治安检查车的车门及结构,用精度1mm量具测量车厢各车门尺寸,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2的要求。
6.4.3目视检查车厢各车窗、卷闸窗和隐藏式纱窗,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3的要求。6.4.4目视检查电子显示屏升起,落下的位置状态,电子显示屏按GA/T742的规定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4的要求。
6.4.5目视检查踏梯,用精度1mm量具测量间距,在踏梯任意表面选择10cm~15cm面积,施加负荷2000N,保持10min,卸荷后测量变形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5的要求。6.4.6目视检查车厢两侧遮阳篷的收缩后状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6的要求,6.4.7目视检查车厢铆钉与连接体的铆接质量,用精度0.02mm量具测量铆钉头尺寸,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7要求。
6.4.8自规检查治安检查车内壁板,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8的要求。6.4.9车箱防雨密封性按QC/T476一2007的规定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9的要求。6.4.10治安检查车的保温性能按GJB177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0的要求。
6.4.11检查治安检查车的车厢门锁门锁开启灵活且锁闭可靠,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1的要求。6.4.12检查车厢空间照明度,开启车厢内照明设施,在工作舱内距离地板800mm处,使用自动量程照度计(ST-85)测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2的要求。6.4.13检查车厢内部装饰材料,需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环保和防火特性合格报告,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3的要求。
6.5电气系统检验
6.5.1检查治安检查车驳接外部电源的功能,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的要求。6.5.2泄漏电流和电气绝缘按GB4706.1一2005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的要求。
6.5.3检查电气系统布线及线束标志,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3的要求。6.5.4电气系统各回路对地及相互间的冷态绝缘电阻按GJB177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4的要求。
6.5.5电气系统各回路对地及各回路相互间的绝缘介电强度按GJB177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5的要求。6.6电器设备安装检查
检查车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的要求。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治安检查车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6
7.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7.2.1
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材料、结构、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产品首次生产、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GA1007—2012
除第6章规定的检验项目外,其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或汽车工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执行。出厂检验
治安检查车出厂需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执行。表3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项目
技术文件
外席尺寸
前后轴荷
侧倾稳定角和驻车稳定角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量安装
侧面防护装置、后下部防护装置制动性能
连接件及安装紧固
外露金属件表面处理
灭火器设置
可靠性
外观涂装标识
驻脚装置
设备配置
环境适应性
电气系统
电器设备安装
技术要求
注:“\为必检项目;\\为抽检项目;\一\为不检项目。7.4判定规则
试验方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定产品合格。型式检验中有个项目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不合格。7.4.1
7.4.2出厂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定产品合格。出厂检验中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不合格。GA1007—2012
8标志、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治安检查车的标志应符合GB7258的规定。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和电器原理标牌,标牌8.1.1
的固定、位置及型式按相关规定,产品标牌的位置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指明。8.1.2产品标牌应固定于驾驶室左侧门下方。产品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d)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8.1.3电器标识
8.1.3.1电器原理标牌应固定于车厢内便于查看的地方。8.1.3.2设备标志应设置在人体易触及的高温、电气或有相对运动并易产生事故的部位表面显著位置。设备标志应包括设备名称、说明、警示、注意事项四类标志。8.2产品随带文件
整车应随带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随车备附件清单。
8.3运输
在铁路,公路或水路运输时,应以自驶或拖电方式上、下车船,若必须使用吊装方式装卸时,需用专用吊具,防止损坏产品。运输前应将支撑装置、梯子和支撑盘存放架收起,并可靠固定。8.4贮存
治安检查车应停放在专用场所,不宜长期露天存放。露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长期存放时,应将水、冷却液和燃油放尽,切断电源,锁闭车门、窗,放置于通风、干燥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GA1007-2012-警用移动式冶安检查车155066224416
RMB:15.00
IMNIERGE
GA T007-2012
版权专有便权必究
书号:1550662-24416
BZ002105200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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