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850-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850-2009
中文名称: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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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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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T 850-2009.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
1范围
GA/T 850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GA/T 850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 2 -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一般要求
4.1.1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标准内容
ICS03.2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502009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2009-10-26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小翔、毕衍蒙、莫新静1范围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spaceson-street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turnover rate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3.4
V/c比值v/c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of parking spaceson-street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4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一般要求
4.1.1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4.1.2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4.1.4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4.1.5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4.1.6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4.1.7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自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4.1.8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4.2设置条件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a)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表1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小城市
比例(%)
中等城市
b)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周转率,宜按7车次/d~9车次/d计算:c)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见表2:大城市
表2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通行条件
机动车双向
通行道路
机动车单向
通行道路wwW.bzxz.Net
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
特大城市
单位为米
泊位设置
可两侧设置
可单侧设置
不可设置
可两侧设置
可单侧设置
不可设置
d)占用道路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其中,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3,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4,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5;
表3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0≤V/C0.8
0.8≤V/C0.9
V/C≥0.9
表4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0≤VC<0.7
0.7≤V/C<0.9
V/C≥0.9
泊位设置
可设置
有条件的可设置
不可设置
泊位设置
可设置
有条件的可设置
不可设置
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表5
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0.8≤V/C<0.9
V/C≥0.9
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0.7≤V/C<0.9
V/C≥0.9
注:两项V/C比值,达到其中一项即可。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见表6:e)
表6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项目
各级道路
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商店或大型文化公共机构集中路段
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
长途汽车站
f)道路沿线出入口的安全视距。安全视距的计算按以下公式确定:大城市
泊位设置
可设置
有条件的可设置
不可设置
人行道剩余宽度
中、小城市
单位为米
(m)):
S=S+S2=
式中:
254(9+w)
S,-为反应距离,是指驾驶员发现前方的阻碍物,经过判断决定采取制动措施的那一瞬间到制动器真正开始起作用的那一瞬间汽车所行驶的距离,单位为米(m);S2-为制动距离,是指汽车从制动生效到汽车完全停住,这段时间内所走的距离,单位为米V-车辆的行驶限速,单位为米每秒(m/s);1-反应时间,一般取1=2.5s;
?-路面与轮胎间的附着系数,一般按路面在潮湿状态下的?值计算:-道路阻力系数。
4.3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e)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
d)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
e)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f)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5停车泊位设计
5.1停车泊位平面空间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要的安全间距组成。5.2停车泊位设计分大、小两种尺寸。大型泊位长15600mm、宽3250m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小型泊位长6000mm、宽2500mm,适用于小型车辆。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0mm。5.3停车泊位排列形式分为:平行式见图1a)、倾斜式见图1b)、垂直式见图1c)。6000(15600)
a)平行式
b)倾斜式
e)垂直式
图1停车泊位排列形式
单位为毫米
5.4路内停车泊位的排列宜采用平行式。大型车辆的停车泊位不应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的停放方式。5.5多个停车泊位相连组合时,每组长度宜在60m,每组之间应留有不低于4m的间隔。停车泊位组合见图2。
建筑物
人行道
图2停车泊位组合
5.6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百分之二。参考文献
[1]GB50220-19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CJJ37-19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3]DGJ32/TC02-2005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4]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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