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442-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1442-2017
中文名称:法庭科学摹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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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法庭
科学
笔迹
检验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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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T 1442-2017.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imitated handwriting in Forensics.
1范围
GA/T 1442规定了法庭科学文件检验领城摹仿笔迹检验的程序、方法。
GA/T 1442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城中摹仿笔迹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310- -2016法庭科学笔迹鉴定意见规范
GA/T 1313- -2016 法庭科学正 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GA/T1443--2017法庭科学笔迹特征比对表制作规范
3检验前准备
3.1 了解案件情况以及被鉴定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业受教育情况等。
3.2详细审 核检材的名称.数量、来源等,并进行唯-性标识。
3.3详细审核样本的名称、数量.来源等,并进行唯之性标识。
3.4明确鉴定要求。 鉴定要求表述应准确严谨不应产生歧义。
4检验步骤
4.1检材笔 迹分析
4.1.1确定检材的形成方式
可用放大镜、显微镜等仪器进行观察判定。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选取特征后进入4.3.3.
4.1.2检材为正常笔迹的判断
可从笔画的流利程度、书写是否自然等方面进行判断。确认为正常书写的笔迹,按照GA/T 1313-2016进行;确认为条件变化笔迹和其他伪装笔迹的,应当按相应的检验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1.3检材为摹仿笔迹的判断
分析检材笔迹是否摹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a) 检材笔迹是否存在形快实慢、笔力平缓、中途停顿.修饰重描、抖动弯曲等特点;
b)检材笔迹是否存在某些特殊的写法.运笔形态和搭配比例上与样本笔迹大体相似,而在很多细节特征上相差甚远;
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42—2017
法庭科学墓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imitated handwriting in Forensics2017-10-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10-02实施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专用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T1442—2017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伟、韩元利、王晓光、王晶、周领东、罗勉。(北京)技术有限公司bzxZ.net
方知网
1范围
法庭科学摹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文件检验领域擎仿笔迹检验的程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擎仿笔迹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GA/T1442—201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T1310一2016法庭科学笔迹鉴定意见规范GA/T1313—2016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GA/T1443一2017法庭科学笔迹特征比对表制作规范3检验前准备
3.1了解案件情况以及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情况等。3.2详细审核检材的名称、数量、来源等,并进行唯一性标识。3.3详细审核样本的名称、数量、来源等,并进行唯牲标识。3.4明确鉴定要求。鉴定要求表述应准确严谨不应产生歧义。4检验步骤
检材笔迹分析
4.1.1确定检材的形成方式
可用放大镜、显微镜等仪器进行观察判定。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选取特征后进人4.3.3。4.1.2检材为正常笔迹的判断
可从笔画的流利程度、书写是否自然等方面进行判断。确认为正常书写的笔迹,按照GA/T1313一2016进行;确认为条件变化笔迹和其他伪装笔迹的,应当按相应的检验技术规程进行操作。4.1.3检材为掌仿笔迹的判断
分析检材笔迹是否享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a)检材笔迹是否存在形快实慢、笔力平缓、中途停顿、修饰重描、抖动弯曲等特点;b)检材笔迹是否存在某些特殊的写法、运笔形态和搭配比例上与样本笔迹大体相似,而在很多细节特征上相差甚远;
检材笔迹是否存在相同单字重合,某些字间、词组间、句子间以及行列间疏密不均、布局失调c)
GA/T1442—2017
现象;
d)检材笔迹是否存在多笔少画、运笔紊乱,起收笔动作呆滞,是否留有附加痕迹特征等。4.1.4检材笔迹鉴定条件的判断
综合判断确定检材笔迹是否具备鉴定条件。检材笔迹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选取特征后进人4.3.3。4.2样本笔迹分析
4.2.1擎仿笔迹检验除应提供被擎仿人的样本笔迹之外,如需要还应提供嫌疑擎仿人的样本笔迹4.2.2进行掌仿笔迹检验时,样本笔迹原则上应为原件。4.2.3分析样本笔迹书写是否正常,对于书写不正常的样本笔迹应谨慎使用。4.2.4样本比对条件的判断:样本笔迹不具备可比性或比对条件较差的,要求进一步补充样本;样本笔迹不具备比对条件,又不能补充样本的,进人4.3.3。4.3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的比较检验4.3.1复制检材、样本笔迹
可采用扫描、拍照,复印等方法复制。4.3.2笔迹特征的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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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特征选取应全面,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特征起收笔的细节特征;
运笔的弧度、转折的角度和笔画的倾斜度特b)
上下笔连接方式、形态和转折的细节特征:运笔中笔力大小和笔力分布特征;d)
不连笔的笔顺和连笔紊乱的笔顺特征。如存在下列明显、价值较高的特征时,也应考虑选取:标点符号特征;
附加痕迹特征:
字间间隔、布局和倾斜度特征,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的笔痕特征d)
制作笔迹特征比对表
参照GA/T1443—2017执行
4.3.4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特征比较检验比对检材与样本笔迹特征中的符合特征与差异特征。4.4综合评断
分析检材与样本笔迹特征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性质及其形成原因,并根据摹仿笔迹的变化规律对特征总和的价值进行综合评断,进而做出评断结果。4.5鉴定意见
根据综合评断的结果,根据GA/T1310一2016的意见种类及其判断依据得出鉴定意见。2
鉴定文书
根据笔迹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格式规范,出具鉴定文书。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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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1442—2017
GA/T1442-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法庭科学掌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GA/T144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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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32683
版权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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