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658.80-2015
中文名称:鲁菜 椿头丸子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13
实施日期:2015-05-1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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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10
标准简介
本文档是山东地方标准DB37/T2658.80-2015《鲁菜椿头丸子》的规范整理文本,详细规定了该菜品的原料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标准、质量要求及食用建议。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040
DB37/T2658.80-2015
鲁菜椿头丸子
2015-04-13发布
2015-05-13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起草。DB37/T2658.80-2015
本标准由山东省烹饪协会、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菜分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菜分技术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海博鲁研究中心、山东省烹饪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瓦、孙嘉祥、陈秋、刘重峰、孙厂义、黄金波、刘劳、张会静、来国红、宋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椿头丸子的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质量要求、营养指标、最佳食用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烹饪菜肴系列菜肴中的椿头丸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34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 2707 食用盐
GB 516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通用卫生规范
GB/T 8885 芝麻油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NY/T 1193 姜
QB/T 2745 料酒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3.1 上劲:将加工成肉泥的动物性原料加精盐、水、淀粉及其他辅料后,顺同一个方向搅动,使之有胶性、色泽发亮、肉质红嫩、入水不沉、不散状态的方法。
3.2 烩:将加工成丸状或片状的食物在沸水中煮熟后,捞起入碗中,添入沸汤成菜的技法。
4 原料及要求
4.1 原料
4.1.1 主料:猪上脑肉 200g
4.1.2 配料:香椿 50g、葱 10g、鸡蛋 50g
4.1.3 调料:花生油 15g、清汤 500g、食盐 5g、味精 2g、料酒 10g、盐 2g
4.2 要求
4.2.1 猪肉宜选用上脑或夹心肉部位。
4.2.2 香椿宜选鲜嫩芽。
4.2.3 原料清洗干净,符合GB 1534、GB 2707、GB 5161、GB 5749、GB/T 8885、GB/T 8967、NY/T 1193、QB/T 2745等规定。
5 烹饪工具
5.1 炉灶:宜选用燃油、燃气两类炒菜灶。
5.2 炊具:宜选用炒或双耳炒锅。
5.3 器具: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6 制作工艺
6.1 刀工
6.1.1 将猪肉切成肉泥。
6.1.2 葱、姜切成0.15cm见方的米,香椿切成0.2cm的细丝。
6.2 烹调
6.2.1 将肉泥加汤、食盐、味精、料酒、葱、姜、鸡蛋搅拌上劲,加花生油、香椿拌匀。
6.2.2 锅内放入清汤烧开,将肉泥用勺挤成直径3cm的丸子,逐个下锅煮至嫩熟,再加入食盐、味精、料酒烧开,去浮沫,淋上高汤,盛盘即食。
6.3 烹调要求
6.3.1 肉泥一定要搅打上劲。
6.3.2 烹制时掌控好时间。
7 装盘
7.1 盛装器皿:宜选用直径为10cm左右的汤盆。
7.2 盛装方法:盛入汤中食用。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8.1.1 色泽:白绿相间。
8.1.2 香味:香椿香。
8.1.3 口味:鲜香。
8.1.4 质感:嫩滑。
8.2 卫生要求
8.2.1 菜品干净、无杂质、无异味、新鲜,制作过程应符合GB 14881-2013的规定。
8.3 最佳食用时间
从菜品出锅至食用,时间以不超过5min为宜,食用温度应控制在55℃~65℃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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