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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84-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84-1999

中文名称: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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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故障 警告 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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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184-1999.Warning retro reflectors for defective automobiles.
1范围
GA 184规定了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GA 184适用于随车携带的当车辆发生故障时安放在车后,以昼夜警告驶来车辆前方停有故障车的非水久性装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978-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 3979- -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回复反射 retro reflection
指光线沿着与入射光方向的邻近方向反射,当照射角在较大范围内变化时,仍保持这一特性。
3.2 回复反射器(以下简称反射器) retro reflector
指由一个或多个回复反射光学单元组成,具有回复反射性能的器件。
3.3发光面iluminant surface
指反射器光学单元的全部可见表面,在通常观察距离内呈连续状。
3.4基准轴线(NC) reference axis
基准轴线一般是垂直于反射器表面,在光度测试和实际使用中起基准作用的线。
3.5基准中心(C) reference center
基准轴线与发光面的交点。
3.6观察角(x) observation angle
指基准中心分别到探测器及光源中心两条连线之间的夹角。
3.7照射 角(β) entrance angle
指基准中心到光源中心的连线与基准轴线之间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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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43. 040.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84-1999
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Warning retro reflectors for defective automobiles1999- 06- 04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1999-07-01实施
GA184—1999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T业和道路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日益增多,车辆行驶速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确保机动车运行安全性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因车辆故障抛停在车道上不易发觉或发觉太迟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标准。本标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本标准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难主要起草人:魏光松、邸红桐、周新生。1
1范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故障车整告标志牌
Warning retro reflectors for defective autonobiles本标准规定了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粒验规则等。GA 184—1999
本标准适用于随车携带的,当车辆发生故障时安放在车后,以昼夜警告驶来车辆前方停有故障车的非永久性装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978—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3979—1997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4785一1998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回复反射 retro reflection指光线沿着与入射光方向的邻近方问反射,当照射角在较大范围内变化时,仍保持这一特性。3.2回复反射器(以下简称反射器)retroreflector指由一个或多个回复反射光学单元组成,具有回复反射性能的器件。3.3 发光面 illuminant surface指反射器光学单元的全部可见表面,在通常观察距离内呈连续状。3.4基准轴线(NC)referenceaxis基准轴线一般是垂直于反射器表面,在光度测试和实际使用中起基准作用的线。3.5 基准中心(C)reference center基推轴线与发光面的交点。
3.6观角(α)observationangle指基准中心分别到探测器及光源中心两条连线之间的夹角。3.7 照射角(8) entrance angle指基准中心到光源中心的连线与基准轴线之间的夹角。3.8发光强度系数(CIL)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反射器在一定的照射角和观察角的条件下,在观寒角方向上,反射光发光强度(1)与反射器法向照度(E)之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06-04批准L(ced /1x)
1999-07-01实施
4技术要求
4.1结构
GA 1B4—1999
4.1.1故障车警告标志牌(以下简称警告标志牌)应具有红色反射器的本体,并附有易于放置路」的撑架。
4.1.2警告标志牌垂直竖立在路面上时,其撑架下缘距地面高度应大于50mm,并与本体大致垂直。4.1.3警告标志牌应不用T具就能把三角形反射器和撑架等收拢重叠起来.放入保护容器内,操作上不致于危害人体。当撑架撑开时,警告标志牌应稳定地竖立在路面上,撑架上可加套橡胶垫脚。4.2形状及尺寸
警告标志牌本体为中空的正三角形,其形状与尺寸如图1所示,R1515
荧光面
500±50
反射器
图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形状与尺叶4.3外观
单位,mm
4.3.1警告标志牌反射器边框为白色或银色。允许在反射器内邻接红色的正一角形的荧光面。4.3.2反射器部件不得有气泡、龟裂、皱纹、偏斜及其他影响光学性能的缺陷。4.3.3警告标志牌的正面应易洁,三角形回复反射器应轮廓清晰、色洋均勾,不能从警告标志牌上完整地取下。
4.3.4警告标志牌的撑架等金属件应无突端和毛刺,涂覆层应均匀,不得有锈蚀、气泡及剥落等缺陷4.4性能
4.4.1警告标志牌反射器的回复反射性能4.4.1.1表征警告标志牌反射器回复反射性能的发光强度系数CIL值分为一级和二级两类,其值应不低于表!中的规定。
反射器级别
观察角(α)
水平H
GA 184-1999
0\或—5°
照射角(8)
±20°
±30°
4.4.1.2在反射器上,征意垂直底边截取50 mm长度,在观察角α为20°,照射角8为H-V—0°时测得的CIL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4.4.2警告标志牌反射帮的色度
最大2
最小值
警告标志牌一角形反射器和荧光面的颜色为GB4785中规定的红色,当反射器使用相当丁GB/T 3978规定的标准照明体A光源照射时,其观察角α为 20°照射角β为H=V=0°,反射光的色度特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色度特性
趋前极限3≤0.335
趋紫极限0.008
4.4.3警告标志牌在一30C~70℃的温度中不得有损坏标志性能的反射器免裂,歪扭,变色,色度变化及其他明显缺陷。
4.4.4警告标志牌应具有防水性能,按5.5规定试验时,不应出现反射器内部渗水或有害的水雾等缺陷。
4.4. 5警告标志牌应具有防尘性能,按5.6规定试验时不得在反射器表面附有污垢或在内部表面附着灰尘,变得模糊不清,并复测反光强度,其值应在原值的80%以上,4.4. 6警告标志牌的各组成部分必须保证在路面上其有良好的整体稳定性,按5.7规定试验时,警告标志牌不得产生翻倒,或大于75mm以上的移动;本体不得有大于10°的转动、歪扭或倾斜。4.4.7替告标志牌应具有耐盐雾腐蚀性能,按5.8规定试验时,其发光面不得有被腐蚀的痕迹。4.4.8警告标志牌应具有耐燃油和抗润滑油性能,按5.9规定试验时,其发光面不得有明显被浸蚀、起雾等缺陷。
4. 4. 9警告标忘牌的反射器应能承受~~定的冲击力,按 5. 10 规定试验时,其反射面不应破裂。5试验方法
5.1结构、形状及外观检查
而量其测定警告标志牌距地面的高度、反射器的形状和人小,应分别符合4.1.2条和4,2条的要求。用目测法对警告标志牌的外观结树进行检查,应符合4.3条的要求。5.2反光性能试验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5. 2. 1使用符合 CB/T 3978 规定的标准照明体(A 光源)照射的图 2 所示的反光强度测试装置。根据表1规定的照明和观测的几何条件,对反射器片的二端及中间部分测量发光强度系数CIL,取其平均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测试时,均以反射器片的底边水平位置为基准。3
GA 184—1999
5.2.2按 4.4.1.2规定在反射器片上任取50mm长的样片测得发光强度系数CIL,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应符合4.4.1.2要求。
观赛角
明射角
图2反光性能测试原理图
5.3色度试验
基准中心
一反射器
5.3.1以标准色度样板和试样,在相当于GB/T3978规定的标准A光源的照射下进行目视比较,定性地判定是否符合规定色度要求5.3.2如对月视比较的定性判定有异议,则应采用符合GB/T3978的标准照明体(A光源),按4.4.2的规定及G13/T3979规定的测量方法测定色度坐标,确定是否符合表2规定。5.4耐温度试验
5.4.1高温试验
将试件按使用状态放在70℃土3℃的烘箱中2h后取出恢复至率温,自测反射器应符合4.4.3条的要求。
5.4.2低温试验
将试件按使用状,态放在一30℃二2℃的低温箱中2 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目测反射器应符合 4. 4.3亲的要求,
5.5防水试验
将试件按使用状态放在喷水量为24.5[/min的条件下雨淋1h后晾干擦净,目测检查反射器内部,应符台4. 4.4 条的要求。
5.6防尘试验
试件按使用状态放在粉尘箱中,每隔 15 min扰动粉尘10 s,共2 h。擦净反射器后测检查,反射器内部表面不应附着粉尘,变得模糊不清;并复测发光强度系数CII.,应符合4.4.5条的要求。5.7整体稳定性试验(抗风力试验)试件接使用状态放在平整的路面上,分别从标志的前方,后方、侧方用18 m/s 的风速吹动3 min后,警告标志牌应符合4.4.6条的要求。5.8耐盐雾试
将试件反射器发光面朝上,与箱底成35士5°的角,经受8h连续喷雾方式的盐雾试验。取出试件清洗后晾干,目测试件应符合4.4.7条的求。盐雾浓度重量百分比盐:水为19,试验箱率温为35℃。5.9耐油性试验
5.9.1抗燃油性能
用脱脂棉浸入70%庚烷和30%甲苯(体积比)的混合剂,涂于反射器发光面5mIn后用棉布擦去试剂,目测反射器发光面,应符台4.4.8条的要求。5.9.2抗润滑油性能
用脱胎棉没入15\汽油机润滑油轻轻地来回措擦反射器发光面5min后.用棉布擦净油污,目测反4
射器发光面,应符合4.4.8条的要求。5. 10耐冲击性试验
GA 184 -1999
将反射器发光面水半向上,在0.75m高度t:用$13mm1的钢球自由跌落到反射器中间部位上,反射器应符合4.4.9的要求。
6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警告标志牌检验分定型检验和出厂检验,6. 2定型检验
6.2.1警告标志牌的定型检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a)转产:
b)转厂;
c)停产后复产
d)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e)合同规定等。
6.2.2进行定型检验需出制造者提供:&)足以识别该型式上反射器特性的图纸--式三份,包括反射器几何尺寸及其公差以及安装位置、基雅轴和基中心;
h)有关反射器光学单元材料的简要技术说明书份;c)样品 4 个,其中」个留样。
6.2.3具体试验程序按表3进行:表3定型检验的试验程序表
试验项目
结构,形状和外观橙
反光性能试验
色度试验
耐温度试验
防水试验
防尘试验
整体稳定性试验
耐盐雾试验
耐汕性试验
耐冲击性试验
注:表中表示进行此项试验。
6.3出厂检验
试验要求
4. 1--4, 3
试验方法
试样编号
V(高温)
V(低温)
6.3.1每个警告标志牌生产厂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有关抽样的规定随机抽取足够数量的样品进行自掩,以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3.2个检验批可由一个生产批构成,或符合下述条件的几个生产批构成:α)这些生产批是在基本相同的材料、工艺、设备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b)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闻通常不超过一周,除非有关详细规范充允许,但也不得超过5
一个月。
6.3.3出厂检验按表4进行。
出!检验项日
结构、形状和外观检查
反光性能试验
色度试验
GA 184: 1999
表 4出厂检验要求
技术要求
供需双方合局规定的其他项目
6.3.4检验结果判定
按合同要求
测试方法
按合同要求
6.3.4.1对全部回复反射系数CII.值应至少等于4.4.1.1规定值的80%,其余均按第4章规定。6.3.4.2若试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产品。6.3.4.3若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的复检。若复检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若复检·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
7.1产品标志
每个警告标志牌上应有耐久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产品型号,生产口期等标记。警告标志牌的反射器上至少应注塑上商标等永久性标志。7.2包装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有7.1条规定的有关标志。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每个警告标志牌应装在一个不透光的可重复使用的保护容器中,8.2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要注明防止跌落、碰撞和有害的有机化学物品的侵蚀。8.3应附产品说明。说明书中应特别提醒驾驶员在离开车放置警告标志牌前,必须先打开车辆危险警示信号灯,并把警告标志牌放在故障车后力30~100㎡处。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GA 184—1999
中国标推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2112
中国标难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剧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 880×1230 1/16
印张3/1
字数12千字
1999年8月第一版 1999年8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 000
书号:155066·212685
定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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