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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216-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216-2020

中文名称:客车空调系统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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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客车 空调 系统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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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216-2020.Bus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specifications.
1范围
JT/T 216规定了客车空调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要求。
JT/T 216适用于车长8m以上的M2.M3类营运客车和公共汽车空调系统的选型、安装、试验、检测和使用,其他车辆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30.1汽车 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
GB/T 12534汽车道 路试验方法通则
GB 13094- -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5089机动 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7729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GB 18296 汽车燃油箱及 其安装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21361汽车用空调器
CB/T 28370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法
GB/T 37123汽车用电驱动空 调器
JB/T 8127内燃机 燃油加热 器
JT/T32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I/T888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I/T 1094营运客车安全技 术条件
QCT 413汽车电气设 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634汽车水暖式暖 风装置
3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 13094 、GB/T 15089 GB/T 21361、GB/T 37123 JB/T 8127 JTT 325、JT/T 888、QC/T 634 .QC/T 7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空调客车air conditioning bus
装备有调节车厢内空气温度、湿度、风速和洁净度等装置的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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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43.04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216—2020
代替JT/T216—2006
客车空调系统技术条件
Bus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specificationsJT
2020-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1-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性能试验
检验规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前风窗玻璃除霜区域
测点编号及布置
试验记录表
JT/T216—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JT/T216—2020
本标准代替JT/T2162006《客车空调系统技术条件》。与JT/T216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空调系统的定义(见3.2);删除了空调装置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5);删除了独立式制冷装置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5.1);修改了非独立式制冷装置的定义(见3.3,2006年版的3.5.2);删除了独立式暖风装置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5.3);删除了余热水暖式暖风装置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5.4);删除了余热废气式暖风装置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5.5);修改了综合式暖风装置的定义(见3.4,2006年版的3.5.6);增加了液体燃气加热器的定义(见3.5);增加了车载空调故障诊断系统的要求(见4.1.1);修改了制冷系统的工作性能要求(见表1,2006年版的表1);增加了汽车用电驱动空调器的要求(见4.2.3);删除了独立式制冷装置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4.2.12);增加了铰接客车的要求(见4.2.13);修改了采暖系统的工作性能要求(见表2,2006年版的表2);-删除了对采用独立燃油空气式暖风装置的采暖系统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4.3.2.1);修改了对采用独立式或综合式暖风装置的采暖系统的要求(见4.3.2,2006年版的4.3.2.2);删除了对加热器功率的要求和排放指标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4.3.2.7);删除了对检测有害气体含量的安全报警装置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4.3.5);删除了车身保温性能要求(见2006年版的4.4);修改了通风换气装置工作性能要求(见表3,2006年版的表4);修改了除霜系统性能要求(见表4,2006年版的表5);修改了制冷系统和采暖系统性能试验的车辆装载条件(见5.1.1.2和5.2.1.2,2006年版的5.1.2.2和5.2.2.2);
修改了噪声测点位置(见5.1.2.1.3、5.1.2.5和5.2.2.1.2.2006年版的5.1.4.1.3、5.1.4.6和5.2.3.1.2);
删除了保温能力试验(见2006年版的5.1.4.2.2.2和修改了相对湿度测量仪器、测点位置和试验方法(见5的5.1.3、5.1.4.3和5.2.3.3);2.2.3,2006年版
删除了车内空气洁净度检测及其记录表内容(见2006年版的5.1.4.7、5.2.3.6和表A.4b、A.8b);
-删除了非独立式制冷系统附加试验(见2006年版的5.1.4.8);修改了采暖系统试验气候条件(见5.2.1.3,2006年版的5.2.2.3);增加了采暖能力的低温实验室试验(见5.2.2.2.2);I
JT/T216—2020
修改了通风换气量检测的章节安排(见5.3.3,2006年版的5.1.4.5和5.2.3.5);-增加了通风换气装置工作时车内噪声检测(见5.3.4);删除了余热式暖风装置的附加试验(见2006年版的5.2.3.7);删除了除霜(雾)系统中有关除雾相关内容(见5.4,2006年版的5.3);修改了除霜系统的试验条件(见5.4.1,2006年版的5.3.2);一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2006年版的第6章);-增加了前风窗玻璃除霜区域的确定内容(见附录A);-增加了测点编号及布置内容(见附录B);-将原附录A改为附录C,并对表格内容做了相应修改(见附录C,2006年版的附录A)。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安大学、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宏业永盛汽车加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车船装饰件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湛新能源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金刚、冯还红、申福林、胡选儒、邓创新、白峄、武圆、于雅丽、涂超、申健、黎文源、朱广栋、张明辉、熊国辉、蔡鹏飞、李德兴、邓建军、方浩斌、代永祥、宋鸿、王伟、李兆凯。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T/T216—1995、JT/T216—2006。JT
1范围
客车空调系统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空调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要求。JT/T216—2020
本标准适用于车长8m以上的M,M,类营运客车和公共汽车空调系统的选型、安装、试验、检测和使用,其他车辆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
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T 15089
GB/T1772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GB18296汽车燃油箱及其安装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21361
GB/T28370
GB/T37123
JB/T8127
JT/T325
JT/T888
JT/T1094
QC/T413
QC/T634
QC/T720
QC/T769
QC/T832
3术语和定义
汽车用空调器
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法
汽车用电驱动空调器
内燃机燃油加热器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汽车空调术语
汽车燃气加热器
水暖式汽车尾气加热器
GB/T3730.1GB13094CB/T15089、GB/T21361GB/T37123JB/T8127JT/T325JT/T888QC/T634、QC/T7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空调客车airconditioningbus
装备有调节车厢内空气温度、湿度、风速和洁净度等装置的客车1
JT/T216—2020
空调系统airconditioningsystem用于调节车厢内空气温度、湿度、风速和洁净度等装置及配套设备的总称。包含制冷系统、采暖和除霜(雾)等系统。
制冷系统coldairsystem
用于降低车厢内温度的制冷装置及配套设备的总称。3.4
Eheating system
采暖系统
用于提升车厢内温度的暖风装置及配套设备的总称3.5
除霜系统defrostingsystem
用于清除风窗玻璃上积霜和结冰的装置及配套设备的总称。3.6
非独立式制冷装置mainpowerdrivetypecoolingequipment由汽车主动力源提供动力的制冷装置。3.7
综合式暖风装置
量complexheater
以燃油、燃气、电能或其他燃料为能源,以汽车发动机冷却液为介质,用于加热车厢内空气、风窗玻璃除霜(雾)和汽车发动机升温或电池加热(混合动力客车)的暖风装置。注:这种装置在汽车发动机冷却液或电池温度低时,可为发动机或电池升温;当发动机温度较高,车内热负荷较低时,仅用发动机冷却液的热量供车内采暖。3.8
液体燃气加热器
liquidgasheater
以液体为传热介质的汽车燃气加热器。3.9
通风换气装置
ventilatingdevice
用于置换车厢内空气的设备。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空调客车应依据其所达到的级别配置空调系统。其中,高一级及以上空调客车还应配置车载空调故障诊断系统
4.1.2空调系统的各部件应安装牢固可靠4.1.3空调系统的控制装置和操纵机构应运转灵活、操作自如、4.1.4空调客车的温控装置控温精度为±1℃,自动温控功能失4.2制冷系统
4.2.1制冷系统的工作性能要求见表1。全可靠
手功能
2非独立式制冷装置应符合GB/T21361的要求,并具有按GB/T21361规定进行检验的产品合格证。
JT/T216—2020
业区口区用号
区口区区
()二
区区口
JT/T216—2020
汽车用电驱动空调器应符合GB/T37123的要求,并具有按GB/T37123规定进行检验的产品合格证。
4.2.4应沿车厢纵向合理设置或按乘员位置设置冷风出口;空调回风口区域风道不应设置吹向回风格栅的冷风出口。
4.2.5配备卫生间的客车,应在卫生间内设置冷风出口和通风装置。制冷装置的车内回风口处应设置易于拆装、清洗的过滤装置。4.2.6
4.2.7车内送风管道内应采取适当的防结露措施,不应有结露水从风口渗出。4.2.8制冷系统各密封面和结合处应密封良好,各连接部件应拆装方便4.2.9制冷装置的冷凝水应能顺利排出车外,不应倒流或从风口溢出:冷凝水管单独引至车外负压区排水时,下端应安装橡胶止回阀
4.2.10非独立式制冷装置的压缩机安装位置应便于调整,并保证动力传动部分运转可靠4.2.11
制冷剂高、低压管道的外部应包覆隔热层或保护层。4.2.12
制冷系统应使用环保型制冷剂,并在适当位置标明制冷剂的规格和充注量,铰接客车在铰接盘处的管道必须采用高性能的软管。高低压管路在铰接处通过专用支架和螺4.2.13
纹紧固件与风道内的高低压管连接。4.3采暖系统
4.3.1工作性能要求
采暖系统的工作性能要求见表2。4.3.2采用液体燃油加热器、液体燃气加热器或综合式暖风装置的采暖系统4.3.2.1液体燃油加热器和液体燃气加热器应分别满足JB/T8127和QC/T769的要求,并具有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的产品合格证。4.3.2.2液体管道应布置合理,管道截面积应与设备要求相适应且不应有急剧弯折,以保持水流畅通,降低水泵负荷。
4.3.2.3液体燃油加热器和液体燃气加热器不充许布置在车内乘客区。4.3.2.4液体燃油加热器和液体燃气加热器排气管垂直朝向地面时,应安装排气导向装置4.3.2.5带专用燃油箱的燃油加热器,其燃油种类和加油口应清楚标记,且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燃油箱符合GB18296、GB7258、GB13094—2017和JT/T1094的规定,并设置内外压力平衡装a)
置,如通气口、安全阀等;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固定牢靠,不应因振动或冲击发生损坏和漏油现象;加b)
油口和通气口保证客车振动时不漏油,并用标签说明加油前关闭燃油加热器4.3.2.6不带专用燃油箱的燃油加热器,供油管路应直接与汽车主箱连接,升用标签说明加油前关因替型加整型体然的加强和液体糖气加热器的安装能应保证(JT)闭燃油加热器
,防止废气进入车厢,
不应从乘客风进气。
并远离热源且保证新鲜空气进气充足;进气应避免引入其他设备废4.3.2.8车内散热装置和除霜装置应满足QC/T634的要求,并具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的产品合格证。
4.3.2.9车内散热装置应沿车厢纵向分段或间隔布置,凡乘员易触及的部位,其表面温度不应大于50℃。
4.3.2.10车内散热装置在车内安装应满足GB13094—2017中4.6.8.6.2和4.6.8.6.3的规定。4
JT/T216—2020
(号)二
)区区
JT/T216—2020
3采用排气余热式暖风装置的采暖系统4.3.3
采用排气余热式暖风装置的采暖系统满足下列要求a)
应满足QC/T832的要求,并具有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的产品合格证;使用时对发动机动力性能造成的影响不应超过3%;确保废气与车厢的隔绝,不应有任何泄漏;不应造成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超出正常温度范围通风换气和空气净化
空调客车应安装通风换气装置。当空调仅有内循环工作方式时,应安装强制通风换气装置。营运客车车内空气质量应满足GB/T17729的规定。通风换气装置的工作性能见表3。表3通风换气装置工作性能要求
通风换气量
车内气流速度
车内噪声
5除霜系统
基本条件
设备额定通风换气量,人均不小于通风换气设备满负荷工作,不大于停车,汽车发动机或主电动机(混合动力客车)不工作,空调系统仅通风换气装置满负荷工作,通风换气装置中心处的地板上方1.2m处,不大于空调客车应设置前风窗玻璃除霜系统。除霜系统性能要求见表4。区域A、AB的划分按照附录A的规定性能要求
营运客车
公共汽车
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驾驶员观察车外后视镜时前风窗玻璃区域的除霜要求高二级(含)以上客车空调系统应保持车内湿度在40%~70%的范围。表4除霜系统性能要求
除霜面积
车内噪声
电路和电器设备
基本条件
试验开始后20min时,不小于
试验开始后25min时,不小于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试验开始后40min时,不小于
停车,空调系统仅除霜装置(采暖系统)满负荷工作,驾驶员头部位置,不大于制冷和采暖系统应配置相应的熔断器。4.6.1
A区域
性能要求
A'区域
B区域
4.6.2空调系统的电缆应扎成线束、排列整齐、绝缘良好、固定牢靠,防止遭受机械损伤,并能耐受发动机舱的温度和湿度。各线束中的电线两端应有编号,或用不同颜色以示区别。4.6.3空调系统的所有电器应符合QC/T413的规定6
4.7其他
JT/T216—2020
空调系统的操纵控制机构和故障自动诊断显示装置与安全报警装置等应设在驾驶员方便操作和易于观察的位置,其图形标志应符合GB4094的规定。5性能试验
5.1制冷系统
5.1.1试验条件
5.1.1.1试验车辆
试验车辆应按GB/T12534的规定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且空调系统的配备应与客车所应达到的级别相适应。电动客车试验前动力蓄电池和辅助蓄电池都应处于完全充满电的状态。5.1.1.2装载条件
降温性能试验时应乘座额定乘员,也可根据试验仪器安装情况适当减少乘员数,但不应少于额定乘员数的1/2,且不应以装载相等质量的物体代替:双层客车的上下层和铰接客车的前后节车厢乘员同样不应少于额定乘员数的1/2。
5.1.1.3环境条件
试验应满足如下环境条件:
晴天少云,有日光直射,太阳辐射强度不低于800W/m2;a)
气温:不低于35℃;
气压:95kPa~102kPa;
相对湿度:40%~75%;
风速:不大于3m/s。
5.1.1.4道路条件
平坦、干燥、硬实、树荫少的公路,路面纵坡应不大于1%,长度应不小于40km。5.1.1.5试验仪器
试验所需仪器包括:
温湿度计:温度测量范围-50℃~+50℃.分辨率0.5℃,湿度测量范围0~99.9%RH.分辨率0.2%RH;
多点温度计:测量范围-50℃~+50℃,分辨率0.5℃;c)
辐射强度计:测量误差±5W/m;压力表:分辨率2Pa;
发动机转速表:分辨率10r/min;e)
电子式检漏仪:测量误差±0.5g/年;f)
综合气象仪、风速仪(带集风罩)、声级计、秒表、微风测速g)
所有仪器均应符合计量检定要求,并在有效检定期内。5.1.2
试验方法
5.1.2.1基本性能
5.1.2.1.1出风口温度和风速、风量测量点位置位于各出风口表面中心处,具体见附录B的B.2.1JT
测量时,客车停驶,关闭所有门窗,制冷装置的压缩机在额定转速下,风机开最高挡,所有冷风出风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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