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350-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1350-2023
中文名称: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wrought copper and copper allo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4-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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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铜合金
加工
单位
产品
能源消耗
限额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标分类号: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38.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加工铜及铜合金铸锭(坯)、管材、棒材、线材、板材、带材、箔材、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计算、考核及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粉末冶金、真空熔铸、多级时效等特殊工艺生产的铜及铜合金加工材的能耗计算和考核。
标准内容
ICS27.010
CCS F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350—2023
代替GB21350—2013、GB29137—2012、GB29442—2012、GB29443—2012、GB32046—2015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wroughtcopperandcopperalloy
2023-05-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6-01实施
GB 21350—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1350—2013《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137—2012《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3一2012《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2一2012《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46—2015《电工用铜线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21350—2013、GB29137—2012、GB29442—2012、GB29443—2012、GB32046一2015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将“先进值”准人值”“限定值”更改为“1级”“2级”“3级”(见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表10,GB21350—2013的第4章、GB29137—2012的第4章、GB29442—2012的第4章、GB29443一2012的第4章、GB32046一2015的第4章):b)将“非完整型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中“热加工工序能耗限额”“冷加工工序能耗限额”“精整工序能耗限额”“退火工序能耗限额”合并更改为“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2,GB21350—2013的表3、表5、表7);将“完整型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非完整型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了统一c)
要求(见表2,GB21350—2013的第4章);d)将“熔铸工序能源单耗”和“加工工序能源单耗”更改为“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GB21350-2013的第4章、GB29137—2012的第4章、GB29442—2012的第4章、GB29443—2012的第4章);
更改了“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指标要求(见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GB21350一2013的第4章、GB29137—2012的第4章、GB29442—2012的第4章、GB29443—2012的第4章);f)
删除了“全部综合能耗限额”(见GB21350一2013的第4章、GB29137一2012的第4章、GB29442—2012的第4章、GB29443—2012的第4章);g)增加了高铜管材、挤压法中高铜棒材、高铜线材、热轧法中高铜板带箔材产品能耗限额“1级”“2级”“3级”指标要求(见表2、表3、表4、表7);h)增加了表的脚注“翅片管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1倍”“外径不大于4mm的管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见表2);增加了表的脚注“规格为0.2mm<≤0.8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2.4倍;规格i)
为0.8mm<Φ≤1.5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8倍;规格为1.5mm<$≤3.0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35倍”(见表3、表4、表5、表6);j)删除了表的脚注“厚度小于0.06mm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5倍”(见GB29442—2012版的表2、表3、表5、表6、表8、表9);增加了表的脚注“厚度小于0.15mm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见表9);k)
增加了产品品种及产品标准编号(见表11);删除了辅助能耗、间接能耗和可比能源单耗的计算方法(见GB21350一2013的5.2、m)t
GB29137—2012的5.3、GB29442—2012的5.3、GB29443—2012的5.3);n)删除了“节能管理及措施”(见GB21350一2013的第6章、GB29137一2012的第6章、I
GB21350—2023
GB29442—2012的第6章、GB29443—2012的第6章、GB32046—2015的第6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1350,2008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GB29443、GB29137、GB29442,2012年首次发布;GB32046,2015年首次发布。
1范围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23
本文件规定了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加工铜及铜合金铸锭(坏)、管材、棒材、线材、板材、带材、箔材、电工用铜线坏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计算、考核及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文件不适用于粉末冶金、真空熔铸、多级时效等特殊工艺生产的铜及铜合金加工材的能耗计算和考核。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GB/T12723
3术语和定义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产品分类
铜及铜合金加工产品按生产能耗的差异进行分类,见表1。表1铜及铜合金加工产品分类
铸锭(坏)
电工用铜线坏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GB21350—2023
能耗限额等级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能耗限额等级
kgce/t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青铜、高铜
≤110
≤105
≤115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b.c1级
≤120
≤155
≤195
≤158
≤195
翅片管材的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1倍。2级
≤130
≤160
≤160
≤200
外径不大于4mm管材的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b
挤压工艺的紫铜管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1倍。5.2
≤160
≤210
≤175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b.c
≤190
≤480
≤200
≤450
≤250
≤510
≤530
铜及铜合金棒、线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3、表4、表5和表6的要求。挤压法工艺生产的棒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3的要求。挤压法工艺生产的线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4的要求。连铸法工艺生产的棒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5的要求。连铸法工艺生产的线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6的要求。表3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挤压法)能耗限额等级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青铜、高铜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12
≤120
≤146
≤148
kgce/t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17
≤134
≤134
≤218
≤125
≤145
≤146
≤152
≤183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99
≤197
≤318
≤215
≤212
≤270
≤274
≤284
规格为1.5mm<≤3.0mm的产品能耗限额该指标对应值的1.35倍;规格为0.8mm<≤1.5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指标对应值的1.8倍;规格为0.2mm<≤0.8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类产品能耗对应值的2.4倍。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青铜、高铜
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挤压法)能耗限额等级
kgce/t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9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25
≤120
≤108
≤131
≤129
≤119
≤141
≤119
GB21350—2023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6
≤179
≤135
≤203
≤117
≤212
≤164
≤206
≤129
≤232
≤194
≤218
规格为1.5mm<≤3.0mm的产品能耗限额该指标对应值的1.35倍;规格为0.8mm<≤1.5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指标对应值的1.8倍;规格为0.2mm<≤0.8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类产品能耗对应值的2.4倍。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连铸法)能耗限额等级
kgce/t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121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59
≤106
≤173
≤119
≤119
≤215
≤185
规格为1.5mm<≤3.0mm的产品能耗限额该指标对应值的1.35倍规格为0.8mm<≤1.5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指标对应值的1.8倍;规格为0.2mm<≤0.8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类产品能耗对应值的2.4倍。
GB21350—2023
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连铸法)表6
能耗限额等级
kgce/t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118
≤133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12
≤119
≤116
≤133
≤131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30
≤130
≤229
≤199
≤114
≤151
≤151
≤257
≤216
≤129
≤170
≤170
规格为1.5mm<≤3.0mm的产品能耗限额该指标对应值的1.35倍;规格为0.8mm<≤1.5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指标对应值的1.8倍;规格为0.2mm<≤0.8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该类产品能耗对应值的2.4倍。
5.3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7、表8和表9的要求。热轧法工艺生产的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7的要求。水平连铸法工艺生产的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8的要求。连续挤压法工艺生产的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9的要求。
表7:
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热轧法)能耗限额等级
普通黄铜
复杂黄铜
青铜、高铜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33
≤133
≤138
≤138
≤155
≤155
kgce/t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15
≤210
≤280
≤275
≤270
≤120
≤220
≤290
≤290
≤285
≤155
≤330
≤315
≤315
厚度为0.06mm~0.15mm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90
≤460
≤540
≤200
≤290
≤520
≤620
≤580
普通黄铜
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水平连铸法)能耗限额等级
kgce/t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30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10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230
≤115
≤220
≤245
≤130
厚度为0.06mm~0.15mm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GB 21350—2023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70
≤180
≤450
表9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连续挤压法)能耗限额等级
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10
≤120
厚度小于0.15mm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5.4
电工用铜线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应符合表10的要求。表10
生产工艺
上引连铸法
连铸连轧法
技术要求
≤130
电工用铜线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3级
≤210
全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能耗限额等级
生产原料
阴极铜
阴极铜
再生铜
kgce/t
≤170
电工用铜线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级
≤130
≤185
对于综合性企业,应按品种[铸锭(坏)、管材、棒材、线材、板材、带材、箔材、电工用铜线坏分别进行考核。
只生产单一种类产品或某一种类产品的产量超过全部产品产量80%的企业,以该种类产品综合能源单耗进行考核。
GB21350—2023
6.1.3仅有熔铸工序或加工工序的生产企业,以熔铸工序能源单耗或加工工序能源单耗进行考核;既有熔铸工序又有加工工序的生产企业,以该种类全工序综合能源单耗进行考核6.2铜及铜合金管材
6.2.1现有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2中的3级。6.2.2新建及改扩建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人值应符合表2中的2级,6.3铜及铜合金棒、线材
6.3.1现有铜及铜合金棒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3和表5中的3级。现有铜及铜合金线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4和表6中的3级。6.3.2新建及改扩建铜及铜合金棒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人值应符合表3和表5中的2级。新建及改扩建铜及铜合金线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人值应符合表4和表6中的2级。6.4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
6.4.1现有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7、表8和表9中的3级6.4.2新建及改扩建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7、表8和表9中的2级。
6.5电工用铜线坏
6.5.1现有电工用铜线坏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0中的3级。6.5.2新建及改扩建电工用铜线坏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人值应符合表10中的2级。7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7.1统计范围
7.1.1生产系统
管、棒、线、板、带及箔材
7.1.1.1.1
熔铸工序
从原料开始到产出合格的铸锭(坏)为止的能源消耗,其中包括配料(含中间合金)、熔炼、铸造等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7.1.1.1.2加工工序
从铸锭(坏)开始到产出合格加工材产品并进入成品库为止的能源消耗。管棒线材包括铸锭(坏)加热、挤压、锯切、轧制、制头、连续挤压、拉制、成型、精整、校直定尺、退火、包装等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板带箔材包括铸锭(坏)加热、热轧、剪(锯)切、冷轧、板形控制(定尺)、退火、包装等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7.1.1.2电工用铜线坏
7.1.1.2.1上引连铸法
从阴极铜投人炉内到产出合格的线坏产品,并进人成品库为止的生产系统能源消耗6
7.1.1.2.2
连铸连轧法
GB21350—2023
从阴极铜(或再生铜)投人竖炉(或反射炉)到产出合格线坏产品,并进人成品库为止的生产系统能源消耗。
7.1.2辅助生产系统
辅助铜及铜合金加工材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消耗的能源量,包括生产所需的风、油、水、气、氧等系统、收尘及烟尘处理设备、仪器仪表及环保设施、车间照明、内部运输等能源消耗。7.1.3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过程中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消耗的能源量,包括厂区照明、行政管理、理化检测、工模具制造、维修、厂区食堂等能源消耗,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用能。注: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7.1.4能耗分摊折算
在统计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时,当同一工艺路线生产多种类产品或同一品种产品采用多工艺路线时,应将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系统总能耗按产品的产量及其生产难易程度进行分摊折算。
7.1.5余热利用能耗
余热利用装置用能应计人能耗。回收能源自用部分,计入自用工序;回收的能源外供或用于其他非生产用途的应予以扣除;转供其他工序,计入转供工序耗能(含转供损耗)。企业回收的余热,应按照统计期内回收并利用的蒸汽、热水等余热或通过余热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进行统计,避免重复统计。7.2计算方法
7.2.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Z(k; · e)+Erz+Ers -EHw
式中:
——某品种的某种类铜加工材综合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统计报告期内生产系统所消耗的第i类能源(含耗能工质)的折标系数;统计报告期内生产系统所消耗的第i类能源实物量(含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量)。统计报告期内辅助生产系统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Efz
统计报告期内附属生产系统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统计报告期内二次能源回收并外供量,单位为干克标准煤(kgce);..(1)
统计报告期内合格产品(产品执行标准见表11或订货单)的实物产量,单位为吨(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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