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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664 – 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664 – 2012

中文名称: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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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纸板 戳穿 强度 测定仪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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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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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1664 - 2012.Board puncture resistance tester.
QB/T 1664规定了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QB/T 1664适用于纸板(包括瓦楞纸板)戳穿强度试验的戳穿强度测定仪(以下简称“戳穿仪”).戳穿仪使用中的周期性校准亦应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306标牌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3轻工 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戳穿仪按整体支撑结构区分为单柱式、 整体式、分体组合式等结构型式。
3.2戳穿仪按 显示方式分为数显式和指针式两种。
4要求
4.1基本要求
戳穿仪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工作环境要求
戳穿仪正常工作的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室温10C~30C,相对湿度不大于80%;
b)仪器置放于坚实稳固的台基上或固定在坚固基础上,确保工作过程中无能量损耗,整体水平和垂直基准可靠;
c)仪器四周应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操作过程无障碍;
d)工作环境清洁,无震动和腐蚀性气体;
e)工作电源电压为AC (220士22) v,频率为50Hz。
4.3外观及装配质量
戳穿仪的外观表面及装配质量应符合GB/T 14253中的有关规定。
4.4 技术要求
4.4.1摆系的构成 与基本特性
戳穿仪摆系由直臂、圆弧臂、角锥体(亦称“戳穿头”)、变档重砣、平衡调节重砣五部分共同组成。组合状态的摆系在戳穿仪整体系统中的定位应符合表l规定。摆系角锥体几何尺寸和特性要求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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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85.100
分类号:Y91
备案号:37958-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664-2012
代替QB/T1664—1998
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
Board puncture resistance tester2012-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QB/T1664一1998《纸板戳截穿强度测定仪》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664-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QB/T1664-2012
根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13384等引用文件(见2,1998年版的2);增加了“戳穿仪按显示方式分为数显式和指针式两种。”(见3.2);增加了“e)工作电源电压为AC(220土22)V,频率为50Hz。”(见4.2):将表4中的“A、B分级”合并为1级。(见4.4.3,见1998年版的4.3):对产品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检验规则按检验分类、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判定规则分条进行描述(见6,1998年版的6):删除了“计量检定合格证”(见1998年版7.2.2)。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轻通博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岳、潘勇、胡海强。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国家轻工业局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664一1998《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1664-1992;
QB/T1664-1998。
1范围
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
QB/T1664-2012
本标准规定了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纸板(包括瓦楞纸板)戳穿强度试验的戳穿强度测定仪(以下简称“戳穿仪”)。戳穿仪使用中的周期性校准亦应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253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3产品分类
3.1戳穿仪按整体支撑结构区分为单柱式、整体式、分体组合式等结构型式。3.2戳穿仪按显示方式分为数显式和指针式两种。4要求
基本要求
戳穿仪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工作环境要求
戳穿仪正常工作的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a)室温10℃~30℃,相对湿度不大于80%b)仪器置放于坚实稳固的台基上或固定在坚固基础上,确保工作过程中无能量损耗,整体水平和垂直基准可靠:
c)仪器四周应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操作过程无障碍;d)工作环境清洁,无震动和腐蚀性气体;e)工作电源电压为AC(220士22)V,频率为50Hz。4.3外观及装配质量
戳穿仪的外观表面及装配质量应符合GB/T14253中的有关规定。4.4技术要求
4.4.1摆系的构成与基本特性
戳穿仪摆系由直臂、圆弧臂、角锥体(亦称“戳穿头”)、变档重、平衡调节重碗五部分共同组成。组合状态的摆系在戳穿仪整体系统中的定位应符合表1规定。摆系角锥体几何尺寸和特性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QB/T1664-2012
摆系定位
待工作状态
质心位置
包容摆轴在中心线
的水平面上
角锥体形状
正三棱锥
自由悬垂状态
质心位置
包容摆轴中心线的
垂直面土
摆系整体定位
待工作状态
角锥体顶端位置
距垂直面土1mm
角锥体定位。
自由悬垂状态
角锥体顶端位置
距水平面土5mm
表2摆系角体几何尺寸与特性要求.角锥体棱锥尺寸/mm
底面边长
(棱边倒圆弧后的尺寸)
棱锥高度
4.2.2试样夹持装置的特性参数及要求棱边圆角半径
R1.0~R1.6
《通常取R1.5)
棱锥安装
角锥体通过
水平面一半时的状态
角锥体对称中心线
与水平面垂直
角锥体质量/g
底面一边平行丁摆轴
中心线,所对项角延长线
通过摆轴中心线
(参考值)
戳穿仪试样夹持装置由上下夹板、弹簧施压机构和操作机构共同组成。夹持装置特性尺寸及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夹持装置特性要求
夹持压板几何尺寸/mm
夹持压板定位
固定压板的夹持平面处
于包容摆中心线的水平面
以上0mm~7mm
夹板中间
正三角形孔边长
100±2
正三角形孔顶角
圆弧平径
压板有效面积
>175X175
压板夹持压力范围/N
250~800
注:上下夹板中应以上夹板为固定压板。下夹板与上夹板孔重合,也可在其中部开Φ(90土2)的圆孔。量程分档及示值准确度分级
戳穿仪的量程分档及示值准确度分级应符合表4规定表4
量程分档
示值范围
摆轴摩擦及空气阻力
分辨力
量程分档与准确度分级
示值误差
主0:10
示值重复性误差门
戳穿仪一次测试过程中,摩擦及空气阻力共同影响所造成的能量损失,不应超过各档刻度标尺最大值的1%。或应符合代用指标要求,即在A档测量条件下,摆系摆动完全停止前自由往复摆动的次数应2
大于120次。
数显式仪应有消除摩擦及空气阻力影响的功能。4.4.5指针系统摩擦阻力
QB/T1664-2012
戳穿仪指针系统摩擦阻力影响所造成的能量损失应符合代用指标要求,即带指针摩擦摆动与不带指针摩擦摆动两者的指针位置之差不应超过3mm。数显式戳穿仪无此项要求。
4.4.6防摩擦环阻力功耗
戳穿仪戳穿头颈部应有防止弧形摆臂与试样之间产生摩擦阻滞的三角形套简(亦称“防摩擦环”或称“阻尼环”)。三角形套筒脱离戳穿头时,由于摩擦作用所造成的能量损耗不应超过0.25J。4.4.7试样夹持力和张开最大距离戳穿仪试样夹持机构的夹持力应可调节,在下压板张开2mm~3mm时夹持力不应低于380N;或夹持力为380N时,活动夹板张开的距离不应低于2mm~3mm。活动夹板可以张开的最大距离不应小于20mm。4.4.8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试样夹持手柄控制活动夹板张开和闭合的操作系统,应灵活、省力;b)摆系控制机构应能可靠控制摆体停位、锁紧、释放,各操作手柄、旋钮操作应灵活、方便、功能可靠。
4.4.9显示装置
4.4.9.1刻度标尺
指针式戳穿仪的刻度标尺应符合如下要求:a)标尺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铝板或不锈钢板:b)标尺板面应平整光滑:
c)标尺刻度应清晰醒目:
d)标尺安装位置应支撑坚固、稳定可靠、无晃动。4.4.9.2数显装置
数显式指示装置显示的数字应清晰,易于读数,并应以能量的单位直接显示戳穿时消耗的能量值。显示装置的分辩力对应不同的测量档应符合表4要求。4.4.10操作安全与防护/
戳穿仪应有可靠的操作安全防护罩,防护罩的位置和尺寸应不妨碍操作、文能有效提供人身安全保护。防护罩应采用透明材料制造,材料厚度不应低于5mm。5试验方法
5.1试验器具
试验器具包括:
a)示值检验标准码1套。码质量相对误差士0.1%;试样夹持力检验专用码。重力380N,质量相对误差土0.1%;b)
防摩擦套环阻力检验专用检具(亦称“防摩擦环阻留器”)c)
d)带线铅锤:
e)2级塞尺(ⅡI型,组别4);游标卡尺,分度值0.02mm;
游标高度尺,分度值0.02mm;
其他通用工量具。
QB/T1664-2012
5.2外观及装配质量检验
外观及装配质量按GB/T1425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5.3摆系基本特性检验
自然光下采用标准量具测量。
5.4试样夹持装置的特性检验
自然光下采用标准量具测量。
5.5示值准确度检验
5.5.1试验原理
戳穿仪的示值准确度,采用摆系提升重物的模拟做功方法,对各量程段刻度标尺示值进行检验,以检测点标称值为依据计算示值误差和示值重复性误差。本标准不推荐初始位能检验法。5.5.2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选择检测点:在各档量程最大值的20%~80%,选择均匀分布的5个检测点;b)置零:将试样夹持机构部件的定位销与固定螺钉取下,整体向后推转一定角度(转角应大于90°),然后进行指针对零。数显式戳穿仪先进行1次空运行,再按校零键:c)试验:安装示值检验标准码(校验码),摆体释放,模拟戳穿试验,读取刻度标尺示值。共5个检测点,按进程每检测点测试3次:d)记录:记录每检测点3次测试的最大值、最小值,3次测试的算术平均值为检测点示值的实测值。5.5.3检验结果
以检测点标称值为依据计算示值误差,示值误差按式(1)计算。q=E-E
式中:
检测点示值误差,单位为焦(J):一同一检测点三次测试算数平均值,单位为焦(J):一检测点标称值,单位为焦(J)。以检测点标称值为依据计算示值重复性误差,示值重复性误差按式(2)计算。b=Eimax-Emit
式中:
检测点示值重复性误差,单位为焦(J);同一检测点3次测试中的最小值,单位为焦(J):一同一检测点3次测试中的最大值,单位为焦(J)。5.6摆轴摩擦及空气阻力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a)衡量摆轴摩擦及空气阻力的影响宜采用代用指标的试验方法;b)应调好戳穿仪的水平和垂直基准,并将试样夹持器部件移开:(1)
(2)
c)在A档测量条件下(即摆系不加分档重碗状态下),将摆系从初始状态(即待工作状态)释放做自由往复摆动,至摆动完全停止,记录全过程中往复摆动的次数,即为摆轴摩擦及空气阻力的代用指标。
5.7指针系统摩擦阻力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a)衡量指针系统摩擦阻力的影响宜采用代用指标的试验方法:b)应调好戳穿仪的水平和垂直基准,并将试样夹持器部件移开:QB/T1664-2012
c)摆系做两次无试样状态下的自由摆动。第一次带指针摩擦摆动为指针对零,即指针拨杆将指针从最大刻度位置推移至零刻线位置上。第二次不带指针摩擦摆动为指针在零线位置不动,指针与摆轴间无相对运动,当摆系摆至最远位置时,指针拨杆将指针从零线位置推出一段很短距离:d)记录两次摆动指针位置之差,即为指针摩擦阻力的代用指标,精确至0.1mm。5.8防摩擦环阻力功耗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a)应调好戳穿仪的水平和垂直基准:b)将专用检具(防摩擦环阻留器)安装在戳穿仪支架上,安装位置与试样持器位置相同,然后选用A级标尺进行空载模拟戳穿试验,防摩擦环将阻留器截下与戳穿头分离,进行模拟试验:c)重复3次模拟试验:
d)记录模拟试验的示值,取3次试验示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防摩擦环的阻力功耗值,精确至0.05J。5.9试样夹持力和张开最大距离试验试验步骤如下:
a)在活动夹板下面适当位置加一质量为380N的力础码,码力与试样夹持力的方向相反,在码重力作用下,上下夹板板面间将拉开一定距离,用游标卡尺测量距离:b)记录施加380N的力码时上下夹板板面间的距离;c)当活动夹板张开到最大距离时,用游标卡尺测量并记录上下夹板板面间的距离。5.10操作系统试验
采用人工操作的方式对操作系统的灵活性及功能进行试验,检验符合正常人工操作的功能要求。5.11刻度标尺检验
检验方法如下:
a)用游标卡尺测量标尺厚度;
b)自然光下目测标尺的刻度和表面。5.12操作安全与防护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a)用游标卡尺测量防护罩的厚度;b)自然光下采用目测检验操作的安全性和防护功能。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制造完成后,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和图样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抽样检验。6.2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书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6.3抽样检验
对于成批生产的产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具体规则如下:
a)采取分层随机抽样:
QB/T1664-2012
b)抽检样本为交验批量的10%,当批量为20台及以下时,抽检样本为交验批量的15%且不少于2台,抽样台数的小数进位为整数。6.4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经检验,戳穿仪主要性能指标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一般性能指标的缺陷允许返修达到合格。
注:一般性能指标,指表面质量及对整机计量性能不构成影响的非量化指标。抽样检验:抽检合格判定数为零。样本中若出现不合格品,则应进行二次扩展抽样,扩展抽样的比例为交验批量的20%(不包括第-一次抽取的样品),抽样台数的小数进位为整数。二次抽样中如再出现不合格品,则应全批拒收,经返工后重新组批交验。二次抽样如不再出现不合格品,则剔除一次抽样检出的不合格品后接收。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应有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及执行标准号:c)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d)主要技术参数。
7.2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按GB/T191的规定正确选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物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必要的随机备件和工具。
7.3运输
包装后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铁路、陆路、水路等交通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规定运输要求。
7.4贮存
包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的场所并应平稳放置。在规定的贮存期内,产品不应发生锈蚀现象。
QB/T1664-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
QB/T166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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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19·3852
印数:1-200册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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