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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636-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636-2017

中文名称:日用陶瓷用长石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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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日用陶瓷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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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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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1636-2017.Feldspar for domestic ceramic.
1范围
QB/T 1636规定了日用陶瓷用长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1636适用于日用陶瓷用长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2012 计数抽样 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2002 周期检验计 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734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GB/T 5000日 用陶瓷名词术语
QB/T 2434日用陶瓷原料含水率测定方法
QB/T 2435日 用陶瓷原料筛余量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 5000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分类
4.1按矿 物组成分为钾长石、钠长石。
4.2按产品状态分为块状和粉状。
4.3按质量要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要求
5.1块状产 品应无明显云母和其他杂质,无严重铁质污染,外观通常为肉红色、白色、淡黄色。
5.2产品经1 350 C煅烧后,优等品、一等品为透明或乳白色玻璃体;合格品为透明或浅黄色玻璃体。
5.3粒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5.4粉状产品含水率不超过 2%,若超过应在计量中扣除。
5.5 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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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81.060.01
分类号:Y20
备案号:5877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636-2017
代替QB/T1636—1992
日用陶瓷用长石
Feldspar for domestic ceramic2017-04-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QB/T1636—1992《日用陶瓷用长石》本标准与QB/T1636一199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
修改了产品的化学成分指标(见表1,1992年版的表1);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见8,1992年版的7.1)。本标准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QB/T1636-2017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慧超、蔡镇锋、肖剑翔。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1636-1992:
QB902-1983。
日用陶瓷用长石
QB/T1636-2017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用长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陶瓷用长石。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GB/T4734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GB/T5000
QB/T2434日用陶瓷原料含水率测定方法QB/T2435
3术语和定义
日用陶瓷原料筛余量测定方法
GB/T5000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分类
4.1按矿物组成分为钾长石、钠长石。4.2按产品状态分为块状和粉状。4.3按质量要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5要求
块状产品应无明显云母和其他杂质,无严重铁质污染,外观通常为肉红色、白色、淡黄色,5.2产品经1350℃烧后,优等品、一等品为透明或乳白色玻璃体;合格品为透明或浅黄色玻璃体。5.3粒度由供需双方商定。bZxz.net
5.4粉状产品含水率不超过2%,若超过应在计量中扣除。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
钾长石
优等品
合格品
Fe2O3+TiO2
化学成分/%
K,O+Na20
K,o>Na20
QB/T16362017
钠长石
试验方法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Fe2Og+TiO2
6.1外观质量在自然光照条件下目测鉴别。表1(续)
化学成分/%
K2O+Naz0
Naz0>K0
6.2烧后色泽:样品在电炉中升温至(1350士25)℃,保温(30土3)min,自然冷却后目测。6.3粒度的测定按QB/T2435执行。6.4含水率的测定按QB/T2434执行。6.5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T4734执行。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
7.2.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7.2.2产品按同一类别、同一等级形成批。7.2.3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烧后色泽、粒度。7.2.4出厂检验按GB/T2828.1一2012的规定执行,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检验水平、抽样方案见表2。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烧后色泽
不合格分类
合格质量水平AQL
检验水平ⅡL
一般检验水平Ⅱ
般检验水平Ⅱ
特殊检验水平S-3
抽样方案
1次抽样方案(从正常
检验一次抽样开始,按
转移规则进行
7.2.5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则该批产品应由交货方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项目为5.1~5.5规定的内容,型式检验每12个月至少进行1次,若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原料改变时:
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QB/T1636-2017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2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过批检查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个批中抽取,抽取样本的方法应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技术水平。7.3.3型式检验按GB/T2829一2002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不合格判定数及抽样方案见表4。表3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烧后色泽
含水率
化学成分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质量水平
判别水平DL
7.3.4检验结果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抽样方案
样本量
8.1粉状产品应使用尼龙或塑料袋包装,块状产品可散装。8.2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等级、种类、粒度(单位:目)、质量(单位:kg)、出厂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
8.3应按产品种类、等级分开进行运输和贮存,防止产品污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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