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889-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889-2014
中文名称:酸性黄P-4RL 200% (C.I.酸性黄199)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Acid yellow P-4RL 200% (C.I. Acid yellow 199)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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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604338
相关标签:
酸性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71.100.01;87.060.10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7染料
出版信息
出版社:化工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出版日期:2014-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姬兰琴等
起草单位: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黄P-4RL 200%(C.I.酸性黄199)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酸性黄P-4RL 200%的产品质量控制。
标准内容
ICS 71.100.01;87.060.10
备案号:45352—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3889—2014
代替HG/T3889—2006
酸性黄P-4RL
200%(C.I.酸性黄199)
AcidyellowP-4RL200%(C.I.Acidyellow199)2014-05-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4-10-01实施
HG/T3889—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HG/T3889—2006《酸性黄P-4RL200%(C.I.酸性黄199)》,与HG/T3889—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CASRN(见1,2006年版的1);修改了水分指标(见3.1,2006年版的3.2);增加了有害芳香胺控制项目(见3.1,2006年版的3.2);修改了部分色牢度指标(见3.2,2006年版的3.3);增加并修改了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见5.2,2006年版的5.2);修改了有关浴比的表述(见5.2.1.1,2006年版的5.2.1)。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兰琴、贾彦勋、杨振梅、王勇。本标准于2006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800
1范围
酸性黄P-4RL
200%(C.I.酸性黄199)
HG/T3889—2014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黄P-4RL200%(C.I.酸性黄199)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酸性黄P-4RL200%的产品质量控制结构式:
分子式:CHNNaO.S
相对分子质量:450.40(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 RN.70865-20-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2374
GB/T2386
GB/T3671
GB/T3920
GB/T3921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idtISO105-Z07:1995)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modISO105-X122001)纺织品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modISO105-C10:2006)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eqvISO105-E04:1994)GB/T3922—1995
GB/T4841.1-
GB/T5713
GB/T6152
GB/T6678
GB/T669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eqvISO105-E01:1994)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eqvISO105-X11:1994)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染料粉尘飞扬性的测定(modISO105-Z05:1996)GB/T842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modISO105-B02:1994)2008
GB19601
GB20814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T24101
3要求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3.1酸性黄P-4RL200%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801
HG/T3889—2014
(1)外观
(2)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3)色光(与标准品相比)
(4)水分质量分数/%
(5)水不溶物质量分数/%
(6)溶解度(90℃)/(g/L)
(7)防尘性/级
(8)有害芳香胺
(9)重金属元素
表1酸性黄P-4RL200%的质量要求指标
深黄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近似~微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酸性黄P-4RL200%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按5.9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酸性黄P-4RL
耐皂洗
注:0.6%(owf)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采样
200%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
试验方法
耐摩擦
耐热压
180℃
(4h后)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取样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锦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
5.2.1.1染色一般条件
HG/T3889—2014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一2003中6.2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0.5%(owf),染色用4g锦纶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5.2.1.2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表3染浴的配制
染浴组分
0.5g/L标样溶液
0.5g/L试样溶液
50g/L乙酸铵溶液
蒸馏水
5.2.1.3染色操作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2
单位为毫升
按GB/T2378一2003中6.2.4的规定进行,室温入染,控制升温速度0.7℃/min,在70℃~75℃下续染30min。
羊毛染色法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一2003中6.1条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0.5%(owf),染色用4g羊毛凡力丁或毛线,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5.2.2.2
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表4染浴的配制
染浴组分
0.5g/L标样溶液
0.5g/L试样溶液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3
单位为毫升
HG/T3889—2014
染浴组分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100g/L乙酸溶液
蒸馏水
染色操作
表4(续)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2
单位为毫升
按GB/T2378一2003中6.1条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室温入染,控制升温速度0.7℃/min,在70℃~75℃下续染45min。5.2.3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一2007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3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5.4水不溶物的测定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按GB/T2381一2006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5.5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一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90℃±2℃。5.6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5.7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5.8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9在锦纶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5.9.1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一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3920一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耐皂洗色牢度按GB/T3921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一2008表2中的试验方804
法B(2)。
5.9.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耐汗渍色牢度按GB/T3922一1995的有关规定进行。5.9.5耐水色牢度的测定
耐水色牢度按GB/T5713一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5.9.6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HG/T3889—2014
耐热压色牢度按GB/T6152-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于180℃干压(4h后评定)。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耐光色牢度按GB/T8427--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c)
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酸性黄P-4RL
200%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酸性黄P-4RL20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
酸性黄P-4RL200%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a)产品名称;
生产厂名称、地址;
生产日期;
d)净含量。
HG/T3889—2014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7.3包装
酸性黄P-4RL
200%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土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7.5存
酸性黄P-4RL
200%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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