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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6122-2025

中文名称: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5-27

实施日期:2025-06-0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7.06

中标分类号:J9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提出单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6122—2025《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水质化验、定期检验、隐患排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总体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13/T6122—2025 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5-05-27
实施日期:2025-06-03
发布机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兴东工程机械河北有限公司、河北智德锅炉有限公司、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燕、赫宇、杨冠锋、赵慎林、屈颖、马昕怡、许永坤、王明刚、丁德东、丁嘉欣、陈静、张学明、苏峰、王思程、辛占涛、潘皓哲、叶天骄、赵腾飞、李波、郭晓东、李香、刘册、李黎、石宏、张悦、张长强、梁冬磊、闫智迪、孙国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管理的总体要求、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责、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与检查、水质化验、定期检验、隐患排查与异常情况处理、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范围内的 B 级、C 级和 D 级蒸汽锅炉、热水锅炉使用单位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TSG 91—2021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总体要求
4.1 应符合 TSG 08—2017 中第 2 章的相关规定。
4.2 应根据锅炉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逐台明确具体负责的安全员。
4.3 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4.4 应规范使用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5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5.1 管理人员
5.1.1 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其所使用的锅炉安全及节能全面负责。
5.1.2 安全总监
5.1.2.1 全面负责锅炉风险管控工作。
5.1.2.2 落实锅炉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2.3 对锅炉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安全员做好相关工作。
5.1.2.4 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锅炉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1.2.5 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5.1.3 锅炉安全员
5.1.3.1 锅炉安全员一般宜由安全管理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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