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0007-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0007-2012
中文名称: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5-24
实施日期:2012-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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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酞菁
颜料
生产
安全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71.020化工生产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工综合>>G01技术管理
出版信息
出版社:化工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0.0
出版日期:2012-11-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3-24
起草单位: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上海捷虹颜料化工集团公司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法工艺制备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产品及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
标准内容
ICS71.020
备案号:36878—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30007—2012
代替HGA064-1983
α-型菁蓝(C.I.颜料蓝15)
生产安全技术规范
Production safety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α-phthalocyanine blue(C.I.Pigment Blue 15)2012-05-24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HG30007—2012
本标准代替HGA064—1983《酞菁蓝生产安全技术规定》,与HGA064一198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为《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安全技术规范》;增加了“前言”一章;
修改了“总则”名称为“范围”(见本版1,1983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见本版2);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本版3);增加了“一般规定”(见本版4);修改了“生产安全技术规定”一章为“生产工艺安全操作技术规定”,增加了“工艺叙述”、“安全技术指标”“安全操作技术要求”的内容(见本版5,1983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一章的内容(见本版6,1983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的安全规定”一章为“职业健康安全规定”,(见本版7,1983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应急救援”一章(见本版8);删除了附则(1983年版的第6章);删除了附录(1983年版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捷虹颜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乐化工颜料有限公司、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东江、赵国利、薛原、毛顺明、陈军、张燕深。本标准于198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
1范围
HG30007—2012
α-型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硫酸法工艺制备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产品及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α-型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4050
GB50016
GB50033
GB50052
GB50054
GB50055
GB50057
GB50058
GB50116
GB5014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bzxz.net
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8
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劳动保护用品laborprotectionequipment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3.2
三级安全教育threelevelsofsafetyeducation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的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1
HG30007—2012
三同时three simultaneous
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使用,以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3.4
作业场所workplaces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处理场所。
4一般规定
4.1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4.2α-型菁蓝(C.I.颜料蓝15)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5生产工艺安全操作技术规定
5.1颜料化工序
5.1.1工序叙述
按照工艺要求将定量硫酸加入酸溶罐,控制投料温度的情况下将酰菁铜、助剂先后投人酸溶罐,控制颜料化温度,经稀释放料、酸煮、板过滤、碱煮、干燥制得α-型结晶体酰青蓝B颜料。5.1.2安全技术指标
5.1.2.1投料温度:<30℃。
5.1.2.2酸煮温度:95℃~100℃,碱煮温度:92℃~98℃。5.1.2.3压滤机压力:15MPa~20MPa。5.1.2.4导热油温度:160℃~210℃。5.1.3安全操作技术要求
5.1.3.1酸煮罐内加入硫酸和液碱时应缓慢加人,因硫酸和液碱具有强腐蚀性,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5.1.3.2加入物料时应缓慢均匀加入,防止飞溅。5.1.3.3导入到下一工序时,必须经过振动筛过滤,防止出现杂质超标,过滤时严禁溢出,避免烫伤。5.1.3.4加人液碱调整pH时,要停止搅拌。加入完毕后,再搅拌和测量pH,并避免被热气和物料灼伤。
5需要进入罐内进行检修等作业时,应按照HG23012规定执行。5.1.3.5
5.2粉碎、拼混工序
5.2.1工序叙述
按照工艺要求将干燥工序生产的α-型酞菁蓝料块粉碎成一定细度的粉末,再按批次投入到拼混罐中,混合一定时间,在检测达到一定标准后,卸料成不同规格包装的成品物料。5.2.2安全技术指标
按照不同粉碎设备的安全操作指标执行。5.2.3安全操作技术要求
5.2.3.1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具,避免粉尘吸人。5.2.3.2检查粉碎机运转状况,清理粉碎机内残余物料。5.2.3.3设备开启前,认真检查,确认正常后按先后顺序开启粉碎机,5.2.3.4粉碎机停车时,必须按停车先后顺序停车。5.2.3.5拼混投料前,操作人员对拼混设备、电机及配置附件进行检查,保障正常运转。2
5.2.3.6操作人员投料时必须按照生产订单进行投料操作。5.2.3.7由拼混工将物料装人标准袋中,并计量标称。5.3包装工序
5.3.1工序叙述
按照各自不同的包装要求,将拼混好的颜料进行包装。5.3.2安全操作技术要求
5.3.2.1包装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5.3.2.2使用铁桶包装作业时,应防止砸伤脚或挤伤手。6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
6.1设备
HG30007—2012
6.1.1电器设备、管线的布局、安装、使用按照GB5083、GB7231、GB14050标准执行。6.1.2高位槽、罐必须设置溢流管,防止溢料。6.1.3各个锅、槽、罐的液位计必须完好、可靠。管式玻璃液位计,应有安全防护装置。6.1.4转动设备的暴露部位,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6.1.5必须保证干燥、粉碎、拼混、包装岗位除尘装置正常运行,减少粉尘伤害和污染6.1.6加强设备维修,保持设备完好,设备使用和维修按照HG23012、HG23018执行。6.2电气与仪表
6.2.1电气与仪表系统应符合GB7251.1、GB/T13869、GB50033、GB50052、GB50054、GB50055、GB50057、GB50116的规定。
6.2.2各作业场所使用的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6.2.3配电室、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堆放杂物。6.2.4各种仪器仪表应当定期检验、校对,保持完好、灵敏、可靠。6.2.5发现电器故障或仪表失常,要及时找电工或仪表工维修,不得私自拆卸。6.3防火、防爆、防静电
6.3.1作业场所应符合GB12158、GB50016、GB50140、GB50058标准要求。6.3.2各个作业场所及厂房周围严禁烟火。6.3.3消防器材要按规定配备齐全,放于适当位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其可靠好用。作业人员必须懂得消防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6.3.4生产厂房应设有避雷装置,达到GB50057标准要求规定内容,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6.3.5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同时立即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撤离现场,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6.3.6成品干燥、粉碎、拼混、包装工序属于重点防火工序,禁止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带钉的鞋进人。
6.4安全检修
6.4.1检修过程应按HG23018要求执行。6.4.2为确保检修安全,要在检修前制订内容详细的检修计划,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特别是在大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布置检修工作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6.4.3检修部门的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施工负责,检修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6.4.4在潮湿环境或进入容器作业,不准使用超过12V电压的行灯照明。6.4.5容器在检修时,首先应将内部介质排净、清洗,切断与其相连的管路和设备,应堵盲板处堵塞盲板(检修后应及时拆除),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源,置换、清洗处理,经检验合格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6.4.6防火、防爆岗位的动火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3
HG 30007—2012
(证),经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电焊作业时,零线不准搭接在有料的设备及管道上,必须就近搭接在同一作业点上,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6.4.7进入酸煮罐和碱煮罐检修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做好个人防护。在进罐之前确认罐内清洗干净方可进人,还应进行强制通风,有二人以上监护,有应急救援措施。6.4.8登高作业2m以上要系好安全带,并安排专人监护。6.4.9运转设备在检修前,必须先联系电工切断电源后方可施工,重要部位注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6.4.10检修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材及防护用品。7职业健康安全规定
7.1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并保持完好。7.2作业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7.3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工序应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和通风联锁装置。7.4接触强腐蚀剂的工序,应设置洗眼器和喷淋装置。7.5作业场所符合GBZ2.1、GBZ2.2要求,噪声符合GBJ87要求。7.6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每年进行-次检测,如果超标,应及时进行治理。7.7在有毒、有害工序的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7.8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场所用餐、饮水。7.9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应当进行上岗前体检和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者,及时调离。
7.10作业场所采光应符合GB50033标准要求,有良好通风条件,保持空气新鲜,保持设备无尘、无垢、无泄漏。
7.11废水、废气、废料应及时处理,达标排放。8应急救援
8.1按照AQ/T9002规定要求,制订α-型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修订。
8.2根据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过程能够产生毒害气体的实际情况,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α-型酞菁蓝(C.I.颜料蓝15)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30007—2012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
880mm×1230mm1/16印张%
字数9千字
2012年10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书号:155025·1279
购书咨询:010-645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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