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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301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019-2013

中文名称: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he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old heap leaching proces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4-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氰化 工艺 安全 生产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01有色金属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矿业>>有色金属矿>>D46贵金属矿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26646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4-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郝福来、邹来昌、高金昌、廖占丕、张清波、赵义武、蓝选庆、赵跃、梁春来、巫銮东、崔广宇、孙忠梅、鲁军、谢天泉、王芳、孙璐

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9)

提出单位:中国黄金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作业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氰化堆浸提金工艺的生产及现场试验。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福来、邹来昌、高金昌、廖占丕、张清波、赵义武、蓝选庆、赵跃、梁春来、巫銮东、崔广宇、孙忠梅、鲁军、谢天泉、王芳、孙璐。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标准图片预览

YS/T 3019-2013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YS/T 3019-2013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YS/T 3019-2013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YS/T 3019-2013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YS/T 3019-2013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标准内容

ICS77.15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行业标准
YS/T3019—2013
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The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old heap leaching process2013-10-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4-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
行业标准
氰化堆漫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YS/T3019—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c.net.cn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总编室:(010)64275323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6印张0.5字数10千字
开本880×12301/16
2014年3月第一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1号:155066·2-26616定价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按照GB/T1.1-2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YS/T3019-2013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福来、邹来昌、高金昌、廖占丕、张清波、赵义武、蓝选庆、赵跃、梁春来、巫銮东、崔广宇、孙忠梅、鲁军、谢天泉、王芳、孙璐。1
1范围
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氰化堆浸提金工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作业技术。本标准适用于氰化堆浸提金工艺的生产及现场试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YS/T3019—2013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8218
GB1859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AQ/T9002
术语和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堆漫heapleaching
将矿石或含矿废渣直接或经破碎、造粒之后,在准备好的不透水的基底之上筑成矿堆,使含浸取剂溶液在矿堆中渗透,溶解目标组分,收集浸取液并回收目标组分的工艺过程。3.2
heap-leachpad
喷淋浸出堆场经过防渗处理后形成的堆浸场防渗层。3.3
浸取剂leachingreagent
为从矿石中有效浸出目标组分而采用的特定药剂注:在氰化堆浸提金工艺中“目标组分\指金,“特定药剂”指氰化钠。3.4
leaching solution
浸取液
含浸取剂且在矿堆内流动并能与矿石目标组分发生化学反应的溶液。3.5
关闭作业closure
对达到服务年限的矿山、废石堆、堆浸的渣堆进行处理,使其贮存状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很少或不需要长期进行监督和维护所采取的行动。1
YS/T30192013
4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企业应按照GB/T13861和GB18218的规定对氰化堆浸提金工艺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和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5.1管理
氰化堆浸提金的安全管理程序与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与标准的规定。5.1.1
氰化堆浸的安全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在进行氰化堆浸时,应充分考虑“三废”治理与安全环保问题。应建立安全生产及关闭作业之后的质量保证体系,针对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意外事故按照AQ/T9002的有关规定编制应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应包括:《停电应急预案》;
《防洪应急预案》;
《基底泄漏应急预案》;
《储液池、防洪池、事故池泄漏应急预案》;d)
《氰化钠泄漏应急预案》。
进行氰化堆浸现场试验、生产的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安全分析报告》。堆浸现场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品和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氰化堆浸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2人员
5.2.1从事氰化堆浸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工作,并需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企业制定的各环节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5.2.3操作人员应经常进行巡检并详细记录运行参数,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5.2.4操作人员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的方法。5.3设备
5.3.1氰化堆浸提金工艺过程中,应合理选择流程、设备和管道结构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造成危害。5.3.2具有化学灼伤或剧毒危害的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化、管道化和自动化,并安装必要的言号报警和保险装置,并在危险作业点装设防护设施。5.3.3输送、喷淋管路及其附属装置的结构、抗腐蚀性和强度,应与所输送物质的特性和工“条件相符,防止破损而泄漏输送液。
5.4能源系统
供电、供水、供气应符合相关规范。并设置备用电源、备用水源,保证生产和安全用水。6安全生产作业技术
6.1一般要求
1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各设施的运行特点编写运行操作规程。6.1.1
YS/T3019—2013
6.1.2应对堆浸场地采取必要的防护及封闭措施,保证生产安全,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应符合GB/T12801的有关规定。
6.1.3氰化堆浸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并符合GB2894的有关规定。6.1.4氰化堆浸作业场所应设置冲洗设施、防护急救专柜和应急撤离通道。6.1.5对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6.2场地建设
堆浸场地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水文、地质工程稳定性要求。6.2.1
6.2.2堆浸场地内的储液池、防洪池和事故池的设置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在各池外围设置安全护栏,挂设明显的警示标志,保障生产安全。6.2.3水源的选取应避开危险污染源。6.2.4场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要求合理布置,保持畅通。6.3基底建设
6.3.1堆浸场使用的防渗材料应具有优良的尺寸稳定性、抗穿刺性、耐腐蚀性及环境耐受性,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m/s。
6.3.2基底在建设过程中,应防止因任何装卸、高温、机械或其他因素所致的基底破坏。6.3.3基底建设完成后,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铺设保护层进行保护,防止筑堆时矿石刺穿防渗材料。6.3.4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通过观测堆场定点位置矿堆边坡角度变化及矿堆流入流出液体积变化情况对基底稳定性进行监测。
6.4矿石破碎筑堆
6.4.1矿石破碎作业的通风除尘及设备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保证生产安全6.4.2矿石破碎粒度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破碎,避免矿石粒度过细进而影响矿堆的渗透性。6.4.3矿石筑堆高度应根据矿石性质、破碎粒度在保证渗透性的前提下确定,防止矿堆堆筑过高发生滑坡事故。
6.4.4矿石筑堆过程中宜采用机械化设备进行,防止矿堆压实造成矿堆渗透性下降,影响安全生产,6.4.5矿石筑堆完成后,若矿堆表层较为硬、实,宜对矿堆表层进行松动处理,保证表层的渗透性。6.4.6堆场外围2m~5m处应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保证生产安全。6.5管路铺设
6.5.1喷淋管路的阀门及管道连接处应采取密封措施和防漏装置,防止喷淋液的跑、冒、滴、漏。6.5.2输送管路的支撑应根据管路内充满输送介质的横向载重、管路外部所必须添加的隔温层和由于管路受热变形而产生的应力确定,防止输送管路因支撑缺陷而断裂。6.5.3气候寒冷的地区,输送及喷淋设施宜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6.6矿堆喷淋
6.6.1矿石筑堆完成后应首先对矿堆进行润湿、洗涤,当矿堆达到饱和状态之后即可停止洗矿,添加浸取液进行喷淋作业。
6.6.2浸取液的配制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场地进行,根据工艺操作规程进行配制,保证生产安全。6.6.3矿堆喷淋应根据试验指标及实际情况确定喷淋强度和喷淋间隙,防止喷淋量过大而导致矿堆滑坡事故的发生。
YS/T3019—2013
6.6.4喷淋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喷淋设施,出现问题及时排除。6.6.5宜对进人管路的浸取液进行过滤处理,防止管路及喷淋设施堵塞。6.7月
后续治理
6.7.1废水产生量的控制及治理
6.7.1.1应对整个工艺过程中的每个阶段进行分析,评估每一工艺过程所产生的废水及其影唾,从工艺过程中减少废水的产生量。
6.7.1.2宜采取清污分流等措施,减少废水排放量。6.7.1.3各液态流出物(包括工艺水、冲洗液、淋浴水、试验排放水、洗涤液)的处理宜考虑循环利用,提高废水复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6.7.1.4废水治理应符合GB8978的相关规定。6.7.2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控制及处置6.7.2.1应保证将固体废弃物置于适当的控制之下,并且不应滥用废石和尾矿。2应提高采矿与剥离的比值,减少废石产生量。6.7.2.2
废右存放场地应设置拦右项和防洪设施,防止流失。6.7.2.4氰化堆浸作业完成后,应对场地内的尾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符合GB18597的有规定后方可卸堆堆存。
6.7.2.5对固体废弃物应控制由于受到大气降水的淋滤作用而使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的污染6.7.2.6长期贮存的废石场地的地质条件不能满足不透水的要求时,应采取防渗措施,并符合·B18597的有关规定。
6.8关闭作业
6.8.1关闭作业的治理方案应做多方案技术论证和经济比较,经最优化分析,选择最佳的治理方案,确保环境安全。
6.8.2关闭作业后的废石、堆浸场的废水流人环境时,应符合GB8978的相关规定。6.8.3关闭作业后的废石场、堆浸场宜进行覆土植被或稳定化处理,消除对环境的影响。7环境监控设施
7.1堆浸场建设前,应请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工艺特点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然后在政府保部门办理“环保立项”手续,以配合政府部门对相关设施进行监控、监测7.2堆浸生产过程中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设置相应的环保监测设施,用以监控污染十\况。7.3堆浸企业应认真履行环保义务,做好监控、监测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2-26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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