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01026-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01026-2017
中文名称: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extiles—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Multinary fibre mixtur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4-12
实施日期:2017-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纺织品
定量
化学分析
纤维
混合物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21.0
出版日期:2017-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陆永良、朱婕、陈思唯
起草单位: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阴)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多组分纤维混合物纺织品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四组分及以上纤维混合物纺织品。
标准内容
ICS59.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01026—2017
代替FZ/T01026—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Textiles-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Multinary fibre mixtures2017-04-2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FZ/T01026—2009《纺织品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定量化学分析
FZ/T01026-2017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与FZ/T01026—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一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四组分及以上纤维混合物;调整了计算公式;
取消了2009版附录A、附录B;
增加了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阴)。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永良、朱婕、陈思唯。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01026—1993;
FZ/T010262009
1范围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本标准规定了多组分纤维混合物纺织品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四组分及以上纤维混合物纺织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FZ/T01026—201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3原理
经定性鉴别后的多组分纤维混合物纺织品,用适当的预处理方法去除非纤维物质,确定适当的溶解方案,选择规定的化学试剂,把混合物中某一个或几个组分纤维溶解,从溶解后质量的减少或剩余纤维的质量计算出各组分纤维的质量百分率。4试剂和设备
使用GB/T2910所采用部分规定的设备和试剂。5调湿和试验大气
按GB/T2910.1规定执行。
6取样和预处理
按GB/T2910.1规定执行。
注:根据样品纤维组分数,实验室可适当增加每个试样取样量对于非均匀性样品,实验室宜采取多点取样法确保试样的代表性。
7分析步骤及结果计算
根据多组分纤维试样的定性结果,确定试样溶解方案;对于顺序溶解方案,按式(1)~式(3)进行多组分纤维试样定量化学分析计算;其他溶解方案,可在此基础上参照执行,详见附录A中相关示例。立良
FZ/T01026—2017
单次试验结果,按GB/T8170修约到两位小数;最终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表示,按GB/T8170修约到一位小数。
注:在选择溶解方案时,一般先去除含量较多的纤维组分:对于非顺序溶解方案,附录A中相关示例表明了7.1所示计算公式可依据不同溶解方案灵活使用。7.1
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净干质量百分率)对于n组分纤维混合物试样(四组分及以上),按照顺序溶解方案逐步溶解去除n一1组分,表1所示为溶解d值列表,用双下标来表征不同组分在不同试剂中的质量修正系数,d+1.表示第k十1组分在第k种试剂中的质量修正系数,d值来源于GB/T2910相关定量分析标准。表1n组分纤维混合物试样中各组分在单一试剂中质量修正系数(顺序溶解方案)纤维组分
组分1(PL)
组分2(P2)
组分3(Ps)
组分k—1(Pr-1)
组分k(P.)
组分表+1(P+1)
组分n(P,)
剩余组分干重
试剂1
试剂2
溶解试剂
试剂反-1
试剂n-1
在顺序溶解方案逐步溶解去除n一1组分基础上,n组分纤维混合物试样(四组分及以上)净干质量百分率可用式(1)式(3)计算:Td
式中:
X100,n≥2
m≥3,2Pi=100-P,
第n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不溶组分),%;.......(2)
经第12,,n一1种试剂溶解,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第n组分在第i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试样净干质量(经预处理后),单位为克(g);第k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第k个溶解组分,k取值2至n一1,n≥3),%;经第1.2,,k一1种试剂溶解,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第k组分在第j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第i组分在第i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第1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第1个溶解组分),%。注1:对于二组分混纺产品(n=2),式(1)~式(3)可简化,与GB/T2910.1中计算公式对应。注2:对于三组分混纺产品(n=3),式(1)~式(3)可简化,与GB/T2910.2中8.2.4方案4计算公式对应。2
7.2手工分解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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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纤维混合物经定性鉴别后,非纤维物质采用适当的试剂去除,对于适合手工分解的试样,建议使用手工分解法将纤维分离、烘干、称重,计算各纤维组分的净干质量百分率,见式(4)~式(5)。P
式中:
X100,
P=100-
l第i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i取值1~n一1),%,第i组分净千质量(i取值1n),单位为克(g);第n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
..(4)
(5)
手工分解法纤维公定质量百分率计算,以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为基础,结合纤维公定回潮率,计算纤维公定质量百分率,见7.3。
7.3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公定质量百分率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公定质量百分率,以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为基础,结合纤维公定回潮率,计算纤维公定质量百分率,见式(6)~式(7)。PX(+0.01×A.)X100,
式中:
2PX(1+0.01XA)
PmA=100-
第1组分公定质量百分率,%;
第1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
第k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
第k组分公定回潮率,%;
第i组分公定回潮率,%;
第n组分公定质量百分率,%。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采用本标准方法;
混合物的全部组分或某单一组分的测试结果;b)
如采用特殊预处理去除浆料或整理剂则要详细说明;d)同时注明上述结果是基于:
净干质量百分率:
公定质量百分率。
1.........(6)
(7)
FZ/T01026—2017
方案1(顺序溶解)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四组分混纺织物定量化学分析示例四组分混纺织物定量化学分析计算公式推导A.1.1
对于四组分纤维混合物,经过定性鉴别后,从四组分纤维混合物连续溶解去除三种纤维组分,表A.1所示为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其中d值来源于GB/T2910。表A.1
纤维组分
第一组分(P,)
第二组分(P2)
第三组分(P)
第四组分(P)
剩余组分净干质量
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顺序溶解方案)溶解试剂
第一种试剂
第二种试剂
第三种试剂
在顺序溶解方案逐步溶解去除三组分基础上,从7.1中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净干质量百分率)计算式(1)~式(3),可获得四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净干质量百分率)计算式(A.1)~式(A.4)。
式中:
P,=X(d..Xd..Xd.s)
(×100-
Ps=(dssXds.)X
P,=dan×(×100-
P,=100-P-Pa-P
第一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
第二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
第三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
第四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不溶组分),%;经第一种试剂溶解去除第一组分后,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A.1)
....(A.3)
....(A4)
经第一、第二种试剂溶解去除第一、第二组分后,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经第一、第二、第三种试剂溶解去除第一、第二、第三组分后,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第二组分在第一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第三组分在第一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第三组分在第二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一第四组分在第一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d
第四组分在第二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第四组分在第三种试剂中的质量损失修正系数;d.3
试样净干质量(经预处理后),单位为克(g)。应用示例
FZ/T01026—2017
经过定性分析,已知该织物由羊毛、锦纶、粘纤、棉四种纤维组成,采用连续溶解方案,连续去除三种组分,得到结果如下:
1)试样经预处理后干重m=1.1854g;2
试样按照GB/T2910.4方法采用1mol/L碱性次氯酸钠第一次处理后干重(锦纶十粘纤十棉):r=1.1282g
上述残留物r按照GB/T2910.7方法,用甲酸做第二次处理后残留物(粘纤十棉)干重:rz=0.7501g;
上述残留物r按照GB/T2910.6方法,用甲酸/氯化锌在70℃做第三次处理后残留物(棉)干重:r=0.4011g。
表A.2所示为该四组分混合物浴解d值列表,相应d值来源于GB/T2910.4、GB/T2910.7和GB/T2910.6。
纤维组分
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
溶解试剂
碱性NaCIO
剩余组分净干质量/g
净干质量百分率
应用式(A.1)~式(A.4),计算得到四组分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0.4011(1.01X1.00X1.03)×10035.20%P(棉)=
P,(粘纤)=(1.01×1.00)×
Pz(锦纶)=1.00X
(1.01X1.00))
P(羊毛)=100-31.90-28.71-35.20=4.19%A.1.2.3
公定质量百分率
甲酸/氯化锌70℃
按照GB9994规定,毛织物中羊毛公定回潮率14%,锦纶4.5%,粘纤13%,棉8.0%,应用7.3中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公定质量百分率计算式(6)和式(7):5
FZ/T01026—2017
PiA(羊毛)=4.40%,P2A(锦纶)=30.71%;P3A(粘纤)=29.89%,P4A(棉)=35.00%。则混纺织物组成如下:
方案2(其他溶解方案)
经过定性分析,已知该织物由羊毛、桑蚕丝、腈纶、棉四种纤维组成,取两个样品,溶解方案如下:a)
第一个样品
经预处理后试样干重ml=1.4284g;按照GB/T2910.18方法采用75%硫酸溶解(柔蚕丝+腈纶+棉),剩余(羊毛)干重:T羊毛)0.3721g.
第二个样品
经预处理后干重mz=1.420.0g;
按照GB/T2910.4方法采用1mol/L碱性次氯酸钠溶解(羊毛十蚕丝),剩余(腈纶十棉)干重:r(醇纶+棉)=0.6555g;
按照GB/T2910.12方法采用二甲基甲酰胺溶解腈纶,剩余(棉)干重:r(格)=0.3561g。2净干质量百分率
A.2.2.1对于第一个试样,将四组分混合物看作两组分试样(n一2),第一组分(桑蚕丝十腈纶十棉),第二组分(羊毛),计算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可以得到以下结果:0.3721×0.985
X100=25.66%
P2(羊毛)=
P,(桑蚕丝+腈纶+棉)=100-25.66=74.34%A.2.2.2对于第二个试样,将四组分混合物看作三组分试样(n=3),第一组分(羊毛十桑蚕丝),第二组分(睛纶),第三组分(棉),表A3所示为该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相应d值来源于GB/T2910.4、GB/T2910.12。
纤维组分
羊毛+柔蚕丝
剩余组分净干质量/g
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其他溶解方案)溶解试剂
碱性NaCIO
计算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可以得到以下结果:0.356(1.01101)10025.58%
P(棉)=
P2(腈纶)=1.00X
P(羊毛+桑蚕丝)=100-25.58-20.83=53.59%6
二甲基甲酰胺
A.2.2.3取两块试样测试结果平均值,则四组分混纺织物净干质量百分比:羊毛
25.66%,桑蚕丝
20.83%,棉
公定质量百分率
27.93%;
25.58%。
FZ/T01026—2017
按照GB9994规定,羊毛(毛织物)公定回潮率14%,桑蚕丝11%,腈纶2.0%,棉8.0%,应用标准7.3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公定质量百分率计算式(6)和式(7):Pi(羊毛)=26.81%,P2A(桑蚕丝)=28.41%;P3A(腈纶)=19.47%,PAA(棉)=25.31%
则四组分混纺织物纤维含量最终测试结果:羊毛
桑蚕丝28.4%;
方案3(其他溶解方案)
经过定性分析,已知该织物由羊毛、桑蚕丝、腈纶、酯纤维四种纤维组成,取两个样品,溶解方案如下:
(一)第一个样品
经预处理后试样干重mj=1.4284g;按照GB/T2910.18方法采用75%硫酸溶解(桑蚕丝十腈纶),剩余(羊毛十聚酯)干重:r(半毛+来临)=0.6721g;
按照GB/T2910.4方法采用1mol/L碱性次氯酸钠溶解羊毛,最终剩余(聚酯)干重:T(*)=0.3630g。
(二)第二个样品
经预处理后干重m2=1.4200g;
按照GB/T2910.4方法采用1mol/L碱性次氯酸钠溶解(羊毛+蚕丝),剩余(腈纶+聚酯)干重:rcm绝+京铺)=0.6555g;
按照GB/T2910.12方法采用二甲基甲酰胺溶解腈纶,剩余(聚酯)干重:r(亲)=0.3561g。净干质量百分率
对于第一个试样,将四组分混合物看作三组分试样(n=3):第一组分(桑蚕丝十腈纶),第二组分(羊毛),第三组分(聚酯纤维),表A.4所示为该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相应d值来源于GB/T2910.4,GB/T2910.18
纤维组分
桑蚕丝+纶
聚酯纤维
剩余组分净干质量/g
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其他溶解方案)溶解试剂
75%硫酸
碱性NaCIO
FZ/T01026—2017
计算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可以得到以下结果:0.3630×(1.00×1.00)×100=25.41%P3(聚酯纤维)
P2(羊毛)=0.985×
P(桑蚕丝十腈纶)=1.00-25.41—21.32=53.27%A.3.2.2对于第二个试样,将四组分混合物看作三组分试样(n=3):第一组分(羊毛十桑蚕丝),第二组分(腈纶),第三组分(聚酯纤维),表A.5所示为该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相应d值来源于GB/T2910.4、GB/T2910.12。
纤维组分
羊毛+桑蚕丝
聚酯纤维
剩余组分净干质量/g
四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其他溶解方案)溶解试剂
碱性NaCIO
计算纤维净干质量百分率,可以得到以下结果:0.3561x(1.00×1.01)×100=25.3%P:(聚酯纤维)=
P(腈纶)=1.00×
P(羊毛十柔蚕丝)=100-25.33-20.83=53.84%二甲基甲酰胺
3两块试样聚酯纤维平均值为25.37%,则四组分混纺织物净干质量百分比为:A.3.2.3
21.32%,桑蚕丝
20.83%,聚酯纤维
公定质量百分率
32.48%;
25.37%。
按照GB9994规定,羊毛(毛织物)公定回潮率14%,桑蚕丝11%,腈纶2.0%,聚酯纤维0.4%,应用标准7.3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公定质量百分率计算按式(6)~式(7):P1A(羊毛)=22.70%,P2A(桑蚕丝)=33.67%;P3A(腈纶)=19.84%,P4(聚酯纤维)=23.79%。则混纺织物组成如下:
桑蚕丝
聚酯纤维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五组分混纺织物定量化学分析示例五组分混纺织物定量化学分析计算公式(顺序溶解)B.1
FZ/T01026—2017
对于五组分纤维混合物,经过定性鉴别后,确定为顺序溶解方案,从五组分纤维混合物连续溶解去除四种纤维组分,表B.1所示为五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其中d值来源于GB/T2910。表B.1
五组分混合物溶解d值列表(顺序溶解方案)纤维组分
第一组分(P)
第二组分(P。)
第三组分(P)
第四组分(P,)
第五组分(P,)
剩余组分净干质量
第一种试剂
第二种试剂
溶解试剂
第三种试剂
第四种试剂
在顺序溶解方案逐步溶解去除四组分基础上,从7.1中多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净干质量百分率)计算按式(1)~式(3),可获得五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净干质量百分率)计算式(B.1)~式(B.5)。
式中:
P.xd.xdaxd.xd.x100
(×100
P,=(daXdaaXdaa)x
Ps=(ds1Xdsz)X
×100-
ds,Xds.aXds.abzxz.net
[×100-
(P+P+P)
Pz=dziX
P-100-P2-Ps-P-Ps
第一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第一个溶解组分),%;第二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第二个溶解组分),%;第三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第三个溶解组分),%;第四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第四个溶解组分),%;第五组分净干质量百分率(不溶组分),%;1.....
经第一种试剂溶解去除第一组分后,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B.1)
..........B.3)
.....(B.4)
.....(B.5)
经第一、第二种试剂溶解去除第一、第二组分后,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经第一、第二、第三种试剂溶解去除第一、第二、第三组分后,残留物的干重,单位为克(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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