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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32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22-2015

中文名称:冶金用二氧化钛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itanium dioxide for metallurgy applic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冶金 二氧化钛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50钛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4稀有轻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YS/T 322-1994

出版信息

书号:155066·2-29199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建良、李保金、崔庆雄、杨正蕾、周燕、李永华、胡志杰、庆达嘎、乔敏、刘志光

起草单位: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用二氧化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含钛产品、硬质合金以及对钛纯度要求较高的其他制品用二氧化钛。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S/T322—1994《冶金用二氧化钛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YS/T322—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化学成分新增加了Al2O3、Cr2O3、CaO 的要求,原有的单质除C外全部改为氧化物;
———取消等级,只保留牌号;
———规定灼烧减量和粒度的检测方法;
———对标准中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进行明确;
———补充了订货单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良、李保金、崔庆雄、杨正蕾、周燕、李永华、胡志杰、庆达嘎、乔敏、刘志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523—1965;
———YB523—1982;
———YS/T322—1994。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77.1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 第1部分:通则
GB2557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标准图片预览

YS/T 322-2015冶金用二氧化钛
YS/T 322-2015冶金用二氧化钛
YS/T 322-2015冶金用二氧化钛
YS/T 322-2015冶金用二氧化钛
YS/T 322-2015冶金用二氧化钛

标准内容

ICS 77.15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322—2015
代替YS/T322—-1994
治金用二氧化钛
Titanium dioxide for metallurgy application2015-04-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5-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S/T3221994《治金用二氧化钛技术条件》。本标准与YS/T322一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YS/T322--2015
化学成分新增加了Al2O3、Cr2O3、CaO的要求,原有的单质除C外全部改为氧化物;取消等级,只保留牌号;
-规定灼烧减量和粒度的检测方法;对标准中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进行明确;一补充了订货单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良、李保金、崔庆雄、杨正蕾、周燕、李永华、胡志杰、庆达嘎、乔敏、刘志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B523-1965;
YB523—1982;
-YS/T322—1994。
1范围
冶金用二氧化钛
YS/T322-—2015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用二氧化钛(以下简称二氧化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含钛产品、硬质合金以及对钛纯度要求较高的其他制品用二氧化钛。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77.1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第1部分:通则GB25577一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3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两个牌号YTiO2-1、YTiO2-23.2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满足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YTiO2-1
YTiO2-2
TiO2,
不小于
3.3灼烧减量
Al2O3Cr2O:Fe2 O3
杂质含,不大于
3/BizOAs2O
0.00100.00100.001
0.001 50.001 5|0.001
产品的灼烧减量应不大于0.5%。3.4粒度
产品粒度超过0.09mm的部分应不大于0.5%。3.5外观质盘
产品应为白色粉末,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及结块。Sio
YS/T322—2015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分析应按供需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4.2灼烧减量
产品中的灼烧减量试验按照GB25577一2010附录A中A.6的规定进行。4.3粒度
产品的粒度分析按照GB/T19077.1的规定进行。4.4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法进行检验。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5.1.2
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进行。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每批重应不大于3吨。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灼烧减量、外观质量的检验。5.4取样
产品的取样规定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灼烧减量
外观质盘
取样规定
从每批交付的产品中任意抽取10%,如一批少于40袋时,则抽取20%。拆袋后用取样打从中心插至底部,取等量的试样混合,总量不少于1kg。检查外观质量。将试样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400g左右,分装3份,1份供化学成分检验,1份供粒度、灼烧减量检验,1份保存备查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5.5检验结果判定
5.5.1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5.2灼烧减量检验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5.3粒度检验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5.4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证明书6.1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及牌号;
c)批号;
d)净重;
防潮;
轻放。
6.2包装
YS/T322—2015
产品可用塑料编织袋内衬塑料薄膜袋包装,也可用其他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每件产品净重10kg~25kg。
6.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包装袋损伤、雨淋及化学药品的浸蚀。6.4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于燥的仓库中,防止其他化学品的浸蚀。6.5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中注明:供方名称、地址、电话,
b)产品名称及牌号;
产品批号、净重、件数;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各项分析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印记;e)
本标准编号;
出厂(或包装)日期。
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YS/T322—2015
牌号,
数量(净重);
本标准编号;
其他需协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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