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9445-2015
中文名称:静电复印机用消电刷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eliminating corona brush of electrostatic copying machin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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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静电
复印机
电刷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5.260.99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电影、照相、缩微、复印设备>>N40电影、照相、缩微、复印设备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2.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希平、王志民、项俊峰、董英杰、陈挺、仇相如
起草单位: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北京莱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复印机用消电刷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静电复印机用碳纤维制消电刷。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 9445-1999《静电复印机用消电刷技术条件》,与JB/T 9445-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9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第3章,对结构重新进行了编排(见第3章,1999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图1(1999年版的图1);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5章,1999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检验项目表(见表1);
——修改了标志、包装要求(见第6章,1999年版的第6章)。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北京莱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希平、王志民、项俊峰、董英杰、陈挺、仇相如。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 9445-1999。
标准内容
ICS35.260.99
N40
备案号:49791—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9445—2015
代替JB/T 9445—1999
静电复印机用消电刷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s for eliminating corona brush of electrostatic copying machines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JB/T 9445—1999《静电复印机用消电刷技术条件》。与1999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重新编排第3章技术要求结构;删除图1;修改检验规则;增加检验项目表;修改标志、包装要求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7)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复印机用消电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静电复印机用碳纤维制消电刷(以下简称消电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58—2004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消电刷外壳表面应光洁,不应有裂缝及影响表面质量的缺陷,刷毛不应有断裂与脱毛现象。
3.2 尺寸精度:外形尺寸、公差及刷毛排列应符合图样要求。
3.3 机械性能:刷毛与外壳结合应牢固,在承受两倍消电刷重量或5N中较大拉力时不应脱落。
3.4 电学性能:
3.4.1 单位长度(1cm)刷毛电阻不超过7.5Ω。
3.4.2 刷毛与外壳电阻不超过4Ω。
3.4.3 任意两刷毛束之间电阻不超过8Ω。
3.5 稳定性:在100℃条件下烘45h后,机械性能与电学性能仍应符合3.3和3.4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采用目视检查。
4.2 尺寸精度:用分度值不超过0.5mm直尺测量,按GB/T 1958—2004进行公差检查。
4.3 机械性能:使用弹簧拉力计进行拉力试验。
4.4 电学性能:使用准确度为2.5级或优于2.5级仪表测量,取三次平均值。
4.5 稳定性:在100℃烘箱中连续试验45h,恢复至室温后再进行电学性能检测。
5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定型检验与质量一致性检验,后者包括逐批检验与周期检验。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执行。
表1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基本尺寸、公差、机械性能、电阻及稳定性等。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2 包装
6.3 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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