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384-2012
中文名称: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能耗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Industrial sewing machine test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omputer controlled high speed lockstitch sewing machin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3-06-01
作废日期:202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14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服装工业>>61.080服装工业用缝纫机和其他设备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7缝纫机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3-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伟刚等
起草单位: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能耗试验方法的定义、试验方法、试验结果计算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缝纫速度不低于4000针/分,具有自动剪线、自动加固缝、自动计数缝的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
标准内容
ICS 61.080
分类号:Y17
备案号:3942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384-2012
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能耗试验方法
Industrial sewing machine
Test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omputer controlled high speed lockstitch sewing machin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通宇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刚、徐蔚曾、钱毅、周玉竺、林日照、张健、奥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能耗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试验结果计算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缝纫速度不低于4000针/min,具有自动剪线、自动加固缝、自动计数缝功能的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以下简称“缝纫机”)。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额定运转能耗量
缝纫机在不穿缝线但带缝料条件下进行运转试验时,完成额定缝纫量所消耗电能的量值。
2.2 额定待机能耗量
缝纫机在接通电源处于可工作待机状态时,在规定时间内所消耗电能的量值。
2.3 空载
缝纫机在不穿缝线、不带缝料、针迹距调至3mm、压脚提升状态下的运转。
3 试验方法
3.1 试验条件
3.1.1 试验前将缝纫机外表面擦净,清除针板、送料牙、旋梭及过线部分污物,以3200转/min空载运转5min。
3.1.2 试验输入电压为额定电压,误差不超过±1%;环境温度20℃~25℃;测试仪器采用精度不低于1级数字功率表,测有功功率。
3.2 高速额定运转能耗量
3.2.1 将数字功率表接入电源输入端。
3.2.2 设定计数缝速度4000针/min,加固缝速度1800针/min,允差不超过-1%。
3.2.3 线迹长度3mm,压脚压力40N。
3.2.4 前后加固缝模式:起始与终止各1次,加固缝各3针,计数缝88针,每周期100针。
3.2.5 剪线及拨线功能开启,慢启动关闭;自动抬压脚功能关闭。
3.2.6 不穿线,使用宽150mm两层全棉平布(130g/m²~150g/m²),前后错开重叠,首尾相接,周长2000mm。
3.2.7 连续试验5000周期,每周期停顿2s,总试验时间310min;不足时待机至310min,记录能耗为高速额定运转能耗量。
3.3 低速额定运转能耗量
3.3.1 同样接入数字功率表。
3.3.2 设定计数缝速度2400针/min,加固缝速度1200针/min,允差不超过-1%。
3.3.3 按3.2.2~3.2.5条件设置。
3.3.4 连续5000周期,每周期停顿2s,总试验时间405min;不足则待机至405min,记录为低速额定运转能耗量。
3.4 额定待机能耗量
试验完成后,接通电源并打开控制系统,使设备处于可工作待机状态连续2h,记录消耗电能。
3.5 试验项目选择
可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试验。
4 试验结果
4.1 全部项目总能耗按公式计算:
N = N1 + N2 + N3
其中:N为总能耗(kWh),N1为高速额定运转能耗量,N2为低速额定运转能耗量,N3为待机能耗量。
4.2 部分项目
仅计算所选项目对应能耗。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