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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14-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114-1994

中文名称:手动梁式起重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Manual beam cran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7-18

实施日期:1995-07-01

作废日期:2008-01-2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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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产品趋于淘汰,企业可根据需要制定企业标准

采标情况:гост 7075-1980 NEQ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陶丽、马京东

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梁式起重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为1~10t;工作级别不超过A1;由人力在地面用手拉链条驱动的起重机。 JB/T 1114-1994 手动梁式起重机 JB/T1114-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114--94
手动梁式起重机
1994-07-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5-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手动梁式起重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 1114-94
代警替JB 111468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染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测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为1~10t:工作级别不超过A1;由人力在地面用手拉链条驱动的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 191
GB 783
GB1348
GB3323
GB5905
GB7592
GB 8923
GB9286
GB9439
GB 10095
GB10183
GB 11345
GB 11352
GB/T 12469
GB/T 13306
GB/T 13384
JB2299
JB/T7332
JB/T 7334
ZB J80 015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碳素结构钢
起重机械最大起重量系列
球墨铸铁件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通用桥式起重机限界尺寸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灰铸铁件
渐开线圆柱齿轮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标牌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手动单轨小车
手拉葫芦
手拉葫芦安全规则
3.1.1起重机的结构型式如图1所示。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
1995-07-01 实施
3.1.2型号表示方法
3.1.3标记示例
JB/T 1114-94
S-跨度W-大车基距
起升高度,m
跨度,m
额定起重量(以下简称起重量),t产品代号
起重量5t,跨度10.5m,起升高度3m的起重机应标记为:起重机SL5-10.5-3JB/T1114—943.2基本参数
3.2.1起重机的起重量(代号:Gn,单位:t)应符合如下规定:1,2,3.2,5,10.
3.2.2起重机的跨度(代号:S.单位:m)应符合如下规定:6,7.5,910.5,13.5.
3.2.3起重机的起升高度(代号:H,单位:m)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起重量t
起升高度n
3.3限界尺寸
起重机的最大结构尺寸应符合GB7592中限界尺寸的要求。4技术要求
4.1工作条件
4.1.1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GB10183的要求。4.1.2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不低于一25℃。4.2使用性能
4.2.1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4.2.2起重机运行机构的传动机械总效率由下式决定,其计算值应不低于0.76。2
式中:起一
附加阻力系数,k=1.2;
Gn—额定起重量,kg,
JB/T 1114-94
9. 8k(Gn + g)(μd + 2f)
9——起重机的质量,kg;
滚动轴承摩擦系数,4-0.015;
一车轮滚动轴承内径,mm
车轮沿运行轨道的滚动摩擦系数,f-0.3:i——齿轮减速比
Dh-一手链轮节圆直径,mm:
实测平均手拉力,N。
4.2.3由额定起重量和小车自重在主梁跨中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应不大于S/400。4.2.4
各机构的手拉力应符合如下规定:起升机构的手拉力应符合JB/T.7334中的有关规定;小车运行机构的手拉力应符合JB/T7332中的有关规定:大车运行机构的手拉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起重量+
手拉力N
4.3材料及热处理
4.3.1金属结构主要构件的材料应按GB700的规定,牌号的选用根据使用条件应不低于表3的要求。
工作环境温度
钢材牌号
不低于—20℃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低于—20~—25℃
Q235-B
4.3.2车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9439中的HT200灰铸铁,其踏面热处理硬度应为170~240HB。4.3.3大齿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1348中的QT500-7球墨铸铁或GB11352中的ZG340-640铸钢。
4.3.4车轮轴、齿轮轴与主动齿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的45号钢。4.3.5手链轮材料应不低于GB9439中的HT200灰铸铁。4.4
主要零部件
4.4.1运行机构传动齿轮应不低于GB10095中规定的10级。4.4.2车轮安装后基推端面上的圆跳动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车轮直径
端面上圆动
4.4.3车轮踏面直径公差不低于h9。200-315
>315-630
JB/T1114-94
4.4.4手拉链条应符合JB/T7334中的有关规定。4.5焊接
4.5.1焊接构件用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应与被焊接的材料相适应。4.5.2焊缝外部的焊接质量应不低于GB/T12469缺陷分级中的皿级要求。4.5.3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探伤,射线探伤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时应不低于GB11345中规定的Ⅱ级。4.6桥架
4.6.1主梁应有上拱,跨中上拱度应为(0.9/1000~~1.4/1000)S。且最大上拱度应控制在对称于跨中S/10的范围内。桥架检测条件见附录A(补充件)。4.6.2主梁在水平方向产生的弯曲应不大于S/2000。4.6.3主梁的垂直偏斜应不大于梁高的h/100(见图2)。图2
4.7装配
4.7.1起重机跨度S的极限偏差△S应符合下列规定(跨度检测条件见附录A):S≤10.5m时.As=±5mm;
S>10.5 m 时,4S≤±[5+0.25(S-10)]mm。4.7.2在车轮架空的情况下(见附录A),起重机的车轮在垂直面上的轴线偏斜值α应不大于1/200,且车轮端面的上边应偏向外侧(见图3)。4.7.3起重机车轮的水平偏斜值e应不大于5/300,且在同-一轴线上的两个车轮偏斜方向应相反(见图4。
4.7.4同一端梁上车轮的同位差应不大手2mm,图4
4.7.5桥架的对角线差,从装车轮的基准点处的测量值1S1一S2l≤5mm(见图5)。4.7.6起重机车轮支承点的高度差应不大于0.0015W。以端梁上翼缘板为检测基准时,基准面的平面度不大于1mm,调平条件见附录A。经圆整和简化后的高度差可按表5选取。4.7.7各机构装配后,用手转动其链轮使最后一根轴旋转一周时应转动灵活,且不得有卡阻及时松时4
紧等非正常现象。
高度差
4.8安全
JB/T1114—94
4.8.1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应设扫轨板、缓冲器及止挡装置。>2.3~2.7
4.8.2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手拉葫芦)的使用安全规则应遵守ZBJ80015的规定。4.9外观
4.9.1主要构件的钢材在涂装前应进行表面的除锈处理,并应达到GB8923中规定的Sa212级或St3级的要求,次要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4.9.2起重机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皱纹、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油漆干膜的总厚度为75~105m,其中每层的厚度为25~35μm。4.9.3
4.9.4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9286中规定的级质量要求。4.9.5涂漆颜色一般应符合JB2299的规定。5试验方法
起重机的试验应执行GB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5.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分的规格和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所有的防护装置;手拉葫芦和手动单轨小车:链轮、手拉链条以及轴端固定件。
目测检查还应包括检查必备的证书是否已提出并经过审核。5.2合格试验
经过2-~3次的逐渐加载至额定起重量后开始试验,验证下列项目是否符合本标准及设计图样的要求
起升机构(手拉葫芦)的主要性能和基本参数应符合本标准及JB/T7334中的规定:小车运行机构(手链单轨小车)直线运行时的主要性能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7332中的规5
JB/T 1114-94
c.传动机械效率的测定,在不超过3/1000坡道的轨道上测定手拉力,按4.2.2条规定的公式进行换算,效率值应符合该条的规定。手拉力的测定详见本条e项;d、主梁跨中垂直静挠度应符合4.2.3条的规定。试验方法参见5.3.1条;e.手拉力的测定,可用传感器法或磁码法测定,传感器法测量时,其传感器必须经过标定。用础码法测量时,起重机应在额定载荷下,在其手拉链条的一侧挂上码,并逐渐小量增加砖码,直至克服静摩擦力后慢慢地驱动起重机运动,此时所挂的码重量为所测大车的手拉力,手拉力测三次取其平均值,且应符合4.2.4条的规定。小车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手拉力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相关标推的规定。5.3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5.3.1静载试验
试验前应将空载小车停放在跨度的中问位置,并在主梁上定出基准点(在额定载荷下测量垂直静挠度)。
起升机构加载至1.25G,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少于10min,然后卸去载荷,如此重复进行三欲。第三次卸载后,主梁不得有永久变形。然后将小车开至跨端,检测主梁实有上拱度应不低于0.7S/1000。
试验后检查起重机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不得有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产生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亦不得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试验合格。5.3.2动载试验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一般应分别进行。试验载荷为1.1G.,各机构的累计运行距离应符合表6的规定。
机构名称
距离mm
正反次数
小车运行
全國程
大车运行
≥500
各机构完成其功能试验后,经捡查连接处无松动且没有发现机构或构件损坏,则试验合格。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除第5章中5.2和5.3条规定的试验内容外的所有项目。
6.1.2起重机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6.1.3空运转试验:试验时应将起重机车轮架空,用手拨动各机构的手链轮应转动灵活。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产品图样及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逐项检验。检验合格后才予出厂,出厂产品应向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6.2型式检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组。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时.按照表7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6
月生产总台数
每半年抽检台数
JB/T 1114-94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C.
d.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6.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和第5章中规定的全部试验内容。6.2.3如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型式检验,测应到用户使用现场进行型式检验。6. 2. 4
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指定。应同时考虑产品的起重量和跨度大小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系列的考核。标志、包装
7.1每台起重机应在主梁跨中明显位置上固定起重量吨位牌,吨位牌上应标出:旺,
额定起重量:
制造厂的名称、广标或商标。
7.2每台起重机应在主梁一侧明显位置上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标牌内容应包括:
起重机名称:
起重机的基本参数;
起重机的型号或标记:
起重机的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制造广名称。
起重机的包装应符合GB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7.3
在起重机的包装箱内应放置下列随机文件:7.4
产品合格证明书;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装箱单;
安装图:
易损件图:
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起重机,在用户妥善保管,合理安装和正确使用的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一个月内)能正常工作。A1桥架检测条件
JB/T1114—94
附录A
桥架和跨度检测条件
(补充件)
A1.1检测时,桥架的支承点应在端梁的下面。尽量接近车轮位置。A1.2在桥架端梁的上翼缘板上找四个基准点(车轮支承中心顶点)调平,其误差在跨度方向不超过3mm,在基距方向不超过2mm
A1.3桥架应在无日照影响的情况下进行测量。A1.4用拉钢丝的方法测量主梁上拱度时,钢丝直径为0.49~-0.52mm,拉力为150N。在测得数值中扣除表A1所列因钢丝自重影响的修正值,即为主梁实际上拱度。表Al
跨度s
>7. 5 ~10. 5
>10. 5~13. 5
跨度检测条件
A2.1测量跨度采用的拉力值和修正值见表A2。表A2
钢卷尺截面
跨度s
10. 5~~13. 5
拉力值
修正值
修正值
A2.2测量时钢卷尺和桥架温度应一致.钢卷尺应自然下垂不得摆动。mm
A2.3测量所得钢卷尺上的读数加上表A2所列的修正值和钢卷尺的计量修正值(正或负),即为起重机的实际跨度。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丽、马京东。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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