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PQS MBPA C003-2019
T/CPQS MBPA C003-2019婴幼儿咀嚼辅食器通用安全要求
标准类别:团体标准
英文名称: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of food feeder for babies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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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7.190
中标分类号:Y89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19-05-29
归口单位: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发布部门: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主管部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咀嚼辅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供4个月及以上婴幼儿使用的咀嚼辅食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的餐具及喂养器具,或在医务人员监督下使用的餐具和喂养,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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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97.190
Y 89
CJPS
T/CPQSMBPAC 003—2019
团体标准
婴幼儿咀嚼辅食器通用安全要求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of food feeder for babies weaning
2019-05-29 发布 2019-06-01 实施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东莞亲亲我实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及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莞亲亲我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玩具婴童用品实验室,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山市卫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广东佳奇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东莞市原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雅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富文,杜风娟,易通斌,彭丽,李海强,张青,吕远智,卢本宣,魏泽麟,余文杰,任飞,谭嘉欣,邝映晖,戈怡瑾,王昆,黄理纳。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咀嚼辅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4个月及以上婴幼儿使用的咀嚼辅食器(以下简称咀嚼辅食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的餐具及喂养器具,或在医务人员监督下使用的餐具和喂养器具,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用橡胶材料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8482-2012 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咀嚼辅食器
带有手柄或抓环方便抓握,用于婴幼儿通过咀嚼、吸吮和吞咽进食辅食的器具。
4 要求
4.1 原料
婴幼儿辅食,通常含有
原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国家标准及公告的规定,添加剂应符合 GB 9685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 外观质量
4.2.1 咀嚼辅食器表面应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无异味。
4.2.2 咀嚼辅食器吸嘴应成型良好,不应有缺胶麻面、明显变形、气泡、杂质等。通孔直径为1mm~4mm,相邻通孔间的距离为2mm~10mm,不应有毛边。
4.2.3 咀嚼辅食器的塑料塞盖、手柄和保护盖应成型良好,无裂缝、缺料、明显变形等缺陷。
4.3 结构
4.3.1 咀嚼辅食器不应有任何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咬吸嘴部分应表面圆滑。
4.3.2 咬吸嘴应内部中空,适用于放置软质辅食或果蔬块,方便婴幼儿咬嚼。
4.3.3 咬吸嘴表面不应有油印和塑料贴花纸。
4.3.4 咬吸嘴应与塞环互配,大小合适,塞盖开启和扣合应方便可靠,不应自动脱出,塞盖应压住吸嘴垫环,其结构使吸嘴不应从塞盖中拉出。
4.4 小零件
咀嚼辅食器中所有可拆部件(包括拆卸后便于清洗的零件),按照本标准测试前后,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以任一方向将部件放入如图1所示的小零件试验器,均不应完全容入。
单位为毫米
图1 小零件试验器
4.5 形状模板
按照5.4测试时,咀嚼辅食器的手柄不能突出于测试模板A的底部。咀嚼辅食器球形、半球形或圆形手柄端部不能突出于补充测试模板B的底部。
4.6 孔洞(手指夹陷)
为了避免手指陷入咀嚼辅食器,咀嚼辅食器上任何孔洞不应允许直径5.5mm的圆杆通过,除非其穿透深度小于10mm,或孔洞允许直径14mm的圆杆不受阻碍地通过。
4.7 密封性能
按照5.5条款测试,锁扣扣紧后,塞盖和咬吸嘴的结合处应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
4.8 耐低温性能
按照5.6条款测试,咀嚼辅食器应能承受(-18±2)℃的低温环境24h,各部件都不应出现明显的变色、变形或破裂等现象。
4.9 跌落性能
经5.7条款跌落测试后,咀嚼辅食器不应产生小零件,不应产生明显的变形、破裂现象,不应产生影响功能的损坏。
4.10 抗冲击性能
经5.8条款抗冲击性能测试后,咀嚼辅食器不应产生明显的变形、破裂现象,不应产生影响功能的损坏。
4.11 抗刺穿性能
按5.9条款抗刺穿性能测试时,完全刺穿咀嚼辅食器的咬吸嘴一层表面的力应大于30N。
4.12 抗扯性能
经5.10条款抗扯性能测试后,咀嚼辅食器的咬吸嘴不应破裂或分盒。
4.13 咬扯耐久性能
经5.11条款咬扯耐久性测试后,咀嚼辅食器的咬吸嘴无破裂。
4.14 拉力测试
经5.12条款拉力测试后,咀嚼辅食器无部件破裂。
4.15 卫生要求
咀嚼辅食器的卫生要求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4.15.1 材料要求
咀嚼辅食器的所有部件(卡扣除外)用于制造咀嚼辅食器的材料应按5.1.2的要求进行预处理,按照表1中用“√”标记的要求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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