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 JB/T 7549.4-1994
中文名称: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Stand-up bag forming-filling-sealing machin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12-09
实施日期:199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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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3仓储设备、装卸机械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5-09-01
起草人:吴德孚、胡德印
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锦州包装机械厂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3.2型号
包装机型号的编制按GB7311的规定,0
改进设计顺序号.A.B
一最大包装容量,mL
多功能
机械工业部1994-12-09批准
1995-10-01实施
3.3基本参数
包装机的基本参数按表1的规定。项具
包装速度
最大包装容量
袋/min
最大包装尺寸(长×宽)mm
包装材料最大宽度
总功率
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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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0 mL
30~120
140×105
100mL>100~1500
300×180
4.1包装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用于包装食品、药品的包装机,与包装物及包装材料相接触的部位应采用不锈、无毒及化学性能稳定的材料制成,并应符合卫生要求。4.3包装机涂漆表面质量应符合ZBJ50011的有关规定。涂层光泽度不小于75%。4.4整机性能要求
包装机应运转灵活,不允许有干涉和松动现象。包装机工作时不得有异常声响,工作噪声不得大于80dB(A)。4.4.21
包装机的可用度不得小于95%。
4.4.4在正常条件使用下,包装机到第一次大修前的使用时间不少于7500h。4.5包装机的温度调节器应可靠地控制热封部位的温度在100~300℃之间的任--数值、并应设有加热指示灯。热封部位表面有效热封长度上的温度与温度调节器调定值的误差应在士10℃以内。4.6包装机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其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4.7包装机的绝缘电阻与耐压强度、接地电阻应符合GB5226中13.1、13.2、13.3条规定。4.8包装成品质量要求
4.8.1包装袋的封口处应平整、网纹清晰,不得有灼化和压穿现象。4.8.2包装机的光电跟踪切断位置误差不大于士2mm。用其他形式控制袋的长度时.其误差不大于±5 mm。
4.8.3包装袋热封强度和耐静压力应符合表2规定。表2
包装容量
N/15 mm
热封强度
耐静压力
4.8.4充填装置的计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a.
≤100
≥196www.bzxz.net
>100~1500
≥405
容积式充填装置:充填量大于10g时,计量精度误差≤土2%;充填量小于或等于10g时.计量精度误差≤±3%。
b.称重式充填装置:计量精度误差≤士1%。4.8.5包装成品合格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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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在用户遵守包装机的安装和使用规定条件下,包装机从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用户安装之日起12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不包括易损件)。5试验方法
5.1每台包装机都必须经空运转试验。空运转试验时间不得少于1h,其中高、低速各运转0.5h以上,5.2温度试验
将温度调节器分别依次调至150,200250C各点,再测量热封部位的温度。用测温仪在热封部位有效热封长度上测三点,其中处取其中点,另两处分别取在距有效热封长度两端15mm处,所测三点的温度均应符合4.5条规定。
5.3噪声测量
5.3.1测试仪器应使用GB3785规定的「型声级计。5.3.2包装机周围不应放置障碍物,与墙壁距离不得小于2000mm。5.3.3传声器测点位置:传声器距地面高度1500mm,与包装机间的测量距离为1000mm,并沿包装机周边选6个测点。
5.3.4测量时应首先测出本底噪声(即包装机停止运转时的周围环境噪声),其位置与包装机噪声测量位置相同。本底噪声应比包装机运转时的躁声至少低10dB,若差值小于3dB,测量结果无效。当差值小于10dB而大于3dB时,按表3修正后得出包装机各测点噪声。表3
Lp, - Lp2
包装机运转时的噪声;
表中Lp1
Lp2-本底噪声;
ALp——应从Lpi中减去的修正值。4~5
5.3.5在额定工作速度下测得包装机6个测点上的噪声后,并按5.3.4条修正,取其最大值即为包装机噪声值,应符合4.4.2条规定。5.4工作可靠性试验
包装机工作可靠性试验,可在制造厂或用户进行。5.4.1可用度A:包装机在正常工作后,可工作时间与停机维修时间之和必须大于250h,并按式(1)计算可用度A值,应符合4.4.3条规定。W
A-w+W,
× 100%
式中:A一一包装机的可用度;
W一一包装机的可工作时间;
W.一包装机的停机维修时间。
5.4.2包装机的可靠性指标可以由法定检测部门认可的试验报告来判定,也可由法定检测部门根据用户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评定,两者具有同等效应。5.5电器试验按GB5226中13.1、13.2、13.3条规定进行,应符合4.7条规定。5.6包装成品质量试验
5.6.1抽样方法
包装机正常工作后,按最大量程的75%连续进行实物包装,间隔取样并按表4规定进行。试验包装物料按设计要求选定,或采用性质相近的物料代替。3
包装容量
≥100~1500
5.6.2外观质量试验
包装机工作速度
袋/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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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抽样时间
每次间隔时间
三次抽样总数
在试样中随机抽取25袋,以目测的方法观察包装袋的外观质量应符合4.8.1条规定,并统计合格品数αl。
5.6.3包装袋长度和光电跟踪切断位置试验在所剩试样中随机抽取25袋,用刻度为0.5mm的钢尺测量。应符合4.8.2条规定,并统计合格品数a2。
5.6.4热封强度试验
在所剩试样中随机抽取25袋按ZBY28004规定,从包装袋的每个封口边各取1~2条,共取75~140条试样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中热封强度的规定。若同一包装袋上所取试样完全符合表2中热封强度要求,则该包装为合格品。如有任-一试样不合格,则该包装不合格,并统计其合格品数a3。5.6.5耐静压试验
试验装置:如图所示;
b.试样数量:在所剩试样中任意抽取25袋;加压盘
试验方法:将加压盘与码重量之和加至表2规定值并保压1min,观察内容物的泄漏(对液c.
体而言)和封口处的破损情况,并统计合格品数ad。此试验对加压后内容物能扎破袋的除外。5.6.6充填计量精度试验
a.在所剩试样中任意抽取25袋,用感量为0.1g的天平逐袋称量,按式(2)计算充填计量精度,其值应符合4.8.4条规定,并统计合格品数α5。充填计量精度=1实测重量是规定重量1× 100%规定重量
对不大于10g的包装,在剩余的袋中随机取100袋。随意分为10组.用感量为0.1g的天平b.
逐组称量,按式(3)计算充填计量精度。其值应符合4.8.4条规定。并统计合格品数a5。充填计量精度 = 10 袋实测总裹规18载规定总重1× 100%10袋规定总重
包装成品合格率:按式(4)计算并应符合4.8.5条规定:5.6.71
式中:a—
包装成品台格率;
每项试验的合格品数;
A,——每项试验抽取试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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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100%
5.7包装机涂层光泽度采用光泽计测量,其值应符合4.3条规定。6捡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包装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2、4.3、4.4.1、4.6、4.8.1、4.8.2条。6.2型式检验
6.2.1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6.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3抽样方法与判定规则
(4)
6.2.3.1.根据制造厂的生产情况,对受检包装机可分为若干个检查批,每检查批应为同型号且生产条件、生产时间基本相同。
6.2.3.2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检查水平IL=1,合格质量水平AQL=4,具体按表5规定。表5
51~90
6. 2. 3. 3
判定规则
样本大小
正常检查
判定数
根据样本检查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则该批包装机合格,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则该批包装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JB/T 7549. 4 - 94
每台包装机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规定。7.1.2标牌的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与型号;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及出广编号。
包装标志按GB6388与GB191规定。7.1.31
7.2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规定。包装箱外壁应标明:
产品名称及型号;
制造厂名称、出厂编号;
毛重;
发货站及到站,发货及收货单位。包装箱内应有以下随机资料: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随机备件与易损件明细表。
7.3运输与贮存
在防止剧烈震动、丽淋、倒置的情况下,可采用任意运输工具运输。7. 3. 1
包装机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允许倒置与堆放。保存期超过六个月以上时,应开箱检查,并通电试机0.5h,经防锈处理后再贮存。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锦州包装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德孚、胡德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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