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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5080-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5080-1991

中文名称: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 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st iron valve guides for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07-01

实施日期:1992-07-01

作废日期:2008-07-0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5356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3进、排气系统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NJ 28-64;被JB/T 5080-2008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4 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发布部门: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气缸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往复活塞式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 JB/T 5080-1991 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 技术条件 JB/T5080-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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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5080--91
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技术条件
1991-07-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
199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508091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览存。本标准适用于气缸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往复活塞式内燃机铸铁气门导管(以下简称气门导管)。
2引用标准
GB9439免费标准bzxz.net
GB1800
GB 1184
GB2828
GB7216
GB1958
3技术要求
灰铸铁件
公差与配合总论标准公差与基本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逐批检查计数轴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灰铸铁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金润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灰铸铁金相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3.1气门导管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遣,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3.2气门导管应采用灰铸铁,合金铁或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其他铸铁制造,其机械性能应大于或等于GB9439中规定的HT200的抗拉强度值。3.3气门导管硬度:灰铸铁为170~241HB;合金铸铁为187~255HB。3.4气门导管的金相显微组织应为在细片状珠光体上均匀分布有A型石墨(允许有少量B型和D型石),铁素体含量应不超过廉片面积的7%,允许有均匀分布的断续网状磷共品晶,不允许有连续网状的磷共晶和不允许有自由渗碳体。3.5气门导管内外暖表面不允许有凹痕、裂纹、疏松、夹渣和外来夹杂物。内孔表面不允许有气孔、外圆表面允许有真径小于或等于1.5mm,深度小于或等于0.5mm的气孔.其数量不翅过3个,气孔间相邻距离应大于5mm。
3.6气门导管的尺寸公差等级按GB1800表2中规定的下列公差等级3.6.1外圆柱面直径公差等级为IT6,3.6.2内圆柱面直径公差等级为IT8,3.7气门导管的形状和位置公差按GB1184中规定的下列公差等级3.7.1外圆的圆柱度为8级,
3.7.2外圆轴线对内轴线的同轴度为9级,3.8气门导管的内外圆表面粗链度R.值0.8μm。3.9气门导管的寿命应不低于内燃机的大修期。3.10在内燃机保用期内,气门导管确因制造不良引起损坏,制造厂应负资三包。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07-01批准1992-07-01实施
4检验规则
JB5080—91
4.1气门导管应经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才能出厂。4.2订货单位抽验产品质量时,应按GB2828的规定.抽样方案和合格质量水平由供需双方商定。4.3气门导管的机械性能按GB977的规定进行检验,4.4气门导管的硬度按GB231的规定用布氏硬度计测定。4.5气门导管的金相显微组织按GB7216的规定用金相显微镜进行检验,4.6气门导管外圆的遇柱度按GB1958附录中(4)圆柱度误差检测方法测量。4.7气门导管外圆轴线对内圆轴线的同轴度按GB1958附录一中(10)同轴度误差检测方法测量。4.8气门导管的表面粗链度R值用表面粗糙度仪测量,也可用表面粗趟度比较样块比较。4.9气门导管的耐久试验允许与内燃机台架耐久试验和有监规的使用试验一起进行。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在每个气门导管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标注的部位、尺寸和方法按产品图样规定,应注意不使零件受到损伤。
5.2每个气门导管在包装前应清洗干净和进行防锈处理,并用结实不透水的中性纸或塑性薄膜包好,再装入包装盒,每只盒内装入同一机型的气门导管。包装盒上应标明a.
制造厂名称、标志(或商标)及地址;产品型号、名称及零件号:
数量:
出厂日期,
5.3包装盒内应附有检验员签章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明:a.
制造厂名称、标志(或商标)及地址:产品型号、名称及零件号:
产品检验合格,准予出厂;
检验日期。
5.4包装好的气门导管必须装入衬有防水纸的干燥包装箱内,并保证在正带运输中不致损坏。每箱总重量应不超过50kg。
5.5包装箱上应标明,
制造厂名称、标志(或商标)及地址:产品型号及名称:
总重量及数量1
体积:长×宽×高:
收货单位及地址:
“小心轻放”、“防湿”等标志装箱日期。
5.6气门导管应存放在通风和干燥的仓库内,在正带保管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制造厂应保证气门导管在12个月内不致锈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内燃机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内燃机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宏智。
本标准自实施之目起,NJ28-64《气门导管技术条件》作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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