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2压缩机、风机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7663.1-1995 容积式压缩机 包装技术条件 JB/T7663.1-1995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7663.1-95
容积式压缩机包装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1995-06-16
实施日期:1996-07-01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产品包装的包装方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等。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机的运输包装。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国家和行业标准:
GB155
GB191
GB326
GB349
GB1931
GB4823
GB/T 4857.1
GB/T 4857.3
GB/T 4857.5
GB5398
GB6388
GB7284
GB9846.4
GB12626
GB13041
GB13123
GB/T 13384
JB2536
JTJ01
3 总则
3.1 包装应科学、经济、美观、牢固,并适合长途运输、多次装卸。特殊要求按供求双方协议执行。
3.2 包装应保证压缩机在正常的储运、装卸条件下,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出口压缩机两年)不因包装不良而造成锈蚀、损坏等现象。
3.3 包装箱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有关超重、超限的规定。采用集装箱运输的产品包装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
3.4 压缩机须经检验合格并做好防护处理后方可包装,随机文件应齐全。
3.5 包装环境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
4 包装方式
4.1 压缩机一般采用箱装,箱顶采用平顶型式,也允许采用斜顶型式;移动式压缩机允许采用裸装。
4.2 大型压缩机,根据结构特点,允许解体后分别包装。
4.3 压缩机的辅助设备的包装方式应符合GB/T 13384及JB2536的有关规定。
4.4 根据供求双方协议,压缩机可采用散装或其他包装方式。
5 技术要求
5.1 箱装
5.1.1 一般要求
5.1.1.1 包装箱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包装箱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1.2 压缩机可采用木箱或菱镁砼箱包装,出口压缩机应采用木箱包装。
5.1.2 材质要求
5.1.2.1 木材
a. 包装箱的主要受力构件,应采用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杉、白松、木等木材,也可采用与上述术材物理机械性能相近的其他材质。其他构件,在保证包装强度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用材的要求,选用适当的材质。
b. 同一包装箱的箱板,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毛刺和虫眼(已修补的除外)。制箱木材各部位的允许缺陷度应符合GB/T 13384中表1的规定,木材中各种缺陷的解释和计算方法按照GB155和GB4823的规定。
c. 制箱时封闭箱的箱板、箱档的木材含水率应不大于20%,滑木、枕木及框架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25%。
注:本材的含水率可按GB1931的规定测量。
5.1.2.2 胶合板
制箱用胶合板应符合GB9846.4的规定,出口包装箱应选用1至Ⅱ类板。
5.1.2.3 纤维板
包装用纤维板应符合GB12626的规定,出口包装用纤维板应选用一、二等板。
5.1.2.4 竹编胶合板
竹编胶合板以酚醛树脂或其他性能相当的胶合剂胶合而成,不允许有鼓泡、脱层现象,表面不得有明显污染,其物理性能应符合GB13123的规定。
5.1.2.5 菱镁砼
菱镁砼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980N/cm,抗剪强度不得低于250N/cm。
a. 制箱用菱镁砼各部位的允许缺陷应符合GB/T 13384中表2的规定。
b. 不得使用修补的菱镁砼部件箱。
5.1.2.6 其他材料
包装箱也可以采用经试验证明性能可靠的其他材料制箱,或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制成组合箱,但必须保证包装箱的强度并符合储运、装卸要求。
5.1.3 制箱要求
5.1.3.1 木箱
木箱结构形式应根据其内装物重量,参照GB/T 13384附录A的规定选用。
5.1.3.1.1 滑木
a. 滑木的截面尺寸参照GB7284中表4的规定,允许根据用材情况自行确定滑木尺寸。
b. 滑木应尽量均匀排列,但对于底板兼枕木的形式,若压缩机需用螺栓固定在滑木上,限于螺栓2孔的位置,滑木的位置可适当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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