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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7663.1-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7663.1-1995

中文名称:容积式压缩机 包装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ackaging of positive displacement compressor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6-16

实施日期:1996-07-01

作废日期:2006-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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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2压缩机、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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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被JB/T 7663.1-2005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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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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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663.1-95
容积式压缩机
1995-06-16发布
包装技术条件
199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容积式压缩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包装技术条件
JB/T 7663.1-95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产品包装的包装方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等。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机的运输包装。2引用标准
GB1931
GB4823
GB/T 4857.1
GB/T 4857.3
GB/T 4857.5
GB5398
GB6388
GB7284
GB12626
GB13041
GB13123
GB/T 13384
JB2536
3总则
针叶树木材缺陷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
一般用途圆钢钉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阅叶树木材缺陷
包装运输包装件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包装
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运输包装件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大型运输包装件试险方法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框架木箱
胶合板菩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硬质纤维板
包装容器菱镁砼箱
竹编胶合板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和运输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1包装应科学、经济、美观、牢固,并适合长途运输、多次装卸,特殊要求按供求双方协议执行。3.2包装应保证压缩机在正常的储运、装卸条件下,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出口压缩机两年)不因包装不良而造成锈蚀、每损等现象。3.3包装箱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有关超重、超限的规定。采用集装箱运输的产品包装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
3.4压缩机须经检验合格好防护处理后方可包装,随机文件应齐全。3.5
包装环境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机械工业部1995-06-16批准
1996-07-01实施
4包装方式
JB/T 7663. 195
4.1压缩机一般采用箱装,箱顶采用平项型式,也允许采用斜顶型式:移动式压缩机允许采用裸装。4.2大型压缩机,根据结构特点,允许解体后分别包装。4.3压缩机的辅助设备的包装方式应符合GB/T13384及JB2536的有关规定。4.4根据供求双方协议,压缩机可采用散装或其他包装方式。5技术要求
5.1箱装
5.1.1-般要求
5.1.1.1包装箱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包装箱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1.2压缩机可采用木箱或菱镁砼箱包装,出口压缩机应采用木箱包装。5.1.2材质要求
5.1.2.1木材
包装箱的主要受力构件,应采用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杉、白松、木等木材,也可采用与上述术材物理机械性能相近的其他材质,其他构件,在保证包装强度的剪提下,根据合理用材的要求,选用适当的材质。
b.同一包装箱的箱板,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毛刺和虫眼(已修补的除外)。制箱木材各部位允许缺陷度应符合GB/T13384中表1的规定,木材中各种缺陷的解释和计c.
算方法接照GB155和GB4823的规定。d.制箱时封闭箱的箱板、箱档的木材含水率应不大于20%,滑木、枕木及框架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25%。
注:本材的含水率可按GB1931的规定测量。5.1.2.2胶合板
制箱用胶合板应符合GB9846.4的规定,出口包装箱应选用1至Ⅱ类板。5.1.2.3纤维板
包装用纤维板应符合GB12626的规定,出口包装用纤维板应选用一,二等板。5.1.2.4竹编胶合板
竹编胶合板以酚醛树脂或其他性能相当的胶合剂胶合而成,不允许有鼓泡、脱层现象,表面不得有明显污染,其物理性能应符合GB13123的规定。5.1.2.5菱镁砼
菱镁砼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980N/cm,抗剪强度不得低于250N/cm*。a.
制箱用菱镁砼各部位的允许缺陷应符合GB/T13384中表2的规定。b.
c不得使用修补的菱镁砼部件箱。5.1.2.6其他材料
包装箱也可以采用经试验证明性能可靠的其他材料制箱,或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制成组合箱,但必须保证包装箱的强度并符合储运、装卸要求。5.1.3制箱要求
5.1.3.1木箱
木箱结构形式应根据其内装物重量,接GB/T13384附录A的规定选用。5.1.3.1.1滑术
按:滑木的截面尺寸照GB7284中表4的规定,允许根据用材情况自行确定滑木尺寸。b.滑木应尽量均勾排列,但对于底板兼枕本的形式,若压缩机需用螺栓固定在滑木上,限于螺栓2
孔的位置,滑木的位置可适当偏移。JB/T 7663.1-95
c.滑本的中心间隔一般不大于1200mm,需用叉车沿横向进叉装卸时,滑木的中心间隔不大于1000mm(内装物重量小于1500kg时,应不大于800mm),超限时则在中间加入相同截面的滑木。d.滑本应尽量采用一根整木,若长度不够,应按GB/T13384图1所示的方法对接。但对接位置不能在长度的中心处,且各滑的对接位置应错开。滑木宽度为90mm以下时用M10螺栓对接,超过90mm用M12螺栓对接。
e,滑木两端距底面高度约二分之一滑木高度处,应制成55°~65°的下斜角,端部应不露出箱外。f.当为了便于调整起吊点与包装箱重心的平衡时,滑木底部可装上辅助滑木,辅助滑木用钢钉钉在滑木底部,其位置根据压缩机的重心确定。需要滚杠装卸时,辅助滑木的两端应制成45*的导角(见图1)。
55*~65*
需用艾车横间叉运时,辅助滑木上应有叉车孔,其各部位尺寸应符合GB/T13384图3及表3的规定。
5.1.3.1.2箱板
箱板可采用木板,也可采用胶合板、纤维板或竹编胶合板等。a.木材箱板的尺寸应根据包装箱外形尺寸和内装物的重量而选定。箱板应竖铺,拼接应严密.采用对口接整。
b、胶合板、纤维板或竹编胶合板板面应整洁,不得有明显的油溃、压痕和裂缝,边角不得有毛刺和松软现象,拼接处应在框木或梁承的中心上,接缝应严密。5.1.3.1.3钉箱
a.木箱应采用锯齿形布钉钉箱时箱板表面不应显露钉头、钉尖钢钉不得中途弯曲或钉在箱板、框架接缝处
b.根据箱板、箱档的厚度,滑木、枕木和框架构件的尺寸和用材性能接GB349的规定选用钢钉,允许根据需要选用其他类型的钢钉。c.钉箱应根据箱体尺寸和箱板宽度合理确定钢钉间的距离。5.1.3.1.4防湿
a.包装箱四周箱板和底板应内村一层石油沥青油毡,所用石油沥青油毡应符合GB326的规定。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防水材料,如油纸、塑料薄膜等。b,包装箱顶盖应果用双层防水材料结构,外层防水材料应伸出箱边不小于100mm,并用压板压紧大中型压缩机包装箱防水结构如图2所示,微小型压缩机包装箱(允许垒放)防水结构如图3所示。石油青油毡应尽量整块使用;也可措接·但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并在搭接处用压板C.
压紧。搭接方法为:顶盖板和底板以中幅覆盖侧幅,四周箱板以上幅覆盖下幅。油霜
外塑板
5.1.3.1.5通风
塑料薄旗
内支撑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JB/T7663.1--95
外盖营
塑料薄膜
内支撑
包装箱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通风口,通风口结构应符合GB7284中3.2.1.4的规定。5.1.3.1.6加固
a,组箱后,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重量,在各构件结合处采取适当加窗措施,如设置箱档、氧化钢带、护棱护角及U型钉、T型铁或L型铁等。b.
大型包装箱的滑木在吊绳通过处应加装护铁(如图4),图4
5.1.3.2菱镁砼箱
菱镁砼包装箱的结构型式,组装要求等应符合GB13041的规定,5.1.3.3包装箱内箱空间
包装箱的内箱空间应保证内装物装箱后与其内壁保持不小于30mm,与箱顶保持不小于50mm的距离。
5.1.3.4包装箱的强度
包装箱应其有足够的强度。根据包装件的重量和特点,按本标准第6章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后,箱内压缩机应无明显位移,外观和性能未受到破坏,包装箱应无明显的破损,并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5.1.4装箱要求
5.1.4.1压缩机外表面应清除干净,无油污、锈渍、灰尘等。5.1.4.2所有未涂漆表面及零件的外露加工面,均应进行防锈处理,防锈涂层应均勾,无源涂。5.1.4.3压缩机的外露管口应封好,防止灰尘进入。5.1.4.4压缩机上能转动或移动的部位应加以固定;凸出的部分,在不影响整机精度或性能的情况下应卸下随机一同包装(或根据不同特点另行包装),5.1.4.5装箱时,应保护压缩机不被磁换,避免破坏漆面和防锈层。5.1.4.6固定式压缩机应用娠栓固定在包装箱底座上,不得松动,其重心应尽量居中靠下,移动式压缩机(车装式除外)应用模块将轮子限位、卡紧,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将压缩机固定在底座上,防止审动或翻转。
JB/T7663.1-95
5.1.4.7压缩机的重要金属如工面与包装箱底座或紧固木方等接触处,应采用防锈纸、塑料薄膜、橡胶板等材料衬垫,衬垫方式如图5所示。金属重要加工面
防铸细盘
美甲服的防锦您
塑料薄膜
橡胶板
石伯额青抵(减油然)
底板(或状木
压杠木方
缘胶板
塑料薄牌
苯甲酸钠防诱纸
防锈房
金属置婴加工面
5.1.4.8压缩机的易报件(备件)、专用工具等应进行防锈处理,对精密易损件(备件)应用油纸、塑料膜等材料包惠,并用普通本箱包装,易损件(备件)箱、工具箱及压缩机皮带轮等,应固定在包装箱内适当的位置,不得松动。
5.1.4.9外购部件(可拆卸)允许采用原包装,可固定在包装箱内适当位置或独立包装,5.1.4.10封箱前,压缩机外部一般应盖整乙、聚氨乙筛惑尼龙复合薄膜算,累面不得有破裂、油污等。
5.2散装
装压缩机底座材质和滑木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5.1.2.1及5.1.3.1.1条的规定,压缩机应紧固在底座上,防止运输中发生位移,对需局部防护的部分可进行局部包装。6试验方法
6.1菱镁砼箱包装件的试验方法按GB13041第5章的规定。6.2木箱包装件试验方法
6.2.1试验项目:
起吊试验:
堆码试验:
喷淋试验:
跌落试验:
公路运输试验。
试验前的准备
包装箱进行试验前,应对各部位进行标示编号,编号方法按GB/T4857.1的规定,包装箱内应装入压缩机,也可根据压缩机的特点和试验目的,采用与其重量、重心位置和尺寸都相接近的模拟物。
跌落、堆码、起吊试验应在平整、坚固的混凝土地面上,或在具有足够面积和刚度的钢板上进c.
d喷琳试验的试验场地应比包装箱底部面积至少大50%,并置有格条板和足够容量的排水口:使喷洒的水能够自动排出。
6.2.3试验步骤
6.2.3.1起吊试验
JB/T 7663.1-9S
重量大于500kg的包装件应做起吊试验。起吊试验按GB5398中3.3.3条的规定执行,试验后箱体应无破损和明显变形。
6.2.3.2堆码试验
重量大于500kg的包装件,堆码试验按照GB5398中3.3.2条的规定,试验后箱顶最大挠度应不大于30mm,箱壁应无破损和明显变形:重量小于或等于500kg的包装件,其堆码试验按GB/T4857.3的规定,试验后包装箱应无破损和明显变形。6.2.3.3喷淋试验
a。需做起吊试验的包装件,其喷淋试验必须在起吊试验之后进行。b。将包装件放置在试验场地的中心,喷淋装置与箱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000mm,以100士20L/(m*·h>的喷水量均匀垂直地向下喷淋,喷淋时间为1h,e.喷淋试验后,清理外部,然后开箱检查,箱内应不漏水。6.2.3.4跌落试验
重量大于100kg的包装件应做棱跌落试验,试验方法按照GB5398中3.3.1.2条的规定;重量小于或等于100kg的包装件应做自由跌落试验,试验方法按照GB/T4857.5的规定。试验后,包装箱应无明显破损,产品的外观及性能参数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6.2.3.5公路运输试验
将包装件置于载重汽车的中后部,并固定,然后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25~40km/h的速度行驶,行驶距离不小于200km,行驶过程中,应做不少于三次的刹车试验。试验后开箱检查,包装箱应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内装压缩机无损伤及明显位移,且其外观、性能参数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注:公路路面等级接JTJ01的规定:三级公路中级路面为辟、砾石路面,不整齐石块路面,其他粒料路面等。7检验规则
7.1菱镁砼箱包装件的检验规则按GB13041中第6章的规定。7.2、压缩机木箱包装件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定型检验。7.2.1在成批生产过程中,包装件应做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抽检数量不少于两件,检验项目及要求按本标准第5章(5.1.3.4条除外)的规定。抽检不合格时,则应全检,对检出的不合格包装件重新包装。
7.2.2在下述情况下、包装件应做样件定型检验:a.新设计的产品包装箱:
b,在制箱材料,包装设计和工艺上有较大改变时试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装卸储运的条件确定、试验要求根据本标准5.1.3.4条、6.2.2条和6.2.3条的规定进行试验中对不合格项目应分析原因,改进设计,然后进行复检,直至所试包装件全部合格为止。
包装标志与随机文件
8.1包装标志应包括产品标志,收发货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8.1.1产品标志和收发货标志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压缩机的型号、名称:
箱号(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箱号,分母为总箱数);箱体外形尺寸:
毛重:
制造厂名称:
收货地点和单位;
g,发货地点和单位:
h.装箱日期。
JB/T 7663.1-95
8.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根据压缩机的特点,按照GB191的规定选用,一般应有“向上”“由此品起”、“怕湿”等标志。对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包装件,应标注“重心点”标志;包装件允许堆码时,应标注“堆码极限\标志。
8.2包装标志应根据包装件的形状特点,按照GB6388和GB191的规定.使用适当的标惠方式,标注在包装件醒目、准确的位置上。8.3出口压缩机其产品标志一般用中英文表示.如受包装件尺寸限制,则除产品名称和制造厂名用中英文对照外,其余部分可只用英文;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只用图形,不用文字。8.4随机文件一般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清单(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总装箱单一般放在主机箱内,分装箱单一般放在相应包装箱内。9压缩机包装件的运输及贮存
9.1压缩机包装件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按包装箱标志的方向起吊或放置,避免碰撞和冲击,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9.2压缩机包装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及有遮盖的场所内。存放时间较长时,应定期检查,并做防锈处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山东省潍坊生建机械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建鑫、刘景娥、周霍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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