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16903.1-1997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GB/T 16903.1-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903.1-1997

中文名称: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graphical signs—Part 1: Creation of graphical sign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06-02

实施日期:1997-01-02

作废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7093.4-1986;被GB/T 16903.1-2008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2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7-01-02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6-12-2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白殿一、张亮、陈元桥、卫明、强毅、郭汀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形成图形标志的基本规则,包括设计原则、几何形状、尺寸及颜色等。本标准适用于图形标志的设计,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限制标志、提示标志及导向标志等。 GB/T 16903.1-1997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GB/T16903.1-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形成图形标志的基本规则,包括设计原则、几何形状、尺寸及颜色等。本标准适用于图形标志的设计,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限制标志、提示标志及导向标志等。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GB/T16903.1—1997
本标准是《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系列标准中第四个标准的第1部分。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及名称拟定如下: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交换要求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基本规则
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计算机可识别的图形符号的规定以及数据设备用图形符号
设备用图形符号
设备用图形符号
设备用图形符号
标志用图形符号
标志用图形符号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符号的形成
第2部分:箭头的使用
第3部分:屏幕和显示器上图形符号(图标)的形成第4部分:图形符号应用导则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第2部分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第3部分:图形符号的制定和测试程序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第4部分: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上述标准有些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待修订时正式纳入本系列标准,它们分别是:9图形符号箭头及其应用
GB1252—89
GB/T14543—93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12103—90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GB/T15566—1995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本标准代替GB7093.4一86。由于我国近一段时间标志用图形符号标准发展很快,因此,修订后的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几乎近于重写。本标准从1997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国技术制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电气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张亮、陈元桥、卫明、强毅、郭汀。原标准于1986年发布,1997年首次修订。1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graphical signs-Part 1Creation of graphical signsGB/T16903.1—1997
代替GB7093.4—86
本标准规定了形成图形标志的基本规则,包括设计原则、几何形状、尺寸及颜色等。本标准适用于图形标志的设计,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限制标志、提示标志及导向标志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6900—1997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GB10001—94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neqISO7001:1990)GB12103—90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neqISO9186:1989)GB/T14543—93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15565—1995
5图形符号术语
GB/T15566—1995
3定义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本标准中使用的定义按GB/T15565的规定,并采用下列定义。3.1表观大小apparentsize
不考虑图形符号或不同形状边框的实际尺寸而对其大小的主观感觉。注,具有不同几何尺寸的形体可被人眼感知成相同大小。3.2斜置正方形diamond
对角线成水平和铅垂方向的正方形[见图36)】。4设计程序
设计图形符号时应遵守GB/T16900—1997第5章的程序及下述规定:a)设计图形符号之前应首先在GB10001中查找是否已有相应的符号;b)按本标准下述各章的规定进行具体图形符号的设计;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6-27批准1997-12-01实施
GB/T16903.1—1997
c)按GB12103的规定测试图形符号的理解性。5设计
5.1基本要求
图形符号应醒目清晰和通俗易懂。5.1.1为达到醒目清晰的要求,应遵守GB/T14543中规定的图形符号视觉设计原则。5.1.2为达到通俗易懂的要求,设计出的图形符号应按照GB12103中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5.2含义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5.2.1应遵照GB/T169001997第6.1条的规定。5.2.2规定图形符号的功能时,应使图形符号清晰准确地传递其所要表达的主要应用领域以及其他重要方面的信息。对象过窄或过宽的定义都应避免。注:对象的过窄定义极易引起与相关或相互交叉对象的混淆,如对小卖部、快餐店、饭店分别制定不同的图形符号时,对象的过宽定义往往找不到适当的图形表现,例如,制定一个包含“火车、汽车、地铁”等地面运输工具的图形符号时。
5.3否定
5.3.1应遵照GB/T16900—1997第6.2条的规定。5.3.2正方形图形符号尺寸(见第6、7章)St>40mm时,否定直杠应为红色【见图1a)】且应覆盖在其含义将要被否定的图形符号上面。正方形符号尺寸S<40mm或单色复制时,否定直杠的形式见图16)。
a)Sr>40mm的红色否定直杠
图1否定直杠
b)S<40mm的否定直杠
5.3.3仅否定图形符号某部分的否定要素应按图2a)来表达应用示例见图2b),颜色亦应使用红色或黑色(在单色复制时)。
a)否定要素
图2对符号某部分的否定
b)应用示例
非饮用水
GB/T16903.1—1997
5.3.4在附加了否定要素后,如对图形符号的图形影响较大,可将图形符号镜象表示,往往能够减小这种影响。
5.3.5否定不等于禁止,带有从左上到右下的红色斜杠的红圈表明禁止(参见第6、8章)。5.4符号的表达和附加要素
设计图形符号时,应就以下情况对所要制定的图形符号加以区分,以便制定具体设计方案:图形符号是否要与辅助标志一起显示;在使用图形符号区域的适当地点,以图例说明的形式给出符号的综合解释;图形符号需要与一个补充标志或一段文字描述(例如标明费用、距离、一些约束或限制等)结合使用。
5.5相关对象
如果一个给定的对象存在着相关对象,制定该对象的图形符号时应考虑这些相关对象。例如:“游泳”“禁止游泳”、“室内游泳”以及“单人空中滑车”、“双人空中滑车”等都为相关对象。5.6相互作用
在设计图形标志时应考虑到标志成组使用时相邻标志间相互影响的结果。5.7表观大小
在设计成组标志时,应注意图形标志在表观大小上的一致性(参见7.4.1条)。5.8复制和缩印
设计的图形符号应满足高倍数缩印的需要,正方形图形符号或图形标志尺寸缩印到S一10mm,应还能保持其清晰度。可设计专门适用于高倍数缩印的图形符号简化方案。该简化方案仍要满足理解性的要求。
5.9箭头
图形标志中表示方向信息的箭头应采用GB10001一94表1中序号为18的图形符号的箭头形式。该箭头的头部夹角为84°,各部位宽度相等,具体宽度及尾部的长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几何形状
图形标志的几何形状及含义见表1。表1图形标志的几何形状及其含义几何形状
带有斜杠的圆形
等边三角形
斜置正方形
正方形
7尺寸
7.1图形符号尺寸
标志边框或框形的内缘尺寸为图形符号尺寸,用S表示(见图3)。7.2标志尺寸
标志边框或框形的外缘尺寸为图形标志尺寸,用S表示(见图3)。7.3尺寸与观察距离L的关系
不同儿何形状的图形符号及图形标志的最小尺寸与观察距离L的关系见表2。在同一标志系统中3
每一种儿何形状的尺寸应保持一致。GB/T16903.1—1997
表2各种几何形状的图形符号及图形标志的最小尺寸与观察距离L的关系几何形状
正方形
斜置正方形
等边三角形
)正方形
)等边三角形
注:S.为符号尺寸:S。为标志尺寸最小符号尺寸
12L/1000
14L/1000
16L/1000
20L/1000
最小标志尺寸
25L/1000
25L/1000
28L/1000
35L/1000
b)斜置正方形
d)圆形
图3等表观大小的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以及符号和标志尺寸7.4形状变化的尺寸换算关系
为一种形状设计的图形符号,亦可用于其他形状。7.4.1当需要保持图形标志的等表观大小时,非正方形标志的实际尺寸应大于相应的正方形标志。当正方形、斜置正方形、圆形、等边三角形标志尺寸保持25:25:28:35的比例关系时,各几何形状的等4
表观大小基本一致(见图3)。
GB/T16903.1—1997
7.4.2要保证同样的清晰度,应使图形符号图形大小不变,这时需要加大非正方形图形符号的尺寸。为尽量减少这种尺寸变化,正方形、斜置正方形、圆形、等边三角形图形符号间的尺寸互换比例宜为6:7:8:10。
8颜色
图形标志一般使用的颜色及其含义见表3。表3图形标志使用的颜色及其含义颜
黑、白色
注:消防设备标志用红色衬底代替一般标志中的绿色。含义
禁止、否定、限制
提供一般信息
对于提供一般信息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一般制成“黑图形、白衬底”或“白图形、黑衬底”。带有红色否定直杠的图形符号宜使用“白衬底、黑图形”。选用颜色时可首选绿、蓝色,或使用与表3的规定不相矛盾的颜色。
对于内部照明的图形标志,如使用黑白色,宜采用“白图形、黑衬底”。该种情况下,使用比黑白对比度低的颜色(如白图形、蓝衬底)能够获得较好的清晰效果。9应用
图形标志的应用原则与要求应遵照GB/T15566中的规定。10注册
国家标准的标志用图形符号应统一注册,注册代码系统按照GB/T16900一1997第7章的规定。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