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696.2-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6-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卓立威、杨承珊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和上海东方仪表厂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用燃油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工程朵械燃油箱内燃油油位的燃油表。其他机动车用燃油表也可参照执行。 JB/T 7696.2-1995 工程机械用燃油表 JB/T7696.2-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696.1~7696.4-95
工程机械用仪表
1995-06-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工程机械用燃油表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用燃油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JB/T7696.2-95
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工程机械燃油箱内燃油油位的燃油表,其他机动车用燃油表也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GB2828
JB/T7696.1
ZBT35001
3结构型式和种类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工程机械用压力表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燃油表一般由指示器和传感器组成,其结构型式和种类见表1。表1
4技术要求
基本参数
指示器
电磁式
双金属式
传感器
可变电阻式
可变电阻式
燃油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4.2分度
分度是根据燃油表传感器浮子的位置表示燃油油位,原则上不少于二个分度:0(空)-1/2-1(满),也可用E表示空,用F表示满。
4.3标准环境
18~28℃
相对湿度
45%~75%
86~106kPs
4.4工作环境温度
燃油表的工作环境温度见表2。
指示器
传感器
机械工业部1995-06-20批准
效置湿度
=40~+70
40~+100
工作温度
20~+55
-28~+100
1996-01-01实施
4.5外观
JB/T 7696.295
4.5.1保护层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班点、锈蚀及脱落等缺陷,4.5.2玻璃及其他透明材料,不应有影响准确读数的划痕和折光。4.5.3标度盘上的分度线、符号、数字及其他标患必须清晰、完整。4.5.4燃油表指示器的显露部分不应有强烈刺眼的光泽。4.5.5燃油表在不工作时,其指示器的指针应位于零分度线以下,可以触及零分度线,4.6裱层和镀层
4.6.1漆层除应符合本标准4.5.1条的规定外,其表面色泽应光亮,与覆盖物表面结合应牢固,经受耐温试验后不得有皱缝或起层现象。4.6.2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2BT35001的有关规定。4.7性能
4.7.1配套性
燃油表指示器应和与其配套设计的燃油表传感器配套使用,制造厂应保证其互换性。4.7.2可动部分运动状态
当被测燃油油量变化时,燃油表传感器的浮子、杠杆、电剧应同步灵活、稳定地运动·指示器的指针运动应平稳,不得有明显的跳动和卡住现象,4.7.3基本误差
在环境温度下,燃油表的基本误差规定如下a.
电磁式燃油表不得超过标度尺全弧长的土8%;双金属式燃油表不得超过标度尺全弧长的士10%。b.
AB——全强长
4.7.4指针响应时间
当燃油表传感器浮子从0空位(E)急剧地移到1满位(F)时,燃油表指示器指针应在1min内指示到标度尺满位值的90%以上。
4.7.5耐电压性
燃油表指示器应能承受50Hz、实际正弦波形550V的电压,历时1min的试验,其绝缘不应被击穿。在大批连续生产时允许用电压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4.7.6耐温度影响性能
燃油表在按工作环境温度范围进行温度影响试验时,其指示值改变的绝对值不应超过标度尺全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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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的10%,且符合本标准4.7.2条的规定。4.7.7耐湿热性能
燃油表应能承受高溢混度为40℃C、周期数为6天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应能符合本标准4.7.2、4.7.3条的规定。
4.7.8电压影响
燃油表在按表3中规定的电压波动范圈进行电压影响试验时,其指示值变化的绝对值不应超过标度尺全弧长的10%,
标称电压
耐据动性能
试验电压
电压波动范围
燃油表应能经受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的定额和扫频振动试验,试验规范应符合表4、表5和表6的规定。
先按表4的规定测得共振点。
报动额率
扫规周期
据动加速度
若无共振点时,按表5的规定进行振动耐久试验,表5
振动预率
据动加速度
试验时间h
全报幅bzxz.net
0.4以下
4.7.9.3有共振点时,应按共振点及图2所示的全摄幅进行上下1h、左右及前后各0.5h的振动试验,然后再做表6规定的试验。
极动象率
JB/T7696.2-95
16. 7 33. 3 66.7 166.7 333. 4 666. 8深动频事H
探动加遮度
试验时间h
燃油表经振动试验后,各部分零件不应有松动和损坏现象,相对于该项试验前指示值改变的绝对值不得超过标度尺全弧长的7%,并应符合本标准4.7.2条的规定。4.7.10耐久性
燃油表应能经受30000次燃油液面高度升降循环的试验,试验时其各部分应无异常变化,试验后其指示值的变化量不得超过标度尺全弧长的7%,且应符合本标准4.7.2条的规定,4.7.11防尘性能
燃油表经防尘试验后,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灰尘,并应符合本标准4.7.2、4.7.3条的规定。4.7.12对水性能
燃油表经喷水试验后,玻璃内面不得渗水,并应符合本标准4.7.4、4.7.5条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时,应在3001x均匀照度下,日距为500mm,用视觉检查法进行检查。5.2漆层和镀层的检查
5.2.1漆层的外观质量用视觉检查法检查。5.2.2漆层附着力应在经充分干燥的漆层表面用栅格法,即用11号或12号医用手术刀片纵横各划四道,每道间距为1mm,形成9个方格,观察方格内的漆层有无起层现象。5.2.3漆层的温度影响性能应在温度影响试验后检验。5.2.4漆层的交变壶热性能应在交变湿热试验后检验。5.2.5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质量按ZBT35001中4.1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5.3性能试验
5.3.1试验条件
JB/T7696.2-95
燃油表指示值检验时,应在本标准4.3条规定的标准环境下进行。5.3.1.1
5.3.1.2燃油表在试验台上的安装位置应与使用车型中的实际安装位置相同。5.3.1.3燃油表指示器应与配套设计的传感器配套进行试验。5.3.1.4试验用直流稳压电源的纹波电压不得大于10mV.试验时的电源电压应符合表7的规定,电压表的精度不得低于0.5级。
标称电压
5.3.1.5标准温度计的精度不低于士1℃。试验电压
耐久性试验电压
14.0±0.5
28.0±1.0
5.3.1.6燃油表除需改变指示值读数试验及探动试验外,其他试验项目均处于不工作状态。5.3.2基本误差试验
试验是在专用装置上进行,专用装置的商度偏差为士2mm,试验中必须保证燃油表传感器浮子的高度与它使用时燃油滤面的实际高度相当,试验时应平稳地改变燃油表传感器浮子的高度。按先下降后上升的顺序来读取浮子在0、1/2、1处所对应的燃油表指示器的指示值。对电磁式燃油表指示器,试验前应在1(即满位)分度线上预热不少于5min。对双金属式燃油表指示器,试验时,应在被检分度线处保持不少于2min后,方能读取指示值。
本标准4.7.2条应在本试验中进行检查。5.3.3指针响应时间试验
首先将燃油表传感器浮子放到0空位(E),这时燃油表指示器指针应指到标度尺0分度线上,当指示稳定后,迅速将浮子移到1满位(F),待指针指示到标度尺满位值的90%时,计取指针响应时间。5.3.4耐电压试验
燃油表的耐电压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5摄度影响试验
燃油表的度影哨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6交变虚热试验
燃油表的交变虚热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7电压影响试验
燃油表的电压影响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8振动试验
燃油表的振动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9前久性试验
燃油表应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使用车型、发动机或试验台架上进行试验,给然油表传感器以每分钟2~3次升降环变化,每次循环使燃油表的指示值从0空位(E)到1满位(F),再回到0空位(E),共进行30000次。
试验后,燃油表再按本标准5.3.2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性能。5.3.10防尘试验
燃油表的防尘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11耐水试验
燃油表的耐水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12
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JB/T7696.2-95
6.1.1燃油表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5、4.7.2、4.7.3、4.7.4、4.7.5和4.7.6条。
6.1.2出厂检验应按GB2828的规定,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1,一般情况下检验批量为91~150,合格质量水平按表8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8
检验项目
可动部分运动状态
基本误差
耐电压性能
指针响应时间
表面质量
在检查中,如每项的不合格数均等于或小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A,则接收该批产品,否则逐件6.1.3
检查。
6.2型式检验
6.2.1做型式检验的燃油表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燃油表中抽取,抽取的数量不得少于9只,先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将产品平均分成3组。6.2.2每组检验的项目按表9的规定。表9
第一年
电压影响试验
醇水性能
防尘性能
第二姐
温度影响试验
振动试验
耐湿热性能
漆层和镀层检查
第三组
醇久性试验
6.2.3在试验中,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如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每只燃油表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额定工作电压,7.1
7.2每只燃油表用塑料薄膜包装再装入泡沫包装盒内,包装盒外表面应标明:a.
制造厂名称与厂址;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数量和出厂年、月。
7.3将包装盒装入有保护性填充物的包装箱内,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发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JB/F7696.2--95
d、防压、防震、防淋、小心轻等标记,7.4随同装箱的文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7.5装箱的燃油表应放在通风、千燥的室内,贮存期为一年(从制造厂入库日期算起)。在贮存期满一年时,燃油表仍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8
保用期
燃油表在用户正常使用和维修条件下,自交货之日起(以发货票日期为准)12个月内,如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被工业部天津工程机被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和上海东方仪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扬承、卓立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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