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焊接、钎焊和低温焊>>25.160.20焊接消耗品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3焊接与切割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7948.1-1999 JB/T 7948.1-1999 熔炼焊剂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二氧化硅量 JB/T7948.1-1999
标准内容
JB/T 7948.1-1999
熔炼焊剂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二氧化硅量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melted welding fluxes - The gravimetric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silicon dioxide content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OCT22978.1-78《熔炼焊剂化学分析方法》。本标准是对JB/T 7948.1-95《熔炼焊剂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二氧化硅量》的修订。修订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仅对标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其技术内容没有改变。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 7948.1-95。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克恭、白淑筠。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熔炼焊剂中二氧化硅百分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0.0%~50.0%。本标准遵守GB/T 1467-1978《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标准的总则及一般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67-1978 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标准的总则及一般规定
3 方法原理
试样经碳酸钾-钠-四硼酸钠混合熔剂熔融,用盐酸浸取,加热蒸干使硅酸脱水,过滤并灼烧成二氧化硅。然后用氢氟酸处理,使硅以四氟化硅形式挥发除去。由氢氟酸处理前后的质量差计算二氧化硅的百分含量。
4 试剂
4.1 混合熔剂:将四份碳酸钾-钠与两份四硼酸钠($Na_2B_4O_7 cdot 10H_2O$)研磨混匀。
4.2 盐酸(比重1.19)。
4.3 氢氟酸(40%)。
4.4 甲醇。
4.5 硫酸(1+1)。
4.6 盐酸(1+1)。
4.7 盐酸(5+95)。
4.8 碘酸溶液(10%)。
4.9 动物胶溶液:称取 1g 动物胶溶于 100mL 沸水中。
5 试样
试样应通过 200 目筛网。试样预先在 105~110℃ 烘 1h,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
6 分析步骤
6.1 测定数量
分析时应称取三份试样进行测定,取其平均值。
6.2 试样量
称取 0.5000g 试样。
6.3 测定
6.3.1 将试样(6.2)置于盛有 4g 混合熔剂(4.1)的铂坩埚中,混合,覆盖 2g 混合熔剂(4.1),盖上坩埚盖。移入 1000±20℃ 高温炉中熔融 30min。取出,冷却。
6.3.2 用滤纸擦净坩埚外壁,置于带柄瓷蒸发皿中,盖上盖子,加入 5ml 硼酸溶液(4.8)及 50mL 盐酸(4.6),加热待熔块溶解后,用水洗净并取出坩埚。
6.3.3 将溶液(6.3.2)加热蒸发至干,稍冷。加入 20mL 盐酸(4.2)及 20mL 甲醇(4.4),加热蒸发至干。再用盐酸(4.2)及甲醇(4.4)重复操作一次,冷却。
6.3.4 向干渣(6.3.3)中加入 20mL 盐酸(4.2)及 80mL 热水,加热使盐类溶解,煮沸,取下。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擦棒擦净蒸发皿壁上的沉淀,然后用热盐酸(4.7)洗净蒸发皿并洗涤沉淀 6~8 次,再用热水洗涤沉淀 8~10 次。将沉淀物 (1) 保存。
6.3.5 将滤液(6.3.4)蒸干,加入 35mL 盐酸(4.2),加热使盐类溶解,加入 10mL 动物胶溶液(4.9),置于低温(约 50℃)处保温 10min。加入 50mL 热水。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热盐酸(4.7)洗净蒸发皿并洗涤沉淀 6~8 次,再用热水洗涤沉淀 8~10 次。将沉淀物 (2) 保存,滤液弃之。
6.3.6 将沉淀物(1)及(2)并置于铂坩埚中,烘干、灰化后,移入 1000±20℃ 高温炉中灼烧 30min。取出,稍冷,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恒量。
6.3.7 向坩埚中滴加 5~10 滴硫酸(4.5)及 5~8 mL 氢氟酸(4.3),加热蒸发至冒尽白烟。移入 1000±20℃ 高温炉中灼烧 5min。取出,稍冷,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恒量。
7 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 (1) 计算二氧化硅的百分含量:
$SiO_2% = rac{m_1 - m_2}{m} imes 100%$
式中:$m_1$ 为氢氟酸处理前及沉淀的质量,g;$m_2$ 为氢氟酸处理后及残渣的质量,g;$m$ 为试样量,g。
8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差值应不大于表 1 所列允许差。
表 1 允许差
二氧化硅量 (%) | 允许差 (%)
10.0 ~ 20.0 | 0.3
>20.0 ~ 50.0 | 0.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